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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医门诊申请书范文

    中医门诊部如何申请

    一、敏感词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

    二、受理范围 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门诊部(含专科门诊部)。 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程序 1、到拟开办地的区卫生局提交设置申请书。

    2、区卫生局受理后,30日内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核 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并交一份申报材料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报备市卫生局(医政处、中医类交中医处、基层卫生类交 敏 感 词)。 3、 市卫生局有权在按到备案报告30日内纠正或撤消区卫生局作出的不符合相应条件和程序的《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四、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敏感词分析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注:可行敏感词分析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申请人敏感词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明;所在地周围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门诊部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门诊部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拟设门诊部的组织结构、人员、仪器、设备配备;拟设门诊部的污水、污物处理方案;拟设门诊部的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门诊部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拟设门诊部五年内成本效益预测分析;申请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选址报告应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占地和建筑面积。

    附:医务人员的聘用意向书、原执业注册机构拟同意意见及相关资格证书。合法的房屋或用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及平面图。

    五、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者,应根据《医疗机构(门 诊部)准入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 六、不适合发表内容 七、申请执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复印件); 4、 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5、科室布局建筑设计平面图; 6、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个体医诊所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标题 申请书的标题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两部分构成,写在首页第一行正中。

    2、称谓 在标题下空一至二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单位、部门、组织的名称或负责人的姓名,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申请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一般分为两部分。

    前一部分通常阐明申请的原因和理由。加入组织的申请则写明个人情况、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还须表明对组织的认识以及加入动机。

    后一部分则表明申请的具体愿望和需求。结尾处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

    4、署名和日期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祖传中医如何申请门诊 -

    需要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相应的执业范围、和注册地点行医。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至第十条中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中医门诊部如何申请

    一、敏感词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

    二、受理范围

    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门诊部(含专科门诊部)。

    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程序

    1、到拟开办地的区卫生局提交设置申请书。

    2、区卫生局受理后,30日内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核

    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并交一份申报材料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报备市卫生局(医政处、中医类交中医处、基层卫生类交 敏 感 词)。

    3、 市卫生局有权在按到备案报告30日内纠正或撤消区卫生局作出的不符合相应条件和程序的《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四、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敏感词分析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注:可行敏感词分析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申请人敏感词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明;所在地周围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门诊部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门诊部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拟设门诊部的组织结构、人员、仪器、设备配备;拟设门诊部的污水、污物处理方案;拟设门诊部的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门诊部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拟设门诊部五年内成本效益预测分析;申请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选址报告应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占地和建筑面积。

    附:医务人员的聘用意向书、原执业注册机构拟同意意见及相关资格证书。合法的房屋或用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及平面图。

    五、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者,应根据《医疗机构(门

    诊部)准入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

    六、不适合发表内容

    七、申请执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复印件);

    4、 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5、科室布局建筑设计平面图;

    6、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跪求个体诊所申请书范文

    开办个体诊所申请书xxx卫生局:我是早年在xxx医学院校读书,毕业后分配的xxx医院工作,从事医疗行业30余年,现在我已经离岗,在家休息,但是由于我多年从医,每天还有诸多的患者到我家寻医问药,如果一时半时有点还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但是久而久之就不成体统啦,一是违反医疗制度、二是经济上也合不上,为此向xxx卫生局申请办一个个体诊所,主治我的专业:内科、儿科、妇外科,主用社区的闲置的房屋,增加增加的收入,又能服务附近的百姓,一举两得。

    望卫生局批复申请人:xxx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私人诊所申请书-创办诊所的问题~我想办个诊所~申请书怎么写?谢谢

    不用写申请书。

    去卫生局拿一些相关资料。需要填写一些书面的申请材料。

    或者去网上查查。 许可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内部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设置] 许可项目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 3、《北京市实施办法》(1995年7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区内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

    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许可总时限: 1、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申办人整改时间) 2、核发许可证件总时限:10个工作日 3、节假日顺延 许可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2、《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卫生局办证大厅医政项目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同时填写许可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已接收的材料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待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标准后重新受理。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填写《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

    3、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许可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审核人员应即时将现场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不符合审核标准、整改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在许可流程表上填写不予批准的许可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必要时再次进行现场勘查。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许可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许可流程表。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局长办公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必要时再次现场勘查,并由主管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在许可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转审核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许可流程表上,转受理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五、校核与核发 (一)校核 工作标准: 1、全套申办材料符合受理要求; 2、审核、审定人员意见及签字齐全; 3、办理过程符合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 4、将全部申办材料录入计算机,并打印制作《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5、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校核,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将《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移交核发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二)核发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核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卫生局办证大厅医政项目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定通过的,告之申办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送达申办人。

    对不予许可的,填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凭证》送达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许可工作结束后,将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在作出许可决定后10日内送达申办人。 。

    开诊所的申请报告怎样写

    1、 凡取得医师(士)资格,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的或者在中医、推拿、整骨、按摩、医疗美容等方面有专长,并经青岛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定的,均可申请开办门诊部或诊所。

    第十一条 属下列人员之一的,不得申请开办或参加私营医疗机构:

    (一)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在职人员;

    (二)村办卫生室(所)的乡村医生;

    (三)被取消行医资格的;

    (四)患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严重慢性疾病的。

    2、申请开办私营医疗机构,主办者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一)开办申请报告及组织章程;

    (二)本人及从业人员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和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业务用房、医疗设备和流动资金等证明。

    3、私营医疗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私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第十五条 私营医疗机构的名称不得以“中国”和“省、市、区、乡镇”的行政区划名称直接命名,也不得使用“中心、红十字、专家门诊”等名称;门诊部、诊所的名称应当标明科别或专科。

    私营医疗机构经审查批准后,应当刻制与批准名称相一致的印章和牌匾,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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