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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申请增加曾用名的申请书的正确格式

    格式如下: 申请书 部门:本人xxx(身份证号:***************)曾经使用过xxx作为名字,故在档案上的名称为xxx,现申请在相关档案中添加该情况说明。

    恳请批准为感。 此致敬礼签名,日期。

    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扩展资料: 增加“曾用名”的用处: 公证处有“曾用名”和“同一人”的公证项目,但是在出具公证书之前,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核实情况。

    “如果公安部门的信息能对公证处开放,核实起来很容易”,公证处相关人士表示。“但如果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方便公开,那么必须要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才能进行公证”。

    “亲属关系证明是公证处最常见的公证项目,尤其是涉外的比如公民出国、留学、移民,都会需要这一类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公安部:警方不再开具18项证明 含身份证号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曾用名。

    一份申请增加曾用名的申请书的正确格式是什么样的

    申请书

    部门:

    本人xxx(身份证号:***************)曾经使用过xxx作为名字,故在档案上的名称为xxx,现申请在相关档案中添加该情况说明。

    恳请批准为感。

    此致

    敬礼

    签名,日期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

    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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