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申请重新鉴定车损范文
交通事故重新申请司法鉴定,原告方拒不重新鉴定
首先谢谢你对我信任,但网上只能根据上面留言简单分析一下:1、致人损伤的行为发生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尚未审判或者正在审判的案件,需要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的,适用原鉴定标准。但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构成损伤或者损伤程度较轻的,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2、可要求重新鉴定,可与法院好好沟通,如果在法院开庭前或案件在公安阶段或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可能就不会有这么被动了。
以上解答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处理依据。如还有问题不清楚或委托我们律师更好办理的,请先电话联系。
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出来,被告不服应在多少天内申请重新鉴定
赔说来回答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 3 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 2 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 3 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 2 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被告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当事人、法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3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4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人能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呢?
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时,应以双方无异议的重新鉴定结论为根据。对于刑事案件重新鉴定的申请,可以是原鉴定委托机关,办案人员,也可以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但重新鉴定的决定权一般由享有鉴定决定权的原鉴定委托机关享有。重新鉴定后要出具新的鉴定结论。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重新鉴定应注意重新鉴定适用的范围。
(1)鉴定委托机关在审查案内证据时,发现原鉴定结论与案内其他证据之间有矛盾而无法相互印证,并且没有充足的理由说明其他的证据是虚假证据时,需要对原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
(2)同一鉴定机构几名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有分歧,或几个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委托机关无法依据鉴定结论定案时,则需要另请鉴定机关重新鉴定。
(3)办案机关经过侦查、调查发现了新的鉴定资料,且说明原鉴定所采用的鉴定资料不可靠或不充分,对原鉴定结论产生了怀疑,需另提请重新鉴定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