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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招生启事的范例有哪些

    经市人民政府京政文(2006) 101号文件批准,对我校2007年招生工作决定 如下: 一、 招生人数和专业:共招收2000人。

    其中:计算机专业700人,学制四年;工 业财务与会计专业700人,学制三年;中文(秘书)专业600人,学制三年。 二、 招生对象和录取办法:招收户口在本市,参加今年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其他 高等院、校录取,有走读条件的非在职考生。

    在省高招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坚持德、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 有关政策:招收的学生,一律实行收费和走读,不发助学金,伙食、交通、医 疗、教材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每学期每个本科学生交学费5000元,专科学生交学 费4500元。

    四、 学生学习期满,毕业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不分配工 作。

    毕业考试不合格者,不留级,发给肄业证书。 市经贸大学 2007年月4月1日 附:专业介绍(略)。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

    只凭文化知识成绩是不能考上的。

    录音艺术专业属于艺术类的专业,必须参加你所报考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提前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1)一般11、12月份报考学校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会出来,你需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参加专业课考试。有的省还需参加省艺术类统考。一般专业考试时间在第二年的1、2、3月份,初试合格进入复试(有的学校有三试)。大概在3、4月份,如果你能收到专业合格证,你才有资格报考这个学校,否则报考无效。

    (2)参加全国的高考

    (3)录取:录音艺术专业录取一般三种方式:有的学校是按专业排名高低录取的,一种是按文化课高低排名录取的,还有一种是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排名高低录取。

    有哪些学校招收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

    1,有哪些学校招收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方向)?答: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中央音乐学院辽宁:沈阳音乐学院河北:河北科技大学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江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四川: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影视学院上海:上海音乐学院湖北:武汉音乐学院浙江:浙江传媒学院广东:星海音乐学院福建:集美大学很多学校现在都开设了这个专业,大多文理兼收,除录音艺术(录音工程)外。

    主要分布在传媒性艺术院校和音乐院校,可能不只以上列举的这些院校。2,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要考什么专业课?答:具体的专业课考试内容请查阅这些学校的网站和最近2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里面都有专业课考试时间及要求。

    3,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分数高吗?答:分数差别很大,有的学校很高,达到了一本线,有的学校较低,只是在艺术类分数线左右。你可以借一本去年招生分数线的书,看一下这些学校的分数就可以了。

    中国传媒大学录音系考试内容

    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09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录取时考虑英语口语加试成绩。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条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属艺术类专业,但学校不组织专业加试,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专业由“提前单独招生”改为“高考提前批次招生”,即在部分省市投放提前批次招生计划,与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安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院校同批次录取,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录取时考虑英语口语加试成绩,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

    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可操作的情况下,按不低于40分的分数级差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 第三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并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五款 浙江省招生计划只录取参加第一类考试科目组考试的考生。

    第六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物理(或历史)等级为A以上(含A)、另一选测科目等级为B以上(含B)。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江苏省本科重点批次录取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即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若该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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