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养护记录范文
GSP中药饮片养护记录怎么写?
1、每个季度要确定重点养护品种。
中药饮片重点养护品种确定表。
内容包括:填表日期、序号、品名、规格、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确定理由、养护重点、养护期。
养护员签字、质量部审批意见、质量负责人签字。
2、重点中药饮片养护记录表。
内容包括:记录日期、序号、检查日期、品名、规格、单位、养护监测重点(虫蛀、发霉、泛油、潮解、变色等)、
养护方法(凉晒、烘干、阴干、密封、干燥剂、降氧法、磷化铝熏蒸)、质量状况、养护员签字。
(磷化铝熏蒸在记录中应标明剂量)。
以上两个表,每季度一张。
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如何养护?
库房内应有温度、湿度控制与调节的设备及装置,保持库房温度在30°C以下、 相对湿度在60%以下,在梅雨季节或湿度特别大时,可紧闭门窗并使用专门除湿设 施除湿;库房内要安装通风设施,使易生虫、易霉变的药材处于较好的通风状态中, 还可选择干燥、晴朗的天气及时进行晾晒;对于具有易变色、易散失气味、易泛油、 易融化、易风化等质量变化特点的药材,要注意在库房采取避免其蒙受日光照射和风 吹的措施。
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时可供采取的养护措施有很多,应当根据储存对 象的性质与特点去选择,应当随着气候的变化及当地气候的特点去调节。随着科技的 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包装也越来越现代化(如压缩包装、密封 包装、真空包装、清洁包装等形式)并更适应保持质量的要求,这都极大地方便并有 利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与养护。
中成药管理:中药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液剂均按照说明 书的要求储存;对蜜丸、糖浆剂、口服液、颗粒剂要做到经常检查是否有霉变;外用 软膏剂应放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避光、避热、避风以免失去黏性。
中药的养护怎么写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成分、性质和保管养护的关系
(三)空气
空气中含多种成分,其中有的成分最易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某些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影响其质量。有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长期与空气接触,如大黄、丹皮、黄精等颜色变深,就是因为它们所含的鞣质、油质及糖分等,与空气中氧的成分发生变化而形成的。再如薄荷、苏叶变色,气味散失,活磁石失掉磁性等,都是氧化作用的结果。某些中药材、中药饮片接触氧越多,发生的氧化作用越大,变异的也越快,一般说风能吹败中药材的颜色,并能把某些药材吹化,主要是由于氧化作用。
四、区分中药材、中药饮片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储存中易发生的变异现象
1、虫蛀:是指昆虫侵入中药材、中药饮片内部引起的破坏作用,虫蛀使药材出现空洞、破碎,被虫的排泄物污染,甚至完全蛀成粉状,会严重影响中药材、中药的外形、疗效以致不能药用。
2、霉变: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在适宜的温度(20--35℃),湿度(相对湿度75%以上或中药含水量超过15%)和足够的营养条件下,表面或内部寄生的霉菌繁殖孳生所致的发霉现象。发霉的药物轻则颜色变化,气味走失,严重的变质败坏,以致其成分发生变化而失效。有的霉菌还可产生毒素,一旦服用了发霉的药品,就可能由于霉菌毒素而引起肝、肾、神经系统、造血组织等方面的损害,严重者可导致癌症(如黄曲霉)
四、区分中药材、中药饮片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现代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以预防为主,进年还研究防止其养护过程中的污染,以符合二十一世纪无残毒、无公害绿色中药、中药饮片的要求,现将常用中药养护技术予以介绍。
(1)干燥:干燥可以除去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过多的水分,同时可杀死霉菌,害虫及虫卵起到防止虫霉、久贮不变的结果,常用的干燥方法有晒、晾、烘等微波干燥法或远红外加热干燥法。
(2)冷藏法
系用低温(0--10℃)储存中药材,适用于贵细药材。
(3)埋藏法
A、石灰埋藏法:适用于肉性和部分昆虫类中药材,如刺猬皮、蜣螂虫等,方法是用适宜的缸式木箱,先用双层纸将药材包好,注明名称,然后置入所用石灰以恰好埋没所贮中药材、中药饮片为度,如数量较少,可将几种中药同贮之。
B、沙子埋藏法:适用于少数完整中药材,如党参、怀牛膝、板兰根、白芷等,目的是为了隔绝外界湿气的侵入,防止生虫发霉。
(4)化学药剂养护
化学药剂养护技术就是利用无机或有机化学药物来抑制霉菌、害虫的生长和繁殖。化学试剂通常分为防霉剂和杀虫剂。
目前较常用的有硫磺、磷化铝、氯化苦。
1)硫磺熏蒸法:
A、硫磺燃烧后发生蓝色火焰,并发生三氧化硫毒气,能毒死各种中药霉菌与害虫,是中药最早期的杀虫方法。
B、使用方法:通常用小室(熏房)密闭或熏蒸形式,每立方米100--150克,硫磺燃烧后,密闭3--4天,然后通风排毒。
C、注意事项:此法易使中药褪色,熏蒸后的中药会使味道变酸,带硫磺气,并发脆和破碎。因此对易变色、变味和质地脆嫩的中药,不宜使用。
2)磷化铝熏蒸法
磷化铝对中药害虫有强烈的杀虫效能,还有抑制和杀灭药材中微生物以及抑制药材呼吸的作用,是当前主要的化学防治药物。
密封,药片不要直接接触药材,每立方米用药5--7克,如用密封库熏蒸,空间部位每立方米2--3克;当温度2--15℃时,需5天;16--20℃,需4天;20℃以上,需3天;排气通风不少于3天,残渣运往空旷处,深埋。
2016年中药饮片养护员的工作计划怎么写
一、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防止中药饮片变异,把好保管养护关。 要求:
1、严把中药饮片在库质量安全关。ب
2、合理安排储存场所。ب
3、实行在库中药三、三、四检查。ب
4、搞好温湿度的监测,ب根据监测情况调整仓库温湿度。ب 5、合理养护中药饮片。
6、合理安排中药饮片出库。二、 二、认真做好库存中药饮片质量定期循环检查,对质量易引起变异的中药饮片应增加检查次数,高温虫霉季节应增加检查次数,并对定期循环检查的中药饮片做好记录。质量不稳定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建好养护档案,原始记录保存三年。发现质量问题品种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包括杀虫、清洗、筛选、翻晒等措施。三、
做好防虫、防鼠、防霉、防潮、防污染、防尘、防鸟等工作,保证库存中药饮片储存的安全有效。四、
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ب保证中药饮片储存安全整洁。五、 中药饮片出库时,做好出库记录。
药品养护小结怎么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
第十九条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并做到: (一)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二)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三)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第二十条仓库应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
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二十一条仓库应有以下设施和设备: (一)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 (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专用仓库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三条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配置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经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
第二十四条有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养护室,配备必要的验收和养护用工具及仪器设备。 第二十五条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六条分装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专门场所,其面积和设备应与分装要求相适应。 第四节进货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
第二十八条购进的药品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二)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
(三)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五)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
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第三十条企业对首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