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案例范文
关于争吵发生的案例
1、“我可以申请厂子赔偿么,或者说, 可以叫厂子承担相应的责任么 ”:
(1)我认为不可以,你只能向争吵的对方索赔。因为:你母亲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而是因为私人原因、是第三人伤害,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要求厂方赔偿。
(2)但,你母亲能向厂方要求的是:职工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待遇。
(3)如果你妈妈是因为工作上的事而与对方争吵:才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要求厂方按工伤待遇赔偿。
2、“各种正规合同,保险 都是没有的”:
(1)这倒是可以让厂方承担责任的,你母亲可以要求厂方承担你母亲工作满1月不满1年的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如果不签合同已经超过1年:视为厂方已经与你母亲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2)以上要求:如果与厂方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 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谁有与朋友争吵,闹别扭的例子,我是中学生,内容最好曲折一点,
(比较简略,大致过程)自己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然后有一天自己准备和她一起回家的时候,发现她没有等自己就走了,心里很气愤。第二天她却主动与自己说话,自己心软便没有计较之前的事情。可是就在那一天的下午,她又丢下自己走了。结局嘛,就亲您自己想想吧,嘿嘿。
不好意思,没有考虑到性别问题。
有一次测验,自己的成绩比自己的兄弟高。在兄弟为成绩烦恼的时候,自己因为获得高分而去向朋友炫耀了一下(或者就是语气中很高兴)结果不小心‘伤害“了朋友,之后两人的关系便冷淡了。
关于不因一点小事而争吵,最后得到很大收获的例子
暑假我和爸爸去野菏谷玩,在欣赏美丽的景色的同时,我们还看见了许多勤劳的小动物——蜜蜂。
蜜蜂非常勤劳,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总能看见蜜蜂的身影。爸爸告诉我:“天刚蒙蒙亮,蜜蜂就进进出出,忙里忙外,甚至下雨时都出去采蜜,所以许多蜜蜂都是为了采蜜而死在回家的路上”。听到这,我脑海中不禁回想起了唐朝罗隐写的“蜂”。不论平地与见山,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虽然蜜蜂为我们采花蜜,可我们有时却讨厌蜜蜂。 说起蜜蜂,我的生活中也有和蜜蜂相似的人,那就是清扫街道的清洁工。记得有一次我坐车从深圳回来,已经夜里一、两点钟了。我本以为街道上不会有车和行人了。可在回家的路上我发现,街道上还有很多的清洁工叔叔、阿姨。他们拿着大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街道,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工作的,可我有时也很讨厌他们,但我知道我错了,如果没有这些勤劳的清洁工人,我们的街道就会变得肮脏不堪,我们的生活会变的缺姿少彩。
我们有这么好的生活环境是和清洁工人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所以我要求自己,以后也要做一个对工作敬敬业业,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人。
关于打架案例A方和B方在网吧发生口角!发生肢体接触B方不服叫了
一、这种情况如何判刑?判多少年? A干吗要砍伤了对方七处?如此看来,正当防卫超出了必要的限度,A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在这种情况下,A会被判刑了,至于能够判刑多少年,还要取决于伤者损伤的后果以及当时的犯罪情节。若构成重伤,一般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如果可以减轻罪名? 罪名恐怕不好减轻,再减就是正当防卫而无罪了。从你所讲的事实,应该没有可能。
把重点放在减轻罪责吧。从对方首先加害A,已经构成了生命严重威胁谈起,一句话谈对方的重大过错、对自己的严重威胁、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
三、一点建议: 建议A的家人委托个律师为A辩护吧:一来律师可以方便会见A,了解案情并与其交流,二来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的证据材料、可以调查案件事实,三来律师有刑事诉讼的技巧、经验,可以有效地帮助被告人。
案例分析(请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帮忙)案件经过:A与B因琐事发生争
本案中,刀是B的,A是为了防卫不法伤害夺下来的,B找来的C抢刀的目的显然是要继续加害于A,所以,A在争夺中造成C的伤亡属于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伤害的防卫,即正当防卫,是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
无罪! 但你这个情节有露洞。 一是在实践中拿在对方手的刀是很难抢下来的,并且还是在“左手被砍伤”的情况下,且又没有用其他方法伤及A,则可能性更小了。
二是,在正常情况下,在A应B打电话找C,至C到来前,A是有机会离开的,并且应该报警,特别是在他已经受伤的情况下,应当更应如此。那么,他坚持在此等C的到来,就有疑点了。
你这是编的故事吧。那么,随便说说,还行。
如果是真事,打官司,麻烦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