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唱标范文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招标书怎么写
请参考吧: 根据 ,现对 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谈判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物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三、供应商可全部投标,也可任意选一包投标。 四、对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200 年经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年检合格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红 章。
2、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须知 1、供应商 请自带图片资料1份,板材样品一小块,不限产地和品牌。
2、供应商 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 六、资格审查由 组织审查小组,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 八、报价须知 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企业应缴各种税费,运货到 的运费及其他费用。 2、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
九、发售标书时间: 标书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十二、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迟到10分钟视作自动弃权,开标前请各供应商现场交保证金 元,未成交供应商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待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还。
十三、付款方式: 十四、联系人: 0000-000000。
邀标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如何组成? 爱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须为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须为五人以上单数。
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若采购专家人数过少,则容易出现偏差。
案例1-45:某单位采购,由于其中一位采购专家的打分与其他采购专家的打分完全相左,且决定了整个评审结论,故采购人决定重新组织采购专家进行复评。若采购专家的人数达到五人以上,并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行汇总的方法,那么就能避免一位评委的打分能决定整个评审结论的局面。
竞争性谈判是否像公开招标一样,需要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
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是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的。但是在结束之后,是要公布中标情况。
参见的法律条文如此:
《政府采购法》中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
第四十三条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采购的一种方式,是由谈判小组一家一家的谈判,最后确定最优的供应商。
知识扩展:《政府采购法》中规定,
政府采购一共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什么招标适用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只有政府采购才会出现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法第30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什么招标适用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只有政府采购才会出现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法第30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