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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教师体检通知范文

    教师资格证认定是等教育局通知体检合格教育局通知本人了再交其他材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

    根据当地教育局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河南洛阳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体检有什么通知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8月1日(星期一)早上7:30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A区)西北停车场集中(可乘坐35路公交车到学府街下车,向南200米即到;可乘坐57路公交车到开元大道学府街口东下车即到;可乘坐70路、49路公交车到新区体育广场站下车,沿湖向南500即到。

    ),迟到15分钟(即7:45)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本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费22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教师资格证体检是教育局通知,还是自己去

    教师资格证体检一般是由教育局安排指定的体检机构,自己不能去体检的,肯定是等教育局通知去指定的医院体检。

    有下列疾病的不合适从事教师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当老师。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中小学教师体检有哪些项目 要注意什么

    一、 体检流程: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

    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

    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哪些不合格?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1)、四肢。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2)、体形。

    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3)、五官。

    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二、1、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具体医院名录在网申时注意查看提示信息,或直接咨询教育局。

    3、体检费用,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4、体检表,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

    5、体检当天因为抽血不能进食早餐。6、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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