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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厂宿舍查房通知范文

    工厂宿舍失窃,想出个通告

    [通告格式]

    通告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通告的标题有四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二种是由发文机关和文种构成;三种是事由加文种构成;四种是只用文种“通告”作标题。

    (2)正文。通告的正文包括开头、主体和结束语三部分内容。开头主要交代通告的缘由、根据和目的。主体要求明确具体写出通告的内容、通告事项的要求和实施措施。

    结束语一般单独设段,用“特此通告”、“此布”等习惯用语作结。

    (3)落款。通告的落款应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时间。在标题中有发文机关名称的,落款处可以省略,只写年、月、日,或将发文时间年、月、日写在标题下方、正文上方。

    工厂安排外来人员住宿的通告

    外来人员住宿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

    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

    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

    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开灯时间:夏季 晚19:30-23:30分 冬季 早05:30-08:00分 晚 18:00-23:30分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分/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

    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

    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

    工厂停产清理宿舍通知

    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为了创建良好的休息环境,使职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促使住宿职工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要求,争创文明宿舍,争做文明宿员,特制定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 宿舍人员要具有公众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并协助公司办公室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工作。二、 凡符合住宿条件的职工,经批准后统筹安排铺位,一人一铺,对号入住。

    发现有擅自调铺错位的,当事人以及提供住宿的宿员各罚款30—50元。三、 个人贵重物品必须由本人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进出随手关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如钥匙丢失或锁具撬后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四、 非宿员无故不得进入集体宿舍就餐或闲聊等,对进入宿舍的非住宿员工,宿员有权加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向公司办报告,对强行入内且劝阻无效者罚款100元。

    五、 外来人员拜访宿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进入,如果该室物品被盗由被访人负责赔偿。六、 宿员直系亲属来厂要求住宿的,需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发现擅自留宿的每天罚款50元/人。

    七、 住宿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在寝室内就餐,违者罚款50元。八、 宿舍内不准赌博、斗殴、不准喧哗、猜拳、不准播放大音量音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夜间10:30后,要保持宿舍的安静,违者罚款50元/人。

    九、 不准在宿舍内进行传播黄色等非法制品和拉帮结派等违法活动,出现类似现象未造成影响的罚款100元/人,对造成较坏影响的为首者作除名处理,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置。十、 为保证安全用电,不准擅自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器,违者罚款100元/次,并没收电器械具。

    十一、 宿员要做到人人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扇,不点长明灯、开无人扇;人人节约用水,做到人离龙头关闭、不放长流水,违者罚款20—50元。十二、 宿员要讲文明整洁,做到室内外整齐、清洁,不准乱丢废纸、果皮,乱泼污水,并保持下水道的畅通,违者罚款10—20元。

    十三、 非宿员一律不得在宿舍内洗涤衣被等,违者罚款50元,宿员应及时指出。十四、 宿员必须听从公司办公室的管理,爱护公物,遵守上述制度,如多次违反,经教育无效者,取消其住宿的权力。

    十五、 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日起实行,由公司办负责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部门(车间)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公司宿舍管理办法一、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以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二、 住宿条件(一) 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二)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2. 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携眷住宿。(四) 保证遵守本公约。

    三、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同,搬离宿舍,一得藉故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四、 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一) 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持秩序,水电煤气及门户人员管制。

    (二) 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关闭。(三) 掌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处;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2、 留宿亲友。

    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火灾。4、 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同时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医。

    五、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意改造或变更。六、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出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 公司主管和总务处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八、 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

    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九、 住宿员工遵守下列规则:(一) 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 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三)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物品。

    (四) 起床后棉被迭放整齐。(五) 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六) 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七) 洗晒衣物指定晾晒。

    (八) 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九) 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十) 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叁拾) 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叁拾壹) 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叁拾贰) 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书或钉物品。

    (叁拾叁。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 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 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 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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