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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公告范文

    企业破产的公告

    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公告方式有两种:

    (1)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

    (2)根据具体案情(如债权人所分布的区域、破产财产所在的区域等),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

    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采用。张贴的公告,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对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以送达为条件。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因此,对于已经发布的公告,所有当事人均视为已得知,并自动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公告后向债务人交付财产的,不免除其向管理人交付财产的义务。

    公司破产需要清算公告吗

    公司破产是需要清算公告登报的,

    清算公告格式:

    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注册号XXX)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并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郑XX、苏XX、毕XX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人:XX;地址:XXX;电话:XXX。

    台资企业倒闭公告怎么写

    破产公告常用格式

    (2011年2月修订)

    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定,现将最新修订的《破产公告常用格式》(共3种)公布如下(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电子版发布),请各地人民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文稿时参考使用。

    人民法院报社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一、受理破产

    本院根据()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或破产清算,或重整,或和解)的申请。债权人应在(X年X月X日之前,或公告之日起()内),向管理人(填写其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年()月()日()时在(填写会议地点)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填写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二、宣告破产

    本院于()年()月()日受理的()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

    三、终结破产

    本院受理的()破产清算一案,(①经破产清算,填写清算内容。或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或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②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注:括号内文字为选择性内容)

    公司宣布破产应几天内公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外,还应当于三十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么样呢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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