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交公积金范文
如果公司一直不肯缴纳公积金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就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针对于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是否给职工买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不是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这些单位只能进行宣传,如果真的不交,也不能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你单位如已具备建立住房公积金条件,可向单位提出建立的要求。
先和单位协商,必要时到劳动仲载部门投诉他们。
公司不缴纳公积金,个人怎么申请
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没有公积金账户,自然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由于公司不缴纳公积金的做法,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议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你们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维护。
关于公积金问题我在原单位工作不到一年~~不做了~~现单位不交公积
可以取出来。
如果你买房了,你只要拿着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 十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
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
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
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
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
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
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 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
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变更前的 储蓄帐号 变更后的 储蓄帐号 经办人 复核人 。
我有一段时期没交公积金,现在续交申请怎么写
个人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此外,如果辞职之前,公积金贷款已经审批甚至已经放款,则公积金贷款也不会因辞职而变化,只需要每月向公积金贷款账户里面存够所还款项即可,利率仍然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
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公积金续交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一楼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第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理
1) 申请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中心领取《____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核定表 》(下称《缴存核定表》)、《公积金开户清册》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2)按照本须知的表格填写要求填写《缴存核定表》、《公积金开户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携带《缴存核定表》、《公积金开户清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负责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上报统计部门的职工工资表(最近一个月);到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4)领取缴存公积金有关表格、凭证(资金汇缴单、汇补缴书、变更清册、支取申请表等); (5)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变更、转移、封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