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答辩决议范文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是什么
这是研究生在完成论文答辩后,老师及学院学校对学生此次论文做出的决定。
答辩决议书的基本提纲: 1,指出选题的意义。 2,描述论文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即论文完成了什么工作)。
3,列举工作中含有的主要创新点。 4,对研究生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给出评价。
5,对论文写作,格式等给出评价。 6,对硕士生的答辩能力进行评价。
7,给出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 8,如果答辩通过毕业,但不建议授予学位,那么决议书中还应包含是否同意其在两年内修改论文, 重新申请答辩的内容。
扩展资料: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1,检查课程学习计划:进入第二学年,研究生本人要认真检查是否已全部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 程学习,所修学分是否满足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2,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写作格式与要求应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有关规定和要求执 行。
至少在答辩前五周应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由指导教师对论文的总体结构,内容,水平和论文格 式进行严格审查。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并经导师审查通 过的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学校每年分两批定期进行硕上生论文答辩及 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 3,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经导师同意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至少于答辩前四周向所在单位研究生主 管部门提出答辩申请。
由院(系,所)教学主管主任负责安排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查,合格后领取“学位 审批材料”,个人填写相关内容后,由导师签署意见。 4,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批:拟订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会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或研究 所所长)在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论文内容和水平把关,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与导师共同协 商,拟订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和论文评阅人(参见论文评阅要求和答辩委员会组成)。
5,学位论文密级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应在与导师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保密局颁发 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慎重确定,报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负责人对论文进行密级 审定,并签署意见。密级有内部,秘密,机密三种。
学位论文密级的确定及处理办法参见“清华大 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 6,主管主任审批:学位(毕业)审批材料送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主任审批。
7,学位论文评阅:至少于答辩前三周将学位论文送两位评阅人和指导教师评阅,在答辩前10天收回 评阅意见。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前至少一周将学位审批材料(包括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等)送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9,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研究生院每学期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被随机确定为抽查 的学位论文作者,应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同时将论文及全部学位审批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
被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答辩事宜, 见“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实行抽样检查的规定”。 10,申请优秀硕士论文:欲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须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批 表”,并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讨论,对论文写出评语和推荐意见,报学 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怎么写
硕士研究生答辩记录要求 一、研究生论文答辩记录,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完整地记录答辩的程序和有关内容,准确反映答辩的实际水平。
会议记录要求书面整齐、字迹清晰、简明扼要;对字迹潦草、内容不完整的记录,必须根据录音重新整理。答辩记录不能由自己誊写,且不少于6页。
二、记录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速记以及文字处理水平。 三、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的基本内容: 论文答辩记录应当以如下8个项目为标题,分别记录相应内容: (一)答辩开始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时间、地点。
(二)会议秘书介绍答辩人情况 会议秘书简要答辩人情况,如姓名、专业、导师、论文题目等等。 (三)答辩人介绍论文内容 答辩人应抓住论文重点,文字简洁。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 要求以序号形式,简明记录XXX委员提出的问题。 (五)答辩人回答问题 针对有关问题,要求以序号的形式尽可能地记录答辩人的回答,此项内容应该占答辩记录的70%。
(六)会议秘书宣布推荐意见及论文评阅书 会议秘书宣布推荐意见及评阅书的主要内容。 (七)评议、投票 简要说明评议和投票的过程,30—50字。
(八)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要求准确反映决议内容,在“答辩记录”中,必须记录投票结果,写清决议内容。如果是一致通过,应写明:“经过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建议授予XXX硕士学位”。
毕业论文答辩什么样
论 文 答 辩 程 序
1.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学生姓名,宣布论文评阅情况是否通过、答辩人是否具有答辩资格,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会议;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参加答辩人员向答辩人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5.回答问题结束后休会,除答辩人导师外,非答辩委员会人员退场;
6.答辩人导师介绍答辩人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等基本情况后退场;
7.答辩委员会举行非公开会议:
(1)宣读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书;
(2)委员评议;
(3)举行无记名投票,并对答辩人答辩情况打分,统计表决结果后作出决议。全体答辩委员会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才能作出答辩通过并推荐授予学位决议;
8.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评语及决议;
9.答辩结束。
答辩结束后两天内,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三册、详细摘要两册、学位申请书两份、论文评阅书及得分(包括导师和专家)、答辩委员评议票及得分、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论文成绩报告单等资料整理后送交研究生部(材料清单详见《答辩秘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