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买卖合同律师函范文
发布者:张龙远2020-01-29
在处理合同纠纷中,如何正确运用律师函
律师函在解决合同纠纷中的作用:
1.正式函告,督促履约。
合同纠纷中很大一部分是拖欠货款或工程款纠纷,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将耗费巨大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并且执行起来也比较麻烦。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阐明主张,分析法律后果,有履约能力的对方当事人在考虑诉讼等各方面成本后往往会选择继续履约,支付欠款。
2.澄清事实,创造证据。
对于委托人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在跟对方往来的过程中通过还原事实创造新证据。
3.进行协商,促成和解。
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电或来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了委托人自己找不到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问题。
4.通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九十三条关于合同的协商解除规定、九十四条关于合同的法定解除规定和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5.中断诉讼时效。
一般的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在债务到期后的2年内,如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要求过支付,债权人2年后起诉,对方以时效抗辩的,法院将不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的主张。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中止诉讼时效的作用。
6.其他事项告知。
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