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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一篇短篇小说,1500字左右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以读书为主题的小小说作文1500字

    有一种情怀可以令人心豁达——是书香;有一种爱好能够修身明志——是书雅;有一种追求让我们以古鉴今——是书艺;有一种捷径以成人成事——是读书。——题记

    书,小小的纸墨空间里蕴藏着大千世界:沧海桑田的变迁,改朝换代的兴衰,大自然界的神秘,迁客观存在骚人的情愫,成功者的血泪、失败者的昂扬……走进书的世界,便像经历了另一番人生,品尝了另一番苦乐,体味了另一层的人生思索。

    曾对未来的求知迷惘过,曾一度恐惧退缩不敢向前,《藏地密码》告诉我:“为了梦想要勇敢。”那群充满血性的巾帼和男儿,毫不退缩地为了梦想、为了信仰踏上了荆棘满布的迷途,他们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进,前进,不回头。在他们心中,梦想是一把熊熊的烈火,驱除寒冷与阴云霾,燃着坚定,燃着信念,燃着永不放弃的炙热的心,照亮一路跌宕,照亮成功!读书使我懂得,要勇敢地追逐梦想,坚定不移地向着自己的人生追求进发。

    曾经对困难低头,对烦恼抱怨,问命运不公,曾经被一丁点恼事搞得焦头烂额,别人相助才作罢,《苦儿浪浪记》告诉我:“困难要用自己的双手去解决。”与雷米相比,谁说自己不幸福呢?但他却用稚嫩的肩膀扛起谋生的重担,用坚强的心撑起自己的人生。他在努力中收获幸福,谁又能说自己经他更幸福呢?读书使我懂得,命运握在自己手中,谁都可以放弃你,但你绝不能放弃你自己。

    曾经还贪心不满足,《浮士德》算得上是欲望的圭臬结局了;曾经心胸狭窄不恕人,《复活》让心变得博爱;曾经任性不懂珍惜,泰戈尔轻吟“如果你因为推动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读书使我懂得很多,书陪我走过曾经的少不更事,也将引我走向灿烂的未来。

    读书吧,它是做人的灯塔。

    求一篇小说1500字左右 题材不限!

    童年--如梦幻一般,绚丽多彩。

    童年是自在的,自由的,没有负担,没有忧虑。有的只是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

    我爱童年,充满无尽乐趣的童年!

    儿时的春天是最美的春天。不知是我们对春天事物的好奇,也不知是对美味可口的菜肴的需求,还是对这采野韭菜时的乐趣所吸引。我和伙伴们每到野韭菜张到漫山遍野都是时,就会提着小花篮去采。可谓是百采不厌。

    对于采野韭菜,我们是犹如寻宝一样认真,因为,稍不仔细就会出现漏洞,就像这样:

    “哇噻,这而的野韭菜可真多哦!同志们,Come here!我大声叫到。声音就像赶鸭的老爷爷的吆喝声--震耳欲聋!

    伙伴们都兴奋的跑了过来,那高兴劲比捡到金子还要强烈。看着这青的逼眼的野韭菜,我们开动了--采!

    收获真不小!我们各自拿着成果奔往家。刚进家门我就高高举起篮子,像妈妈炫耀的说:“怎么样,可是满满一蓝哦!”妈妈一听,拿过篮子,看了看,也笑了,可是这笑让我很难受,哪是高兴的笑,分明就是讥笑嘛。原来我是弄错了,这根本不 是野韭菜,只是跟它十分相似的野草而已。我一下子愣住了,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却都没发现它们只是草呢?亏我们从小到大都有采它。还真是可笑啊!

    要说童年趣事,那真是数不胜数。

    记得在一年夏季,我家院后的小河边的饿一棵高大的枣树结满了最多的一次的枣。这不禁让我谗的直流口水。

    一天放学后,我和姐姐一起来摘枣,。枣树斜躺在河上空,又高又险,一不小心就会掉进看似小却很深的河里面,让人毛骨悚然。但为了满足自己的嘴,也不得不拼一拼了。

    我脱了鞋,小心的爬上树,坐到一个比较安全保险的树杈上,姐姐也随后跟来。但容易摘的地方的枣子很少,在接近树顶端的枣子却又大又红又多。这又吸引着我的馋嘴,让我不顾一切的往上爬,我摘,姐姐就负责递给我装枣的袋,再拿到家里。就这样,枣子一袋袋往家里放,我也该去享受了,可是,正当我想下去时,脚发软--太高了,我不敢往下看,更不敢下。让我怕的都哭了,姐姐只好把爸爸叫来。虽然我当时受到不小的惊吓,但却以后冒险刺激的事我依然有过,摘枣遇难的事并没让我害怕它,反而觉得更有趣了。

    童年,就像一坛陈年老酒,让人回味无穷!我爱童年!

    我与书的故事15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

    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

    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

    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

    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

    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

    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

    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

    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总结大全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15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 -

    一朵花的生命是短暂的,那没有蕊的花更是短 ——杜铭琼 主要人物: 葛朗台老头--索漠城的箍桶匠,后来成为了百万富翁。

    欧也妮 葛朗台--葛朗台老头的女儿。 查理--葛朗台老头的侄儿,欧也妮的情人。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

    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 :“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

    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

    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

    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

    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

    “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

    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贷,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

    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求一篇1500字的小小说

    詹姆斯*C*麦克斯韦先生虽然是一位严谨的物理学家,但是在面对超自然现象时却也相当能沉住气,这或许多亏了他的妻子玛丽对一切民间传说多年来的爱好。

    眼下不速之客正坐在壁炉旁边,样子多少有点寒酸。经过主人的再三请求,他才勉强摘下头上那顶又厚又皱的暗绿色尖顶帽放在膝盖上揉捏着,露出汗涔涔的额头和那双标志性的毛茸茸的耳朵。

    “抱歉,失陪一下。”麦克斯韦先生说着,起身离开了客厅。

    这时玛丽正端着咖啡站在走廊尽头。 “那就是传说中的妖精?”她好奇的问。

    “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个头倒挺大的。”

    玛丽评价到,“就是样子不太中用。” 的确,那个坐在壁炉旁的。

    。(该怎么称呼呢?东西?)完全没有任何可以称作是威严,神奇或者是可怕的仪容,批着一件破旧的外套,倒像一个刚从玉米地里钻出来的农场工人,尽管他确实是像传说中的那样,“嘭”的一声,伴随着一阵烟雾凭空出现在麦克斯韦先生的实验室里的。

    “我想这是个玩笑。”麦克斯韦先生耸耸肩,“尽管不明白为什么。”

    “不过你还是小心点,妖精的力量没准儿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样。”玛丽说道,语气中却听不出什么担忧之意。

    他们一起回到了客厅。 喝下一杯热乎乎的黑咖啡后,妖精看上去放松了一些,于是麦克斯韦先生重新挑起话题:“龙。

    。抱歉,这位先生,您一开始说您的全名是?” “科鲁耐里亚斯*古斯塔夫*龙佩尔斯迪尔钦。”

    妖精回答道,表情几乎有点不好意思,“这是后来人家给我起的,一个非常古老的德国姓氏。” “是的,是的,先生。

    不过还是让我们继续吧,我记得我们刚才谈到阿基米德。”

    “对,他是我的第一个主人,实话说吧,一个不折不扣的老疯子。”妖精板着脸说,“我被他使唤了几十年,造了不知道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罗马人开进叙拉古城的前一天晚上,他把我封到石板里面,一封就是一百多年。”说到这里,妖精的眼睛居然有点湿润了,他连忙用长满毛的手背胡乱擦了两下。

    谁能提供一篇关于《桃花扇》的文章?1500字左右的,我们老师让写

    桃花扇 《桃花扇》写明末复社文人侯方域避乱南京,结识了秦淮名妓李香君。

    两人一见钟情,定情次日,香君得知婚事费用皆出于魏忠贤余孽阮大铖,其意在结纳方域,以求开脱名。香君义形于色,立即下妆却奁以还。

    大铖衔恨,乘左良玉移兵南京之时,谣言方域为良玉内应。 为避害,方域往淮南投奔史可法,为之参赞军务。

    甲申三月,李自成入京,崇祯自缢,□臣马士英、阮大铖等即于南京迎立福王,建立南明朝廷。昏王□臣不理朝政,征歌逐舞。

    马士英、阮大铖又屡屡加害香君,香君不屈,守楼明志,血染桃花,廷筵骂座,入宫软禁。方域回到南京,与复社文人一起被阮大铖捕获,也锒铛入狱。

    不久清兵南下,弘光、马、阮出逃。方域出狱,随张瑶星往栖霞山。

    香君趁乱出宫,也随人入山。侯李二人在祭坛相遇,张道士以国恨、家恨之言点醒他们,二人双双入道。

    全剧在一派悲歌声中结束。 《桃花扇》是一部历史剧,作者以数十年的工夫探求历史的真实性,达到“朝政得失,文人聚散,皆确考时地,全无假借”的程度,可以称得上是当时历史舞台的一部“信史”。

    《桃花扇》共四十出(其中有4出各加1出,实际共44出),分上下两卷,是一部忠于史实的优秀历史剧,它与《长生殿》、《西厢记》、《牡丹亭》并称“中国古典四大名剧”。“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是《桃花扇》的重要主题,作者以侯、李爱情故事为线索,利用真人真事和大量文献资料,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明末腐朽、动乱的社会现实,谴责了南明王朝昏王当朝,权奸掌柄,争权夺利,置国家危亡于不顾的腐朽政治。

    剧中主人公李香君虽为歌妓,却有明确的生活思想和是非界限。她把坚贞的爱情与反对邪恶势力的正义立场统一起来,不为利诱,不畏权奸,感人至深。

    求一篇1500字的小说

    爱,我们能给予更多

    七月的骄阳似火,晒在身上就像火烤。燥热的空气,令人窒息。路边的花草,蔫蔫地瘫在哪儿,没有一点生气。宽旷的马路上,很难看到几个人影。走在随时都有可能被灼伤的阳光下,心里更多的是懊悔,懊悔不该在这么热的天儿出来受罪。想想那些呆在开着空调的房间里,享受着舒适凉爽的人们,真是太幸福了!

    好像被蒸发了似的,马路上看不到一辆出租车。只好低着头向不远处的公交车站走去。车站慢慢的近了。人行道上,在挂满了被涂了鸦的站牌的架子旁,有一个用不锈钢管子搭制的供人们歇脚的候车棚,顶上一块遮阳板,遮下了一小块儿荫凉。一位40多岁的妇女打着遮阳伞走到棚子下面,用手摸了一下座架的不锈钢管,立即缩回了手。显然,不锈钢管已被太阳烤得可以火烫。妇女向棚子旁的一棵耷拉着叶子的小树下挪了几步,站下了,向来车的方向张望着。这时,路边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农村男孩儿,穿着锈红色的短袖衬衣,黑色的裤子,衣服上闪着几个白色的浆点,沾满了泥土的脚上穿着一双拖鞋。脚下堆着三个大塑料袋子,隐约看得出里面装着的一些衣服等杂物。可以判断得出,这是一个在工地上干活的小农民工。男孩也在向来车的方向张望着。不时,扭头看一眼那个妇女或我。

    一辆公交车响着喇叭向车站靠了过来。男孩仔细看了一眼,迅速拿起了三个塑料袋子。转过身跑到了那个妇女身边,说了几句话。只见那个妇女使劲瞪了男孩儿一眼,随即坚决地摇了摇头。男孩稍停了一下,立即向我跑了过来。来到我身边,男孩操着东北口音,支吾着:“我刚从工地出来,急着要到另外一个工地去,不知道公交车票从1块涨到了1块5,现在身上只有一块钱,您能给五毛钱吗?谢谢您!”我愣了一下,盯着他和他手里的袋子,半信半疑地审视了几眼。然后,不情愿地把手伸进口袋,拿出钱包,捏出一张五角的纸币,递给了他,眼睛依然审视着他。男孩怯生生地用双手接过钱,非常兴奋,但同时一丝伤了自尊的神情在脸上一闪而过。公交车司机按了几声喇叭催促着,然后不耐烦地开走了。此时,男孩用渴望地盯着我手里拿着的一瓶矿泉水,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话。我没有听清,示意他再说一遍。于是,他鼓足了勇气,微微提高了声音,说道:“您要是不嫌弃,能把您手里的矿泉水给我喝两口吗?我都快渴死了。”我又仔细看了他一眼,一脸的真诚,乞求的眼神,让我难以拒绝。把矿泉水递给他,并示意他,全归他了。“谢谢!谢谢您!”一边说着,一边抢过水瓶,拧下瓶盖,一口气把剩下的多半瓶水全喝掉了。然后,咽了咽唾沫,好像还没有解渴。“你要去哪里?”我问道。“我要去一个工地,”他看着我,认真地回答着,“亲戚帮我在那个工地找了一份工作,让我快去。这个工地的老板说他现在手里没钱,让我过几天再来结工钱。”“哦!”,我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谢谢您!”男孩边说边向路边走去。

    这时,两个穿着休闲的女孩儿,打着遮阳伞,走了过来。最后,在男孩旁边站住了,一边聊着,一边等车。男孩看了她们一眼。最后目光停留在她们手里的矿泉水瓶上。男孩和两个女孩说了几句话。两个女孩互相对视了一下,转过身,向我的方向挪了几步,停了下来,继续聊天。

    我等的公交车来了。上车后,车马上开动了。我从车窗看了一眼那个男孩儿。他感激地注视着我,一直到我乘坐的车远去。

    坐在车上,我心里非常茫然,想了很多。突然,一股发自心底的自责,强烈地涌上来。“为什么不多给一些钱,让他去买瓶矿泉水喝?在一个孩子特别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为什么就不能多给予一些帮助呢?……”当我们面对别人的求助,我们是否有勇气去付出,并且给予更多?

    1500字以上作文一篇,高分送上

    有一种爱,不同于父爱、母爱。

    他,就是友爱。这种爱是需要培养的,就像那一株小小的芽儿,需要水,阳光。

    要想交到知心朋友,就需要时间和真诚的心。原来,我是一个很孤独的人,从小就不爱说话,很孤僻。

    小学同学曾笑称:“纯,你的心上着几道锁呀?我看,谁也不能把这些锁全打开,谁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这,就是那时的我。自从她来到我的身边一切都变,一切,就都变了。

    我的世界不再是只有我一个人,也不再永远冰冻。春,赶走了长居在我这里的冬,并永远的留在了这里。

    从此,我彻底变了,变得爱说,变得爱笑,变得大方。那天,她笑盈盈地走到我面前说:“我们交个朋友吧!”我轻声说:“随你的便,我朋友多得多。

    多你一个少你一个也无所谓!”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用更加柔和的声音说:“是啊,你的朋友是很多,可是有一个是知心朋友吗?”我抬起头,望着她:“你说对啦,这知心朋友的位子可真的是一直空着的。”她又笑了:“我就是来‘应聘’当你的知心朋友来的!”听了这话,我有些惊讶,她小心的问我:“可以吗?”我心想:“是啊,我从来没有一个知心朋友;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走进过我的世界;从来就没有一个人真正读懂过我。

    我也从来没有像一个人真正袒露过我自己的心声。”想到这里,我从心里答应了她,对她点了点头。

    至此以后,我们便成了朋友。但仅仅是普通朋友。

    因为我仍不是很信任她。一天,有几个男生欺负我,我生气极了,一时间连话也说不出来。

    这一幕被她看见了,她冲了过来,狠狠地帮我教训了那群男生,并赶走了他们。然后匆匆跑来安慰我,还对我说:“以后他们要敢再欺负你,你就来找我,我帮你教训他们!”我很惊讶,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的关心过我,便问她为什么帮我。

    她似乎很不解,反问我;“我们不是好朋友吗?而且还是知心的朋友呢!朋友之间就应该互帮互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你怎们会提出这么奇怪的问题呢?”我沉默了,这就是友谊的真正含义吗?这件事以后,我们俩的关系比以前更近了,是的,他已经成功的打开了我的一部分“心锁”。紧接着,她很快打开了我剩下的所有的“锁”。

    一年夏天的傍晚,我们正在上课,只听窗外雷声“ 隆隆”作响,接着,就下起了雨。那雨,好大好大,当雨点打在玻璃上时,会发出很大的声响。

    我一节课都没有听进去,一直在考虑该怎样回家。终于下学了!我第一个冲出教室,给爸爸妈妈打电话。

    可是他们又都有急事,不能来接我!我突然感到很无助,就感觉被所有人抛弃了。望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我沉默不语,静静地凝望。

    这时,我再次听到她那熟悉的声音:“你没有带伞吗?”我回过头来淡淡的哼了一声,表示没有带。心中想;“你是成心看我笑话的吧?看我倒霉你高兴,对吧?”可万万没想到,她却说:“走,我送你回去!”我惊讶地望着她,然后又低下了头。

    她拉起我的手,拉到她身边,下楼后,又把我拉到她的伞下,最后把我拉回家。临走时,我不解地问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又笑了:“因为我们可是最好的知心朋友呀!帮助我的知己有什么不对的吗?”说完后,她向我道了再见,走了。

    我心理一颤,原来友谊是这么美好!这以后,我不再向她隐瞒什么,她成了我真正的知己。她成功地打开了我封闭了数年的“心灵大门”。

    她用时间证明了她对我的真诚。我那冰冻多年的世界,被她的“真诚之光”“解冻”了。

    冬风去了,春风来了。我的世界发生了翻天副地的变化。

    在她的开导下,我开始渐渐的接受别人。这时我才发现,把自己的世界的大门打开,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认识真正的自己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友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他不同于一般的爱。

    他会让“冰雪世界”变得春暖花开;他会使一个孤独的人感到不再寂寞;他会使我冰冷的内心感到温暖;他会使……得到友爱的人是幸福的,这是一种特殊的爱,一种不一样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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