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诉状范文
如何起诉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案件
在一般行政案件中,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机关如未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对原告是否需要举证则不作要求。而对于行政不作为案件,法律规定则有所不同,即要求原告必须对是否向其所要求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进行举证,原告如果对此不能进行举证,通常不能出现自己所期望的诉讼后果。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行政不作为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决定的,因为行政不作为案件通常是行政机关怠于或者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造成相对人受损所引起的,而作为相对人,首先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其履行职责的申请,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情形通常只有在其接受申请后怠于或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才能成立。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都对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原告需要对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情形进行举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因此,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应当首先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证据,并在起诉时及时向法院提交。
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三、被诉行政主体是否具有作为义务,由被告对其法定职责的范围承担举证责任行政不作为的含义在于该为而不为,其构成必须以行政主体负有法定作为的义务为必备要件,没有作为的义务则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而法定的作为义务是基于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即法定职责,而法定职责的范围来自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被告认为其不具备被诉及的法定职责,对这一消极的事实,如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将面临举证能力不足的问题,因为多数原告来自社会的弱势群体,经济能力、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有限,文件资料缺乏,不一定全面了解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而被告处于优势地位,掌握和控制有关规范性文件,了解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由被告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可以实现诉讼的真正平等。
行政机关不仅基于法定职责而具有法定作为义务,还基于先行行为而具有法定作为义务。如公安机关要求受害人出庭作证,公安机关就应当有义务保护其人身安全,为此对“公安机关要求受害人出庭作证”这一先行行为的事实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这与依职权行为而不作为案件的举证责任相符合。
另外,行政机关可基于行政合同、行政承诺行为而产生行政的约定作为义务,如行政机关不履行该义务,则构成行政不作为。对此,原告对“存在行政合同、承诺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已经履行合同、承诺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充分体现了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理应承担举证责任的要求。
综上所述,由于行政不作为本身的特点,因而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有其特殊性,有时原告的举证责任甚至超过被告,而这并不违背行政审判的法学理念。
我到法院去想起诉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修订后实施
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综上所述,你起诉相应的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律、法律、规章授权该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系行政诉讼案件,由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审判庭依法受理。
关于行政起诉状相关格式以及注意事项:
标题:行政起诉状
正文:原告,姓名、性别、证件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负责人姓名,住所(行政机关地址),联系方式等该机关的信息
实施及理由:简明扼要的描述被告不履行行政职责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律、规章的依据要求该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该机关却不履行的依据
证据及证据来源:所有证明被告不履行行政职责的客观证据,以及该证据的搜集方式,来源等
如何起诉政府部门不作为
涉及虚假商业广告,这是工商局管的事情,宣传部不能越俎代庖查处虚假商业广告,你应该向报刊所在地工商局投诉,如果工商局不作为,你再对工商局提出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如果诉工商局行政不作为,你必须是虚假广告的受害人,中国不允许对行政主体提出公益诉讼。如果你是受害人,可以向受理你投诉的工商局所在地区县级法院行政诉讼,或者向该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找新闻出版局可以责令限期整改,最严厉可以吊销出版许可证,工商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宣传部是共产党的直属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你想让宣传部怎么作为?你告宣传部他也不怕你,宣传部做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都没有,法院直接就不受理起诉。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诉。
工商总局行政不作为应向那级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对工商总局行政不作为应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附:《行政诉讼法》管辖条文 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不作为案如何判决
审判实践中,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法院大多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来进行判决。
但该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判决履行,而没有对履行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在审判实践中,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应当根据原告的不同诉讼请求作出适当的判决 。
1.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行为合法、正确,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行为违法,但对原告的申请事项是否合法难以认定的,应判决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判决其在一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如果原告提出履行之诉要求被告实际履行法定职责,经过审查,认为原告请求符合条件,被告履行有实际意义且在客观上能够履行的,可以作出宣告被告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并要求被告作出具有实际内容的履行判决;判决时被告已经不具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可能性,或者强制履行判决会对原告造成不利后果,原告可变更诉讼请求,提出赔偿之诉,可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履行了法定职责,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是否允许,应由法院审查后决定。在实践中应注意:一是被告履行法定职责不应只是口头承诺,而必须是履行完毕;二是原告的申请事项合法有理,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要有法律依据。
4.如果原告提出的是确认之诉,即原告只要求确认被告有行政作为义务,则判决时可宣告被告有作为义务,并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程序上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