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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监执法人员调查笔录范文

    如何写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文书

    1、认真填“空”、仔细核对

    所谓填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设定的内容,如: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检查时间、检查场所等内容的填写,要做到认真、仔细,尤其是被检查单位的填写,如果是法人、其他组织或经登记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就要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将营业执照的注册号记录在卷,并提取复印件;如果是个人就要仔细的查看身份证明,最好提取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检查场所的填写也是要注意的事项,最常见的场所有营业场所、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等。

    2、开头语

    开头语必须载明的内容有:检查日期、执法单位名称、执法人员的组成、检查的理由、执法人员身份的表明方式、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场所、负责人是否陪同检查。其基本格式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等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当场出示执法证件后,证件编号分别为******、******号,于*年*月*日*时开始依法对位于**路**号的***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是于*年*月*日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执法检查;或者是根据***安排,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在检查现场(如负责人不在,可电话联系,委托他人陪同检查,表述方式为:该公司负责人不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经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后,口头委托***陪同我们进行现场检查),整个检查情况记录如下:

    3、检查过程的记录

    首先是对检查场所方位的描述,产品具体所在位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以及提取证据的方式,采取的措施都要详细记录。如对某食品企业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现场检查的记录。

    (1)位于该公司东面是成品仓库,西面是生产车间,在成品仓库内西边靠墙处库存外包装标识为***公司生产,厂址为**路**号,QS42**********号,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见内包装封口处……等,执法人员开箱进行了检查,其生产日期为*年*月*日,其他标识同上;在生产车间内东边存放上述食品标签****张。

    经查为上述标识产品现场库存***件。

    (2)在生产车间现场共有**名工人正在进行上述标识产品的生产,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出示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该公司未能出示,为此执法小组对库存产品依法进行了封存,并下达了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同时执法人员对库存产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在现场未发现生产、销售记录(或者是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该公司生产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的复印件,原件存放在该公司财务室)。

    如果需要对产品内在质量进行检验时,所抽样品应该是一式三份,整个抽样情况都要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之中。

    如何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笔录

    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笔录,对查明案情事实、准确、及时、合法地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所作的调查笔录不规范,一旦引发行政诉讼,就可能会导致败诉。现实中,行政执法人员制作调查笔录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笔录中未记录执法人员表明身份过程;二是未告知被调查人所要调查的范围或者事项;三是笔录结尾处依法应当由调查人、记录人分别签名的,而往往为记录人一人代签;四是没有按照统一规范的调查笔录格式书写;五是在对基本事实叙述不清而导致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六是由于设问不当导致笔录存在指供、诱供之嫌等等。

    笔者认为,为确保案件调查的合法、全面、具体、准确、客观、有效,制作调查笔录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制作调查笔录时,基本目的要明确。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目的性,行政执法机关制作调查笔录也一样,之所以要这么做,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查明违法事实从而依法给涉案当事人以相应的处罚。

    因此,在做具体的调查笔录前,行政执法人员应首先搞清笔录的对象是涉案当事人还是证人、为什么找这个人以及找来为了调查、核实哪些事。

    执法人员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前,询问人应熟悉案情,确定询问思路。

    笔录 字迹要端正,要避免程式化。询问人的提问要围绕查清涉嫌违法行为的事 实过程进行,询问应主要围绕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实施过程和违法标的 物的数量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等方面进行,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对重 点过程和内容要完整记录,并尽量记录被询问人的原话,调查询问笔录忌 过于简单。对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必记录。

    被询问人发现记录有误,可 以修改笔录,在每一修改处,要让被询问人签名予以确认。修改时不能涂 改,避免遮盖原来记录的内容。

    询问内容正文最后一行和被询问人对笔录 的每一修改之处,均要让被询问人签字。最后一行和签字之间的空白部分 应书写“以下空白”或填充空白符号。

    当事人无能力签名时,可用大拇指按 红手印。

    药监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应注意哪几个方面?

    现场检查笔录是药监机关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含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有关材 料等)或涉嫌违法的场所依法进行检查时,对检查情况制作的书面记录,它是一种法定的 证据形式,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一种格式文书。

    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笔 录时,应注意避免出现以下几个问题,以免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证据效力降低或者无效。 一、 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执法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执法人员在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或现场进行检查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 件,才可以依法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应当记载向被检查人出示行 政执法证件的全过程。

    有些执法人员认为记载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的过程无关紧要,只要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履行了这一程序规定就行。其实不然。

    未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 身份,就不能证明执法者遵守法定程序,提取的证据就不具备程序合法性,就不能作为定 案的证据。 二、 未记载相关判断的来源或依据,致使检查情况缺乏真实性、合理性。

    如在检查某 药店经销劣药案时,现场检查笔录中有这样的表述:“现查明,该药店经营劣药12种,劣 质青霉素30盒,货值金额232元……”这样精确的数字是怎样得出的却没有记载,给人 一种想当然的感觉。 三、 现场检查笔录误作为行政处罚记录。

    现场检查笔录作为证据的一种法定形式,只 有和其他证据材料相互配合使用,才能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 因此,现场检查笔录不 应只记载诸如“罚款1000元”、“假药10瓶,责令当事人当场予以销毁”等行政处罚情 况,否则就使采集证据的过程变成直接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

    四、 不记载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物品或现场实施检查时,对 涉嫌违法的物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这是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记载的 内容之一,但执法人员往往忽视,致使现场检查笔录不能反映现场检查的全过程。

    现场检 查笔录应当详细记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被采取措施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该法律 文书是否当场送达当事人等。

    行政执法中的现场笔录如何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笔录的特征和要求

    1.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主体上的行政性。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执法机关负有调查收集证据和保存证据的责任。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制作的重要证据形式。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证据的最基本提供者。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发生以后,由于行政机关不得再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必须保证有关证据的充分、确凿,以保证后续诉讼程序中虽作为被告但不陷于被动。

    2.现场检查笔录对象上的现场性和保真性:笔录涉及的情况是行政案件或检查发生的现场的原始状况。这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最基本的特征和要求。凡是对案件或现场情况制作的笔录都是现场检查笔录。不是对案件或现场情况制作的笔录都不是现场检查笔录。在案件发生或检查之后根据印象制作的笔录就会“失真”,就会出现偏差,不可能体现现场的“原汁原味”。

    3.现场检查笔录时空上的即时性和同步性:制作的时间,严格来讲,应当是在案件发生的同时或检查的同步,不能在案件发生之后或检查之后。制作的地点,严格来讲,应当是在案件发生的地点或检查的现场。现场检查笔录的即时性和同步性是现场检查笔录的现场性和保真性的必然要求。

    4.现场检查笔录内容上的相关性和外在性:相关性是指笔录的内容与案件事实要素相关,主要包括违法事实要素和规范执法所需要的程序事实要素,无关的事实不予记录。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案件事实要素。当场准确确定有关要素并将其真实记录下来,这种能力是在执法实践中不断积累、不断磨练后才能具备的。对违法事实要素的记录要准确具体,尤其是对涉案物品的记录,要具体到品牌、外观、批号、规格、数量等。对规范执法所需要的程序事实记录要规范:依法依规检查、依法亮证、规范检查等。外在性是指现场检查笔录的内容是行政执法人员听到、闻到、看到、摸到的或者用基本测量工具测量检测到的有关违法事实情况的记载,不能也无法对事实要素的核心和内在品质进行确认和评判。

    质量技术监督执法

    不知道你啥意思?

    一表明身份,即出示执法证件,至少两人。检查依据:文件、举报、上级交办或移交等。依据的法规。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

    现场取证和做现场检查笔录,需企业人员在场。针对问题,收集证据,并固定,制作调查笔录。如案情重大或者需封存物品,需请示领导,采取封存措施。

    办案人员立案,稽查中队或大队负责人同意立案,分管局领导交办。

    案卷资料上交案审办,审核后上交案审会。

    送达处罚告知书

    送达处罚决定书

    处罚完毕或行政复议或诉讼

    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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