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社保补贴报告范文
企业关于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书
报告
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XXXX单位根据XXXX申请办理“4050”人员XXXX事项,请予以办理,为感。
这个审请书也就是个形式,你随便怎么写都行,我从来没听说过因为审请书不行给打回来的。讲政策行,但是我真是怕写这些,嘿嘿。、《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有哪些?不包括哪些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2)已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不包括以下人员:(1)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2002年10月1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并有稳定收入的人员1、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方面,主要政策有:
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③下岗失业人员承包开发荒山、荒沙、荒水、荒地、荒滩,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受益年度起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
2、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主要政策有:
①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新办服务型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的,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②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③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4个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服务型、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程序:
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以上,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资料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等日前向全省各地转发了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开始实施。
据介绍,此次我省下发的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的“新规”中,社会保险补贴除了《通知》规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外,把工伤和生育保险也列入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范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除了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范围扩大到了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
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工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也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如果是比照企业参保缴费的,享受全额社保补贴。上述企业或岗位的社保补贴均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社保补贴
社保补贴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2. 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 “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三)用人单位招用中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第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后,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部分。
社会保险补贴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 (二)失业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5%。
(三)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9%。 上述补贴标准遇本市进行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即: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局”)办理招用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审批。 第七条 岗位补贴采取“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即: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先补助3000元,待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次补助2000元。
第八条 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社保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解释(三)在无法补缴的情况下,可主张赔偿。
社保赔偿申请书
某某公司:
本人从 年 月 日起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公司未给本人办理社保缴纳,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及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之规定,主张公司(缴费基数 元*30%* 月)赔偿未给本人缴纳的社保损失 元。并请公司于 年 月 日起按规定为本人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备注:缴费期数*30%是指单位应缴的三险(养老20%、医疗8%、失业2%),不包括个人应缴部份。 缴费基数应按本人上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算。
社保补助金申请书
社保补贴申请书格式如下: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兹有XXXXXXXX申请办理"4050"人员XXXX,请予以办理,为感。
年月日社保补贴申请对象: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无社区的到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应于10日内按规定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就业登记,经社区公示7日无异议的,录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出具《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注:《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其登记发证时间为证件生效时间。
社保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解释(三)在无法补缴的情况下,可主张赔偿。 社保赔偿申请书 某某公司: 本人从 年 月 日起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公司未给本人办理社保缴纳,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及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之规定,主张公司(缴费基数元*30%* 月)赔偿未给本人缴纳的社保损失元。
并请公司于 年 月 日起按规定为本人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备注:缴费期数*30%是指单位应缴的三险(养老20%、医疗8%、失业2%),不包括个人应缴部份。
缴费基数应按本人上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算。
新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报告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兹有XXXX单位根据XXXX申请办理“4050”人员XXXX事项,请予以办理,为感。
这个审请书也就是个形式,你随便怎么写都行,我从来没听说过因为审请书不行给打回来的。讲政策行,但是我真是怕写这些,嘿嘿。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有哪些?不包括哪些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2)已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不包括以下人员:(1)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2002年10月1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并有稳定收入的人员1、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方面,主要政策有: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③下岗失业人员承包开发荒山、荒沙、荒水、荒地、荒滩,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受益年度起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
2、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主要政策有:①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新办服务型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的,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②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③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4个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3、服务型、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程序: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以上,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资料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等日前向全省各地转发了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开始实施。
据介绍,此次我省下发的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的“新规”中,社会保险补贴除了《通知》规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外,把工伤和生育保险也列入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范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除了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范围扩大到了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
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工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也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
如果是比照企业参保缴费的,享受全额社保补贴。上述企业或岗位的社保补贴均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事项名称:用工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补服务对象类型:其他 服务主题类型:人才资源办理依据:京劳社就发[2006]89号、京劳社就发[2007]170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机构:劳服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乘车路线:乘104路、108路、113路、803路交道口站下车 乘107、124小经厂站下车 联系电话:84038359 相关网址 :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