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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规公文落款范文

    正式公文格式

    这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纸或复写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

    平订钉锯与书 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针脚平伏牢固;后脊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 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 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 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 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可在发文机关标识上空2行向下依次标识(见图三)。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 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 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O01),不加“第”字。

    发文机关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 支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 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 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

    正规的公文格式 标题是都什么格式啊?比如字体、大小,需不需要定

    公文格式 一、公文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印刷。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一)发文机关标示: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三)文件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四)正文(含主送机关名称和落款):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正文中的结构层次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六)成文时间及印章: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也就是不到1行的空白,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排列整齐,均压成文时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七)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三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分类进行编制,用三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八)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九)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回答时间:2011-10-24 1:28:54

    常用公文格式及例文

    常见的公文格式有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等,下面是十三种公文写作格式:(一)命令(令)1、命令(令)的用途:(1)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2)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3)嘉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2、命令(令)的种类:(1)发布令(2)行政令(3)嘉奖令4、命令(令)的写作:(1)发布令:标题:发令机关名称或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名称+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令号:位于标题下面,令号不按年度编排,而是从发令机关领导人任职开始编流水号,至任满为止,下任另行编写。

    正文:说明公布的法规名称,通过或批准的机关或会议,通过或批准的时间及施行时间。落款:签署发令机关领导人的职务名称和姓名,然后注明发令日期。

    (2)行政令: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正文:①说明发布命令的缘由,做到理由充足,使人信服;②写出命令的具体内容,包括强制性行政措施及执行机关等,要求条目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执行。

    (3)嘉惩令: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文种,如:《**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嘉奖令》;或仅注明文种,即只有“嘉奖令”三个字。正文:包括嘉奖缘由、嘉奖事项、发出号召三个方面内容组成。

    5、写作命令(令)的注意事项(1)内容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2)态度要鲜明。

    (3)文字要简炼,结构要严谨,中心要突出,语言要肯定。(4)发文机关要合乎要求。

    (二)决定:1、决定的用途: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是一种重要的指挥性和约束性公文。

    2、决定的写法:(1)标题:作出决定的机关或通过决定的会议名称+决定的事由+文种,如:《**市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2)题注:会议通过的决定,要加上题注,说明这个决定是什么时间,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

    (3)正文:按其具体用途和内容不同分为两类:①对重要事项作出安排的决定。主要有表彰决定、惩处决定、机构设置决定、人事安排决定、授权决定及发布法规性事项的决定等。

    其正文包括两部分,一是说明作出“决定”的根据和执行名称;一是分条写明决定事项。②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

    这是一种事先对某项重要工作的开展进行布置的决定,指挥性极强。正文通常包含两层意思,即通过或制发决定缘由和决定的事项。

    (4)结尾:重申要求,明确工作步骤或申明要求发出号召。3、写作决定的注意事项:(1)要作好调查研究。

    (2)要做到观点鲜明。(三)公告1、公告的用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的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2、公告的写作:(1)标题:①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告》。②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

    (2)正文:大都只限于宣布具体事项。也有的公告正文相对复杂一些,即包括缘由或根据、事项和结语三项内容。

    其常用“特此公告”作结或省去结语。(三)公告1、公告的用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的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2、公告的写作:(1)标题:①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告》。②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

    (2)正文:大都只限于宣布具体事项。也有的公告正文相对复杂一些,即包括缘由或根据、事项和结语三项内容。

    其常用“特此公告”作结或省去结语。(五)通知1、通知的用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2、通知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

    (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事由+文种,如:《关于召开省属高校档案工作会议的通知》。

    (3)正文:1)批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含“颁发”型通知、“转发”型通知和“批转”型通知三种。a)“颁发”型通知#p#分页标题#e#“颁发”型通知又称“发布”或“印发”型通知,是指用来颁发行政法规和规章或印发有关文件的通知。

    其正文部分,一般首先说明制订所发布的规章的目的、根据,然后写明发布事项,最后是提出执行要求。b)“转发”型通知是指用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

    其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正文包括两部分:开头部分先写明转发文件的名称,表明态度,提出原则要求。最后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请研究执行”等惯用语句提出执行要求。

    一种正文只写转发决定和执行要求,十分简洁。c)“批转”型通知是指转发下级机关发来的公文的通知,其写法与“转发”型通知基本相同。

    正文一般先写明转发文件的名称,表明态度,宣布转发,阐明意义,提出要求。2)指示性通知是指上级机关宣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但限于发文机关的权限,或因。

    正式公文的发文格式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文的格式规范一、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一)用纸、排版及装订规则(1)公文采用A4型纸,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2)公文用纸天头(即上页边)37mm±1mm;用纸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3)公文的版心上边沿至发文机关标识的距离,除函为零之外,命令为20mm,请示、报告为80mm,其它为25mm。用以标注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4)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正文中如遇空白处不能盖下印章时,应调整正文字距、行距,务使正文与印章同处一页,不能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

    公文从左至右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5)公文要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6)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

    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二)行政机关公文的文面格式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为《公文格式》)将公文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3部分18个要素。

    分述如下:1、眉首部分——即公文的版头部分,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1)公文份数序号《行政公文办法》规定,绝密、机密级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简称份号,即同一文件份数的顺序编号,其作用是便于登记、分发、核查和统计文件。序号用7位(不够7位时前面用0)阿拉伯数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凡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当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密级。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间空1字(无保密期限情况下)。2001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注明保密期限。”

    如公文需标明保密期限,应在密级程度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而秘密等级的两字之间不空字距,如“秘密★6个月”,“机密★1年”,“绝密★26年”等。特殊情况下,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可标为“绝密★长期”。

    还有一种免标保密期限的,如“绝密”,则表示按该密级的最长保密期限处理(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3)紧急程度这是对公文送达时间的要求,分“特急”、“急件”,电报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标在第1行,紧急程度则标在第2行。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视文件需要而标识。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又称文件名称,位于公文首页眉首中央,一般采用红色套印,所以正式公文俗称为“红头文件”。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如《国务院文件》,《上海市政府文件》等,主要用于发布方针、政策和重要的工作部署、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来文,以及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等。用小标宋体,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但应小于22mm*15mm。

    发文机关标识另有其它三种标写方法:①只写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等,主要用于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发布任免通知等。

    ②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种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任免通知》等,主要用于命(令)、任免通知、会议纪要等少数几个文种。

    ③有一些报告、请示和某些事务性公文、发函等,可在发文机关后面加上用圆括弧括起来的文种,如《**商业局(请示)》、《**公司(函)》等。如是联合行文,标识发文机关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两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一份公文特定的代号。联合行文时,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如果是“命令”类公文,则按司令者任职期间发文的“流水号”为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标注在发文机关标识正下方,空2行红色反线之上4mm处。

    在没有签发人标识时,居中排布;有签发人标识时,发文字号居左空1格,签发人居右空1字排布。它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个要素组成。

    如“国办发[2001]5号”、“沪府发[2002]1号”等。机关代字应选用代表本机关名称特点的字构成,尽量简短,一般不超过五个字。

    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发文机关的代字,即文件是以什么机关的名义发出的,“国办”就是表示该文件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发出;第二层次是部门代字,如文件是由发文机关内部的某一部门主办的,则可以在机关代字后面加上部门代字,如“国办秘”就是表示该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主办的;第三层次是文件类型或文种代字,如“国办发”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国办批”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

    正式公文格式是怎样的?

    请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全文进行正式公文编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编 二000年十一月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纸或复写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

    平订钉锯与书 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针脚平伏牢固;后脊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 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可在发文机关标识上空2行向下依次标识(见图三)。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 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O01),不加“第”字。

    发文机关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支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

    公文的特定格式有三种-行政公文格式与信函式公文格式有什么区别?

    公文的格式是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印刷规范。

    公文的格式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在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9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代替GB/T9704-1988)两个文件对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 常见“文件式”公文格式 图1 公文首页版式 图2 上报公文首页版式 图三 公文末页版式 (二)特定公文格式 按照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特定格式的行政公文主要有三种,即信函、命令和会议纪要。

    1.信函格式 与“文件式”公文相比,信函式公文主要有以下特点: (1)发文机关标识不同。信函式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不用简称。

    比如国务院文件式公文的版头为“国务院文件”,而信函式公文的版头应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在发文机关名称4mm之下,有一条武文线,在距离下页边20mm处,有一条文武线。

    其份数序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等都在武文线之下。 示例如下: 2.命令(令)格式 命令(令)格式的特点主要有: (1)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

    (2)命令(令)发文字号的顺序不受年度和领导人更替的限制。 文件式公文的发文字号直接标明号即可,但是命令(令)的发文字号必须在令号前加“第”;命令(令)的顺序自1号开始,依次下排。

    (3)命令(令)的版头与正文之间没有红色反线,令号之下空两行即是正文。 (4)命令(令)无须加盖单位印章,而是由机关负责人签署。

    只有在机关领导人在公文落款处签署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之后,命令(令)才能向外发出。只有发文机关的最高领导人才可以签发,副职不能联署,也不能代署。

    (5)命令(令)没有主送、抄送,而是使用“分送”。在版记处设专栏“分送”,分送机关的标识与抄送机关相同。

    请看下面的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9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3.会议纪要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会议纪要标识由“ХХ会议纪要”组成。

    简报式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小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决定。简报式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例如: 二、公文格式中常见问题分析 (一)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不规范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Х297mm),版心尺寸为156mmХ225mm(不含页码标记)。 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16开型公文用纸仍然存在,致使公文天头和订口超出规定的范围。

    (二) 盖印不规范 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盖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但不规范使用的现象仍然存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最新规定,非“会议纪要”和非电报形式发出的其它公文,都应该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其他机关无须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所有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对于联合下发的公文而言,所有参与机关的下级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而如果只是加盖主办机关的印章,那么其他参与机关的下级单位可能会对自己的上级机关是否参与此公文的联合行文产生怀疑,从而会影响公文的权威性,甚至会妨碍工作的开展。 (三) 版记中的反线标识混乱 公文的版记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及印发时间等。

    版记之间都要加一条宽度与版心相同的反线,但是有些公文遗漏或未划出反线。 (四) 发文号书写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9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代替GB/T9704-1988)指出,发文字号中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

    但是有些公文的发文字号却写成“ХХ发〔2001〕001号”或“ХХ发〔2001〕第Х号”等不规范的用法。 (五) 印发时间标注不正确 印发时间不同于成文时间,成文时间是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而印发时间是公文付印的日期。

    印发机关应该左空一字,与印发时间共占一行,位于抄送机关之下。 但有些公文的印发机关左空的大小不合格,或将印发时间混同于成文日期,使用汉语数字标识印发时间等。

    (六)表示结构层次的序数使用不当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示公文层次的序号应该依次为“一”、“(一)”、“1。”、“(1)”,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常出现混用、错用现象。

    有的将“(一)”或“(1)”错写成“(一)、”“(1)、”,将法规性文件的“第一条”误写成“第1条”等。 。

    请问公文排版的正规格式是什么?如字体,字号等

    公文的格式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国家分布了公文处理国家标准:摘录一些常用的基本的东西,具体请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我在空间中的摘录。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l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

    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

    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l/4处,允许误差土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

    裁切成品尺寸误差土l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

    通知公文写作格式谁知道?

    请问公文都需要落款写时间吗? 要写成文单位和日期!时间是写阿拉伯数字还是小写汉字? 小写汉字,如:二00七年十月一日!听说年月日后面要空四个格子是这样吗?不是,一般在后面留1个空格!落款和正文之间需要空一行吗? 不要!下面是一些规定,可以看看。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以下简称党的机关)工作的需要,实现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包抓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到准确。

    及时、安全、保密。第五条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秘书部门或者配备秘书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I作效率和质量。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七)公报用于公布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八)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十一)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十二)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十四)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 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二)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三)密级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四)紧急程度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

    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

    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八)主送机关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十)附件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十二)成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 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

    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十三)印章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十四)印发传达范围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角。

    (十五)主题词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十六)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

    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十七)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

    第九条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书写习惯排印。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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