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格式范文
如何写意见稿
意见,是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一种公文。
作为一种公文文体的意见,与一般会议上或公开场合个人发表的口头意见是有区别的。它的内容涉及现实工作中重大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有可行性的充分论证。
“意见”是近年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文种,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里正式定为第十一类文种。它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日趋频繁,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意见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意见类似于请示,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案。作为下行文,意见具有指示、指导和规范作用,可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下级机关应当遵照执行。
作为平行文,收文机关对文中提出的意见可作为决策、行动或工作的参考。 (一)意见的特点 1.内容的多样性 它既可以对工作做出指导,提出要求,又可以对工作提出建议,或者对工作做出评估,提出批评。
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但也可用于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既可用于上级,又可用于下级甚至基层组织。 2.行文方向的多向性 它既可以用作下行文,表明主张,做出计划,阐明工作原则、方法和要求;又可以用作上行文,提出工作建议和参考意见;还可以用作平行文,就某一专门工作向平行的或者不相隶属的有关方面做出评估、鉴定和咨询。
3.内容的针对性 意见的制发往往是针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必须克服的情形,因此它提出问题要及时,分析问题要结合实际,提出见解、办法要对症下药,具有可操作性。 4.作用的多重性 有的意见具有指导、规范作用,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有的具有建议、参考作用,如《关于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意见》就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省人民政府的一份建议性意见,又如《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储备制度的意见》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交的一份建议;有的具有评估、鉴定作用,如《关于成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考核鉴定意见》。
(二)意见的类型 按照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可将意见进行分类。1.指导性意见指导性意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工作指导,其内容是针对工作中的某些薄弱环节或出现的问题,上级机关用“意见”向下行文,阐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给下级机关以及时的指导,从而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在内容上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规定性与变通性结合,为下级办文留有更多的创造性余地。
2.建设性意见 建设性意见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提出工作建议、设想的上行文。提出简易型意见的机关大多是主管部门,就其所主管的业务提出工作意见,它可分为呈报类意见和呈转类意见。
呈报类意见是向上级机关提出某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向上级献计献策,以供上级决策参考。呈转类意见是职能部门就开展或推动某方面工作提出初步设想和打算,呈送领导机关后,由领导机关批转更大范围的有关方面执行。
3.规定性意见 规定性意见用于对所属机关、组织和人员提出规范性的要求和措施。这种意见常用于党的领导机关或组织、纪律部门为所制定的党组织及党员行为准则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法和标准,也有党政联合发文关于行政方面的一些规定意见。
4.评估性意见 评估性意见是业务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就某项专门工作、业务工作经过调查、研究或者鉴定、评审后,把商定的鉴定、评估结果写成意见送交有关方面,它虽可上行、下行,但主要是不相隶属组织间的平行文。它又可以分为鉴定性意见和批评性意见。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单位、部门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持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但是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综治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基础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各街道综治办由于其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待遇等问题至今没有规范,造成其没有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部分街道综治办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还有部分街道综治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兼管,显然不符合要求,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各社区虽有综治组织,但因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相关待遇难以落实等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部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机制、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综治合力。特别是对网吧、宾馆、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
各街道综治办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计生办等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防控体系不健全,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压力。据统计,在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占了案件总数的很大比重。
另外,由于宣传鼓励措施不到位,有关行业投入不足,重点部位的防控设施安装不及时,导致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四)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的部门执法为民观念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而是推诿扯皮;有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执法,损害了群众利益;极个别人员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败坏了执法队伍形象。同时,执法利益部门化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对策与建议 当前,我区与全国各地一样,既面临“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有效解决“矛盾凸显”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经济“黄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只有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集中领导优势,发挥政法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基层社区的群众优势,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保障作用。为此建议: (一)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建议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建立健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及重大问题协商制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加强镇、街道综治办建设,核定综治办的性质、专项编制、人员待遇等问题,以此激发广大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发挥综治办的牵头部门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应该做到不躲、不推、不拖,“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构筑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的综治工作网络,形成上下畅通的组织工作格局。
建议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的职能,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制度,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搭建起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将社区治安防范设施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社区防范能力。
(三)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治安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制度。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措施、人员、工作及时到位,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建设、环保、供暖等单位,应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值班电话,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受理解决,杜绝因。
您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综治经费投入,提高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资待遇。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购买五险,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群防人员的奖励标准。
2、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控管系统。实行“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家参与、统一管理”,建立以社区(村)为主体,公安、房产、劳动、计生、工商、民政、税务等参与的集管理、教育、服务、控制四位一体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3、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采取各部门合作的方式,在整治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将涉黑的数量、规模、性质、特点、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真实的摸底,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涉黑势力予以准确、有效地打击,震慑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是建立领导问责制。采取包片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如某辖区发生涉黑犯罪案件,甚至该团伙在某区域内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对其不管不问的,应追究包片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坚决根除涉黑势力的“保护伞”。三是群策群防,设立专门的“打黑除恶”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措施,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消除举报人的畏惧心理。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进行教育培训。为改变行政执法队伍复杂而分散的状况,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使之成为专业的执法力量,避免“执法不懂法”情况。严把入口关,切实坚持宁缺勿滥、逢进必考的原则。加大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职业道德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入手,从法律法规掌握、专业知识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经验总结、外地成功经验学习、发达国家的相关行政执法借鉴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同时还要将国情、市情、区情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介绍与分析,使他们树立全局观念,能够更加理性地认识自己职业的价值与作用;形式上可灵活多样,如专家专门培训、内部经验介绍、案例集体研讨、外地经验学习等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措施。
(五)加强基层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
推行各种形式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使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积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采取多种渠道为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以利于对他们的改造和帮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
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意见》指出,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必须毫不动摇地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整治治安混乱的地区,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
各级政法部门要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 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
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
《意见》指出,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要坚决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等真正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
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