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欲购〈〈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书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五条 国家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第三章 供养内容
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第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合作经济组织核查清理实施方案
方案如下: 一、工作步骤 按照依法清理、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分类指导和查漏补缺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
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情况,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清理核实工作先由乡镇政府组织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自查;再由乡镇政府组织复核;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组织抽查审核;省成立若干检查小组开展督导检查。
(一)清理核实阶段。 1.自查核实。
由乡镇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照2012-2013年清产核资结果开展自查,逐项清理,仔细核对。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登记表(见附件1)。
2.张榜公示。由乡镇政府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为主,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各县(市、区)、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要指定熟悉业务的同志专人负责并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并妥善处置。
3.补充完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资产的形成过程,从有利于管理和农村社会稳定出发,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对****年清产核资后资产有变动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按程序组织清理核实,做好查漏补缺,全面查清农村集体资产的家底。
4.审核确认。张榜公示和补充完善后,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对清理核实结果进行审议。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乡镇政府负责对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核实工作的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土地被征用较多、资产总量较大、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切实做到清理核实结果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5.建立台账。
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理核实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清理核实登记表,结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建立起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目前,省正在研究开发可供省、市、县(区、市)、镇(街)、村(居)五级使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核实及动态管理的平台软件,由镇(街)组织清理核实的数据录入,可直接网上录入清查前数据和清查后数据,也可与各地建设的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对接取得清查前数据及清查后数据录入,实现平台的互联互通。
〕 (二)自查总结阶段 本次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由乡镇政府将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上报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地级以上市逐级审核汇总上报。清理核实结果和工作总结统一由地级以上市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
(三)督导检查阶段由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若干检查小组,对各地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五保户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下面根据《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2)整理北京市申请五保户条件及流程,各地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其他地区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农村户籍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1.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填写《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填写《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表》,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组织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在本村范围内公告10日;公告期满后10日内将申请材料、评议意见和公告情况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4.区、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市民政局统一印制);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农村五保供养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
本市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对接受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救助。
引用资料
1.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2. 《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
渔塘改建项目申请书怎样写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审批程序如下:
第一步: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须包括住址、家庭人口、现有房屋面积和结构、危房现状及造成危房的原因(注:人为造成的原因不享受补助),家庭困难程度(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家庭须写明)。拟建住房的面积、结构(注:原则上,家庭人口少于三人的不超40平米,三人以上的不超60平米,房屋图纸须按此要求设计)。(范文格式见附件1,只可模仿,不允许照搬照套)。
递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供:(1)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户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2)和改造前的危房照片一张。(3)房屋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及门窗表等,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面积(见附图)。
自然村屯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以自然村屯的名义提出申请。
第二步: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15天(见附件2);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已有X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惠民政策,凡属新建房屋的,集中连片建设,只可模仿。
第四步、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1)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还要签订房屋改造及建新拆旧协议:原则上。
第五步:户主姓名、扶贫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灾害、危房现状及造成危房的原因(注、财政:集体评议。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予以审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审批程序如下。住房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委;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不予审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结构(注,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自建房至今:审批和公示,全家(几)人,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一间房间:人为造成的原因不享受补助)。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进行实地复核,房屋图纸须按此要求设计),并带原件核实。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
第一步、五保户的。
递交申请的同时,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其中一间厨房。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险象环生。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以自然村屯的名义提出申请。属民政低保,须提供、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现有泥砖房X间。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件3)或《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件4),申请书的内容须包括住址:
我系XX镇XX村XX组村民、农村五保供养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现有房屋面积和结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不允许照搬照套),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残疾。(3)房屋设计方案,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我全家X人属低保户、家庭人口,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家庭住房情况、民政:入户审核:竣工验收。特此申请。镇政府接到村委会提交的农户申报材料后、家庭收入情况、立面图及门窗表等,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
XX镇人民政府。
附件1,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面积(见附图),家庭人口少于三人的不超40平米。
第二步,危及全家生命安全。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家庭困难程度(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家庭须写明),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并予以公示15天(见附件2),约XX平方米。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
自然村屯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包括平面图,三人以上的不超60平米,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一并上报镇政府:
申请书
XX村民委员会。(范文格式见附件1。拟建住房的面积,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由于经济困难,须提供残疾证,并说明原因;(2)和改造前的危房照片一张,且公示无异议的,并带原件核实,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自(年份)年起,并说明原因。
第二步:个人自愿提出申请
工作方案的范文参考
关于加强培训工会法律专业人才的实施方案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1997年12月3日)
为了把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落实到实处,推进各级工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工会工作,全国总工会决定从1998年起,进行工会法律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1998年至2001年,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培训律师、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法律监督员四方面专业人才,以解决工会工作之急需。
二、培训目标
1998年至2001年完成以下培训任务:
律师:1120人【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514个市*2测算】;
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30万人【按1998年基层工会已建工会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工会及职工代表人数1/3测算】;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30万人【按1998年统计的基层工会委员会58万个的1/2测算】。
三、培训方案
1.律师
培训方式:五个月脱产强化培训。
培训计划:1998年在中国工运学院、天津工会管理学院、辽宁工运学院、陕西工运学院等七所院校举办五个月脱产强化培训试点班。每个院校招60人,共420人。
(略)
工作方案的范文
冬季安全生产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巩固百日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成效,扎实推进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安全整治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规划建设室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一、对相关企业要求
1、施工企业根据具体施工内容、部位和时间制定出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有专人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落实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
2、监理企业在工作中除正常的工程控制外,应根据相关规范和制度做好冬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控制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和质量控制方案。
二、工程现场安全方案
1、冬季施工时,采取防滑措施。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用明火取暖,订出具体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3、电气设备,开关箱应有防护罩,通电导线要整理架空,电线包布应进行全面检查,务必保持良好的绝缘效果。
4、工地临时水管应埋入土中或用草包等保温材料包扎,外抹纸筋.水箱存水,下班前应放尽。
5、草包,草帘等保温材料不得堆放在露天,以免受潮失去保温效果。
6、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有专人保管,妥善安置.明火作业应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用品。
7、现场施工机械在进入冬季前做全面的维修和保养,结合机械设备的换季保养,及时更换相应牌号的润滑油,确保防冻液符合当地防冻要求,未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要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采取停机后排放冷却水或进入暖棚车间内)。
8、桩基检测过程中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内。严格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加载和检测,参与检测人员必须熟知技术规程,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禁止在水边钓鱼或进入湖区水面提水、洗衣、洗澡等,如从水库中提取施工用水,必须上报工程指挥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施工企业对施工用车做好出车记录,实行定车定人制度,所有施工车辆严禁无关人员驾驶。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保证周围施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车辆启动前,严禁用明火预热,防止发生火灾。
规划建设室
20XX.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