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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不动产证申请书范文

    不动产权证申请书怎么写? -

    不动产权证申请书的相关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产权上的变化,原来的产权证依然是有效的,持证人也不用特意来换发新证。很多地区的房产证不用再核发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不动产的登记证。

    原有的房产证还有土地证等都要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这些还是继续有效、权利也是不变的。新版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还有旧版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证书在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并行有效的,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者是买卖房屋时再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权证申请书还应该注意这些问题。一般情况下,只要查询中发现房产还没有跟土地信息挂接的话,那么就要及时地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工作。

    目前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加紧对土地信息测绘登记工作,一般来说,房产过户交易查询时尚未进行房产和土地数据信息的匹配,那么工作人员可以按照顺序上门服务。相关区域内的百姓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继承等产权变更时,申请人是可以就近办理的。

    怎么写房产证申请书?

    房产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的事项以及具体的数据均需要准确无误。

    下面给出示例范文,仅供参考。 xx县建设局: 我五户(xx、xxx、xxx、xxx、xxx)在xx县xx号宗地合建住宅楼,该宗地面积为xx平方米。

    该工程于xx年xx月竣工,现申请贵局办理房产许可证。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xxx、xx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办理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产证。

    如何写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书?

    房产办理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

    办理房产证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现因委托人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办理该房屋产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相关手续。 现委托人全权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办理该房屋产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相关手续,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所有权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该房屋及相关土地手续抵押;代表委托人结算该房屋面积差异款项;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签署该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所需一切相关文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领取该房屋及土地面积测绘成果及相关办证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一切相关手续。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做出的行为以及签署的法律文书,委托人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承诺其已取得委托人的合法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该房屋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资料: 办理住宅租赁证,须使用由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合同,以双方到窗口的日期为准签订合同;非住宅的可自行拟定合同。 办理住宅的要求双方到场,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东不在本市的可委托亲属代办(委托人须提供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 办理非住宅的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工商版)、法人委托书(工商版)、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要求房主及委托人到场办理。 承租人到受理窗口办理租赁证,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住宅租赁证怎么办。

    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流程编辑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怎么写房产证申请书?

    房产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的事项以及具体的数据均需要准确无误。

    下面给出示例范文,仅供参考。

    xx县建设局:

    我五户(xx、xxx、xxx、xxx、xxx)在xx县xx号宗地合建住宅楼,该宗地面积为xx平方米。该工程于xx年xx月竣工,现申请贵局办理房产许可证。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xxx、xx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办理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产证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办不动产权证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中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一、办理不动产证流程 1、申请人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申请不动产证条件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1、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2、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3、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条例第15条第1款,当事人既可自行到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也可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既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也包括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

    在实践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为时间或条件不允许,不能亲自到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就可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以解决燃眉之急。 第三,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条例第16条第1款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 (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 (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可以看出,这些材料或由权利人持有,或与申请人密切相关,申请人通常不难获得这些材料,再加上条例也未限制它们的形式,从而不会给当事人增加额外的费用和成本。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一些申请人不了解登记知识,不知道相关专业术语的意思,即便条例列举了上述材料,也不能增加他们的感性认识,仍不便于他们申请登记。

    为了消除这种现象,条例第16条第2款特别要求登记机构应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这样就能更细致、更全面地展示各类登记所需的具体材料,以便申请人按图索骥地做好准备工作; 能更清晰、更直观地展示相关文书,也便于申请人正确而迅捷填写申请文书。 目前不少登记机构均采用这种做法,但并不普遍,通过该条款的强制规定,能全面提升登记机构的服务水准,在申请材料的准备和申请文书的填写方面为申请人提供最大的便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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