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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复议范文

    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该如何复议?复议胜利了如何处理派出所办案人员

    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成功后会告知办事单位,按照复议后应当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处罚进行处罚,涉及到办案人员渎职的,会移交给督查机关进行处理。但是根据描述,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如何申请复议呢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四、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

    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对公安机关的不予调查不服,可以复议吗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四、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公安局行政处罚书样本

    当事人: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为已违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___________ 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或 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归档,第二联送达。

    最新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复议复核规定

    要看具体情况,如属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属刑事范畴,则不可以。

    一、行政拘留,可以;刑事拘留,不可,复议复核后可撤销或变更,错了,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二、其他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1、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以下事项可以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

    (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

    (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

    (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2、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就前述第二至四项决定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

    3、 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4、申请人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时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申请的,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另行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5、回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6、不予立案复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7、对没收保证金决定和对保证人罚款决定复议、复核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8、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刑事复议复核后的决定

    1、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维持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决定。

    2、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变更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决定。

    3、经刑事复议,公安机关撤销原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重新作出决定;撤销原没收保证金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或者罚款;认为没收保证金数额、罚款数额明显不当的,应当作出变更原决定的复议决定,但不得提高没收保证金、罚款的数额。

    4、经刑事复核,上级公安机关撤销刑事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执行;需要重新作出决定的,应当责令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重新作出决定,重新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原决定相同,不得提高没收保证金、

    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治安处罚的决定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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