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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乡规民约范文

    乡规民约是干什么的,内容是什么快快啊

    乡规民约,是指广大农村地区约定俗成的传统习惯。有许多乡村将本地的乡规民约加以归纳总结,以成文方式公布,作为村民共同遵守的准则。综观各地的乡规民约,大都具有这样的内容:一是孝敬父母尊敬长上。二是和睦乡里。包括家庭成员、亲戚邻里等社会成员和睦相处。三是各安生理。鼓励农民农耕,保护农民生产资料,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四是毋作非为。侧重于整肃社会秩序,维护一方安全。在法律调整范围的边缘区域,确定对打架、斗殴、偷盗、虐待妇女儿童等方面的禁止条款。

    相对于国家法律,乡规民约具有特定的治理原则及管辖范围,虽然在内容上,它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法律的影响。乡规民约体现的村庄治权与国家治权有联系又很不同,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表现在:似乎互为补充或需要,必要时有意相互联系,但又尽量避免直接主动地干预它者。这种干预如果发生,往往是在对方要求的时候。

    乡规民约 优秀家规家训 为题写一篇作文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教。历史上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而“不成文”,也是我国家规家训的一大特点,成为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的有机部分。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一些家风家训中的精华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许多脍炙人口的家训,已经是“家家之训”,形成家家之风。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注重家风建设是我国历史上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从古至今,、、周怡、、、等等都在民间广为流传,闪烁着良好家风的思想光芒。历史上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 等等,同样展现着良好的家风。“非淡澹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等教子中的古训至今为世人尊崇。好的家风不但对自己有利、对子女和家人有利,也逐步影响着大众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风气。

    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中。家风好,这个人就会茁壮成长;不重视家风建设,这个人在成长中就会走弯路。好的家风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良好的道德氛围、健康的思想氛围、积极的情感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儿童成长的好摇篮。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恋爱观上的拜金主义、婚姻中的草结草离、家教中的过分溺爱、孝亲中的漠视老人,甚至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致使自己尤其是子女走上了犯罪道路,教训是沉痛的。它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家风建设的关键在家长。家长首先要成为家风建设的有心人,才能有意识地创立自己的好家风、延续自己的好家风,使整个家庭与子女受益。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搞好家风建设,带头教育好子女。人们习惯于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好家风会对树立良好的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在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重提家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家庭建设影响着社会建设,好的家风会带动好的。所以,好家风就是一种正能量。我们要从每个家庭做起,让家家有个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如此坚持下去,社会的正风正气就会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文明程度就会进一步提高。

    乡规民约起源,发展,特点及影响的简要内容怎么写

    “乡约”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协助救济为目的的一种制度。

    通过乡民受约、自约和互约来保障乡土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和共同进步是一个理想。回顾乡规禁约理想的历史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到周代。

    《周礼·地官·族师》曰:“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

    中国最早的成文乡里自治制度,有可能是北宋学者吕大钧、吕大临等几兄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制定的“吕氏乡约”(原名蓝田公约)。这个乡约的四大宗旨是使邻里乡人能“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它的内容十分丰富,约规包含四大项: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吕氏乡约在关中推行没有多久,北宋被金人所灭,吕氏乡约昙花一现,很快被人遗忘。

    南宋后,朱熹重新发现了这个乡约,据此编写了《增损吕氏乡约》,再度使吕氏乡约名声鹊起。到了明代,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南赣乡约》应运而生,影响最广。

    明嘉靖年间(1522~1566),朝廷推广王阳明之法。“嘉靖间,部檄天下,举行乡约,大抵增损王文成公之教。”

    《南赣乡约》与《吕氏乡约》相比,两者的重要是差异在于:王阳明于1518年颁布的《南赣乡约》是一个政府督促的乡村组织,属官治传统,《吕氏乡约》为民众自动的乡村组织。明代发展的一套以乡约、保甲、社学、社仓为整体性的乡治系统,到了清代被弃而不用。

    所以,王兰荫曾对我说:清代乡治不是明代乡治的发扬光大,而是对《吕氏乡约》的异化继承。现代最早写出乡约制度专著的杨开道先生甚至在他的《中国乡约制度》一书中假设:假使没有满清入关和农民起义,“假以时日,整个乡治或者可以立定基础,成为中国民治张本。”

    清代的乡治是分割的,破坏了乡治的整体性。乡约由礼部管辖,单纯用来司教化,以宣讲圣谕为主。

    保甲、社仓由户部管理,专门用来缉盗安民,社学专门用来教养,社仓专门用来救济。各制度分开,而把明末已经发展完全的一套乡治体系打乱支解了,乡约成了宣讲圣谕的“讲政”,只是一套定期的政治教育而已。

    怎样制定村规民约

    同村民自治章程相比,村规民约的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也较单薄,但二者的性质相同,都是生活在一定区域内的村民共同商量制定的、用于规范大家日常行为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因此,应遵循大致相同的制定程序。尤其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绝对不能借口是村规民约就图省事减化操作步骤。

    制定村规民约必须坚持合法性、民主性和实用性的原则。所谓合法性,是指村规民约必须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相符合,不能与之相抵触。

    所谓民主性,是指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要由尽量多的村民开会讨论,共同参与商量制定,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所谓实用性,是指制定村规民约必须结合本村实际,能够解决一些本村存在的问题,把村民该做什幺、不该做什幺规定清楚,尽量不罗列套话、空话。

    根据上述原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制定村规民约时一般应按照如下八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宣传发动。村民是制定村规民约的主体,因此必须让村民知道、理解并积极参与。

    为什幺要制定村规民约?主要步骤是什幺?那些应写进去,那些可以不写?制定以后怎样执行?这些问题都要让村民了解清楚。村委会要在县、乡两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利用广播、开会、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也可以结合日常普法工作,向村民讲解涉及农村的法律政策,讲解村规民约的性质、意义及与国家法律政策之间的关系。尤其要让村民知道的是,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自己制定的,约束的是大家的行为,村委会只是一个简单的组织者,既没有权力自己制定村规民约,也不能利用它来“收拾”村民。

    第二步:组建班子。作为民主管理村务的手段,村委会有责任主持抓好村规民约的制定工作,但具体的起草任务并不由村委会来承担。

    为体现民意,起草村规民约的班子应先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再由村委会聘请。村委会还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为起草班子的工作提供便利。

    起草班子可命名为“**村村规民约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成立后,要尽快拟定工作时间表。

    在组建班子时,村委会千万不要赋予自己特权,随意任命或指定起草小组。第三步:草拟初稿。

    起草小组应根据工作时间表,及时向村民公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方法、程序及截止时间。在充分调查研究及广泛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其它村已经制定的规约,先拟定本村村规民约的框架,确定本村需要规约的具体事项,再集中力量对村民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梳理。

    经过反复比较、细致研究后,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拟出村规民约的初稿。第四步:讨论修改。

    分三个阶段进行。草稿完成后,起草小组先把它提交给村两委,由他们提出修改意见,确定第二稿。

    再将第二稿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根据村民代表的意见确定第三稿。最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第三稿发放到村民中,再次征求意见,并根据村民意见确定第四稿。

    在讨论修改过程中,起草小组要在规约条文中尽量反映村民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没有吸收的村民意见要进行必要的解释。

    当村两委的修改意见与村民代表会议的意见相左时,应采纳村民代表会议的意见。第五步:审核把关。

    修改定稿后,起草小组应以村委会名义把村规民约草案提交乡镇或县的基层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乡镇或县的基层司法部门主要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对村规民约草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起草小组。

    起草小组根据基层司法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第五稿。对基层司法部门指出的违反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的草案条款,要坚决改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广大村民通报。

    第六步:表决通过。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村规民约起草小组向村民做起草说明,并逐条解释后,交付村民表决。

    最规范的表决方式当然是投票,也可以举手通过。以征集签名代替村民会议的做法不可取。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户代表会议也是村民会议的一种形式。因此由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规民约,并不违法,但必须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会议,并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如果表决不能通过,起草小组要再次征求村民意见,修改后再行表决。第七步:乡镇备案。

    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起草小组就算完成了工作任务,可以宣布解散了。接下来,村委会要正式向乡镇政府送达备案文书。

    备案时应附有制定过程说明、起草小组人员名单及乡镇、县基层司法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第八步:公布实施。

    村委会通过开会、张贴等形式向村民公布新的村规民约,宣布其生效日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印刷成小册子,一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村民家中,以备随时查阅。

    至此,村规民约的制定完成了最后一道程序。需要注意的是,民选的村委会在制定村规民约过程中发挥作用,要严格限定在组织者这一角色上。

    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到群众头上,更不能随意更改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已经讨论通过的条款。只有这样,村规民约才能具有双向约束功能,才能真正让群众放心,并愿意遵守。

    由于村规民约事关本村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全体村民的共同。

    请问,乡归民约这个词有动力吗?

    在我看来没有 乡规民约,是指广大农村地区约定俗成的传统习惯。

    有许多乡村将本地的乡规民约加以归纳总结,以成文方式公布,作为村民共同遵守的准则。综观各地的乡规民约,大都具有这样的内容:一是孝敬父母尊敬长上。

    二是和睦乡里。包括家庭成员、亲戚邻里等社会成员和睦相处。

    三是各安生理。鼓励农民农耕,保护农民生产资料,积极发展农业生产。

    四是毋作非为。侧重于整肃社会秩序,维护一方安全。

    在法律调整范围的边缘区域,确定对打架、斗殴、偷盗、虐待妇女儿童等方面的禁止条款。 相对于国家法律,乡规民约具有特定的治理原则及管辖范围,虽然在内容上,它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法律的影响。

    乡规民约体现的村庄治权与国家治权有联系又很不同,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表现在:似乎互为补充或需要,必要时有意相互联系,但又尽量避免直接主动地干预它者。这种干预如果发生,往往是在对方要求的时候。

    乡规民约内容哪里找

    乡规民约有两种概念,一种是作为民间法意义上的“民间法律”,目前只存在于学者的讨论范围内,我国宪法和法律实际上不承认其法律效力;

    另一种是民间自发组织起来讨论、制定的某些自我约束性质的约定,一般认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在道德上和社会舆论上会有一定的约束力。从网上找了一个,供你参考。

    乡规民约 1.集体劳动好,勤劳致富步步高;正当副业要发展,投机倒把不准搞。 2.热爱集体好,不拿村里粮和草;落实生产责任制,损公肥私不能搞。 3.尊老爱幼好,赡养父母尽孝道;教育子女听党话,粗语脏话要去掉。 4.家庭和睦好,夫妻相敬偕到老;婆媳妯娌心连心,邻居团结赛金宝。 5.移风易俗好,勤俭持家要记牢;不搞迷信和浪费,计划生育不动摇。 6.文明新风好,待人诚恳有礼貌;不准打人和骂人,陋规恶习要除掉。 7.遵纪守法好,主持正义讲公道;检举坏人和坏事,打击报复法不饶。 8.四防安全好,综合治理很重要;场头仓库勤检查,实行制度排干扰。 **乡**村委会 ****年*月*日

    2017村规民约范文 村规民约怎么写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在实施村民自治、弘扬村风民俗等方面都曾经起到过特殊的作用。

    当今,在开展“美丽横县·清洁乡村”的活动中,村规民约更是“英雄大有用武之地”。近段时间,马岭镇在横县美丽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把村规民约用作提高群众思想意识的有力武器,引导群众清洁乡村。

    该镇围绕村规民约开展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1)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向各村提出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的要求。(2)驻村工作队下村指导村委召集群众代表会议,商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3)大力宣传,逐家逐户张贴村规民约。(4)镇级检查督促。

    据统计,马岭镇各村委委(社区)印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共计6040份。这些村规民约内容具体明确,通俗易懂,来自群众,又回归群众。

    群众每天进出自家大门,都会看到本村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的各项约定牢牢地印在各人心中。从细处入手,选准一个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清洁乡村的思想意识,进而提升清洁行动的的自觉性,这不失为马岭镇推进清洁乡村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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