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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筹划的案例

    贴一个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专家陈萍生点评的筹划案 一个生产民用产品的客户,拟投资建厂扩大生产,在佛山市南海区某工业园购置15亩(1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用于兴建5000平方米厂房。

    按现行价格计算,土地购置成本(10万元/亩)需要150万元,厂房造价要400万元。工厂建成投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年利润总额500万元(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租金支出)。

    该客户想在新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自己占有90%的股份,另一股东占有10%的股份。该客户目前可动用的资金为1000万元。

    我提出了两种方案供他参考,方案一:注册一个资本金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购置土地,建造厂房,该客户出资900万元;方案二:以其个人名义购置土地,兴建厂房,另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客户出资450万元。厂房建成以后出租给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该方案需资金1000万元。我给他作了如下收益测算。

    方案一:1.固定资产(厂房)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按税法规定年允许计提折旧额:400*(1-5%)÷20=19(万元)。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年摊销额:150÷50=3(万元)。

    3.年应纳房产税:(400+150)*(1-30%)*1.2%=4.62(万元)。 4.土地使用税:10000*1.5=1.5(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28.12万元,利润总额为:500-28.12=471.88(万元),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155.72万元。预计净利润:471.88-155.72=316.16(万元)。

    按其出资比例90%,扣除20%的“股利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年利润分配后收益为:316.16*90%*(1-20%)=227.64(万元)。 方案二:以个人名义建房,出租给公司。

    按同一地段租金价格300元/㎡年计算,年租金5000*300=150(万元),公司无折旧、摊销、税金支出。预计支付租金后利润总额为350万元。

    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115.5万元,预计净利润234.5万元。按其出资比例,扣除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年利润分配后收益为168.84万元。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方案二较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40.22万元,股东少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316.16-234.5)*20%=16.33(万元)。 该客户向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房产租赁专用发票,按当地税率计算,应纳房产税150*12%=18(万元),应纳营业税150*5%=7.5(万元),应纳城建税7.5*7%=0.525(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7.5*3%=0.225(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50*(1-20%)*10%=12(万元),应纳土地使用税10000*1.5=1.5(万元),合计应纳税金39.75万元。

    租金净收益150-39.75=110.25(万元)。 按方案二计算,其个人年收益为168.84+110.25=279.09(万元),较方案一增收51.45万元。

    随着佛山经济的发展,用地资源日趋紧张,工业用地价格及厂房出租租金不断上涨。假定成立后的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能达到预期并保持稳定,适当提高租金价格,可加大成本及费用,将抵减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为该客户带来更大收益。

    从另一方面讲,以个人名义建房,房屋未参与到公司经营,无需承担经营风险,即使公司业绩不佳终止经营,将厂房对外出租,也可保证其以后稳定的租金收益。 方案设计者单位:佛山利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家点评 文章主要考虑了以下两个关键方面:一是将企业经营过程中实现利润转移为个人所得,避免了利润的重复纳税。

    文章介绍,如果企业自己建造固定资产,则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可以进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为每年28万余元,而通过租赁方式进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为150万元,从而每年减少了企业利润120多万元。同时,企业减少的利润转为个人租赁所得,该所得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将企业实现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共同分配的税后利润,转为个人独享,扩大了个人所得,因而增加了个人实际收益。该筹划方案符合税法规定,简便易行,适用性较强,对中小型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但是,该方案二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总体而言,相比方案一增加了营业税和房产税负担,因此,在实施方案二时,需要考虑一个前提,就是增加的营业税费和房产税费合计数,必须小于减少的所得税。也就是说,房租的租金支出应该尽量大于自建资产的摊销税费。

    同时,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资产出租租金的价格要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前言怎么写?例文有吗?

    近年来,随着老百姓的收入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也成了大多数人常涉及的税种之一。个人所得的税收筹划就成为生活中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如工资薪金所得,它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具体技巧有很多, 例如,实行双薪制的税收筹划。?

    个人取得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必要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该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例如,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3年12月获得工资所得7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

    (1)纳税筹划前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1600)*20%-375=705(元); ?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25%-1375=4875(元); ?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705+4875=5580(元)。 ?

    (2)纳税筹划后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1600)*20%-375=705(元); ?

    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 ?

    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75=3625(元); ?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705+625+3625=4955(元)。

    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625元(5580-4955)。?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体会到税收筹划会给企业带来节税的好处。对此,本人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说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了。本文对税收筹划在企业的具体应用进行的探讨,将有利于企业微观发展,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尽量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给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

    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

    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 (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八)以物换物; (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 (一)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二)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 (四)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五)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3%的扣除税率,获得13%的抵扣; (六)为了顺利获得抵扣,避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七)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八)将非应税和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与劳务混同购进,并获得增值税发票; (九)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以上两大类策略,是从可供避税筹划的实际操作的角度着眼而提出的。

    从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求案例,关于税收筹划最初是税收筹划,但在实施中虽没有主观的偷税

    一个生产民用产品的客户,拟投资建厂扩大生产,在佛山市南海区某工业园购置15亩(1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用于兴建5000平方米厂房。

    按现行价格计算,土地购置成本(10万元/亩)需要150万元,厂房造价要400万元。工厂建成投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年利润总额500万元(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租金支出)。

    该客户想在新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自己占有90%的股份,另一股东占有10%的股份。该客户目前可动用的资金为1000万元。

    我提出了两种方案供他参考,方案一:注册一个资本金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购置土地,建造厂房,该客户出资900万元;方案二:以其个人名义购置土地,兴建厂房,另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客户出资450万元。 厂房建成以后出租给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该方案需资金1000万元。我给他作了如下收益测算。

    方案一:1。固定资产(厂房)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按税法规定年允许计提折旧额:400*(1-5%)÷20=19(万元)。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年摊销额:150÷50=3(万元)。

    3。年应纳房产税:(400+150)*(1-30%)*1。

    2%=4。62(万元)。

    4。土地使用税:10000*1。

    5=1。5(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28。12万元,利润总额为:500-28。

    12=471。88(万元),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155。

    72万元。预计净利润:471。

    88-155。72=316。

    16(万元)。按其出资比例90%,扣除20%的“股利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年利润分配后收益为:316。

    16*90%*(1-20%)=227。64(万元)。

    方案二:以个人名义建房,出租给公司。 按同一地段租金价格300元/㎡年计算,年租金5000*300=150(万元),公司无折旧、摊销、税金支出。

    预计支付租金后利润总额为350万元。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115。

    5万元,预计净利润234。5万元。

    按其出资比例,扣除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年利润分配后收益为168。 84万元。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方案二较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40。22万元,股东少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316。

    16-234。5)*20%=16。

    33(万元)。 该客户向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房产租赁专用发票,按当地税率计算,应纳房产税150*12%=18(万元),应纳营业税150*5%=7。

    5(万元),应纳城建税7。5*7%=0。

    525(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7。5*3%=0。

    225(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50*(1-20%)*10%=12(万元),应纳土地使用税10000*1。5=1。

    5(万元),合计应纳税金39。75万元。

    租金净收益150-39。75=110。

    25(万元)。 按方案二计算,其个人年收益为168。

    84+110。25=279。

    09(万元),较方案一增收51。45万元。

    随着佛山经济的发展,用地资源日趋紧张,工业用地价格及厂房出租租金不断上涨。 假定成立后的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能达到预期并保持稳定,适当提高租金价格,可加大成本及费用,将抵减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为该客户带来更大收益。

    从另一方面讲,以个人名义建房,房屋未参与到公司经营,无需承担经营风险,即使公司业绩不佳终止经营,将厂房对外出租,也可保证其以后稳定的租金收益。 。

    哪位朋友有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范文?

    题目:依法纳税的认识 目录:1、企业所得税概述 2、计税依据概述 3、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 4、税率概述 5、记税方法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6、税收筹划概述 7、合理避税的方法 8、税收筹划最经典的表述 内容摘要: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

    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

    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内容: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和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类内资企业或组织。具体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联营企业和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后的余额。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

    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 但是有些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

    再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入,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常年应税产量。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

    下列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对小型企业实行二档优惠税率。

    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18%; 3万元至10万元的,税率为27%; 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 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政策的不。

    求毕业论文、范文也可以

    我也是会计专业的,你可以写纳税方面的,这是老师比较重视的话题 题目:依法纳税的认识 目录:1、企业所得税概述 2、计税依据概述 3、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 4、税率概述 5、记税方法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6、税收筹划概述 7、合理避税的方法 8、税收筹划最经典的表述 内容摘要: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

    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

    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内容: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和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类内资企业或组织。具体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联营企业和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后的余额。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

    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是有些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

    再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入,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常年应税产量。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

    下列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对小型企业实行二档优惠税率。

    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18%; 3万元至10万元的,税率为27%; 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 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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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

    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内容: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和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类内资企业或组织。具体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联营企业和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后的余额。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

    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是有些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

    再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入,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常年应税产量。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

    下列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对小型企业实行二档优惠税率。

    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18%; 3万元至10万元的,税率为27%; 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 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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