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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验收报告怎么写?

    首先讲验收目的、原则,然后讲验收小组成员构成,再讲验收标准,最后可以总结了。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年 月 日

    例:

    本工程一次墙板浇捣高度14.550m,顶板厚度0.75m,内排架搭设高度13.9m,按照上海市《关于加强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5)第078号)》规定,属于重大危险源工程。为了安全、顺利完成该项目的施工任务,制定本方案。本工程安全与质量并行,只有在注意每个施工,才能保证安全和质量。对此,本工程将对施工每一个细节进行监控。

    一.成立监控领导小组

    高支撑架使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许镌为副组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工长为组员。监督检查小组轮流值班,监督高支撑模板在钢筋绑扎、砼浇筑期间是否有超载堆放、违规拆除重要构件、不按方案执行等行为,并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汇报领导小组。由监控组长牵头,建立模板安装、维护、使用质量监控制度,设立值班表。在模板安装及其使用阶段值班人必须保证同工人同时上、下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天必须有详细的监控记录。

    二.模板质量监控

    模板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及相关规范要求。即"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主控项目

    1)安装模板高支架时,地基具有承受模板及其上部传来荷载的承载能力,立杆受力中心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 一般项目

    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对跨度不小于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其模板应按要求起拱。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3)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3.模板垂直度控制

    1)对模板垂直度严格控制,在模板安装就位前,必须对每一块模板线进行复测,无误后,方可模板安装。

    2)模板拼装配合,工长及质检员逐一检查模板垂直度,确保垂直度不超过3mm,平整度不超过2mm;

    3)模板就位前,检查顶模棍位置、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4.顶板模板标高控制

    顶板抄测标高控制点,沿女儿墙周边钢筋用红油漆做出顶板模板的500线标高线。

    5.模板的变形控制

    1)墙模支设前,竖向梯子筋上,焊接顶模棍(墙厚每边减少1mm)。

    2)浇筑混凝土时,做分层尺竿,并配好照明,分层浇筑,层高控制在500以内,严防振捣不实或过振,使模板变形。

    3)模板支立后,拉水平、竖向通线,保证混凝土浇筑时易观察模板变形,跑位;

    4)浇筑前认真检查螺栓、顶撑及斜撑是否松动;

    5)模板支立完毕后,禁止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6)模板的拼缝、接头

    模板拼缝、接头不密实时,用塑料密封条堵塞;模板如发生变形时,及时修整。

    7)门洞口模板

    在门模板下口中间留置2个排气孔,以防混凝土浇筑时产生窝气,造成混凝土浇筑不密实。

    8)清扫口的留置

    清扫口留在墙模板下口,清扫口100*200 洞,以便用空压机清扫模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后,用木胶合板背钉木方固定。

    9)板起拱15~20mm。

    10)与安装配合

    合模前与钢筋、水、电安装等工种协调配合,合模通知书发放后方可合模。

    11)混凝土浇筑时,所有墙板全长、全高拉通线,边浇筑边校正墙板垂直度,派专人专职检查模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请大家帮个忙!谢谢!我想要一份样本,就是关于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

    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秋佳节和"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市人民和广大游客平安祥和的欢度两节,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安排:200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为检查时间;检查由各县区局组织,市局配合,彭安权负责联系腾冲县、昌宁县,曹新林负责联系龙陵县、施甸县,李继宏负责联系隆阳区,陈志华副局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二.检查重点:各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街道、乡镇、旅游景点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各液化气充装站和液化气销售点的气瓶安全。 三.检查内容:1.各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2.登记注册情况;3.持证上岗率;4.维护保养情况;5.事故隐患情况;6.有无违章操作;7.气瓶超期使用情况和产权转移情况;8."土锅炉"使用情况等。

    存在问题的,要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四.检查总结:各县区检查工作结束后,写出检查总结,于2006年10月1日前报市局,市局将组织检查组适时对有关县区进行抽查。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函 云质监特函〔2006〕190号 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等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6〕4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6〕70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请各州、市质监局和省特检中心在9月2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省局特设处,10月10日前将"十一"黄金周期间执行国家总局上述两个文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报省局特设处(电子文档),以便汇总上报国家总局。

    附件:1.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3.省局特设处"十一"期间电话值班表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质检办特函〔2006〕477号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保护人民群众假日旅游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节日的祥和气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监察措施,保障各类特种设备,尤其是与假日旅游直接相关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单位,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制度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使 用单位在"十一"黄金周前安排专业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维护,排除不安全隐患;督促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在"十一"黄金周前安排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习。 二、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旅游黄金周的特点,对旅游场所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宾馆饭店、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以及近一段时间事故多发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对大型游乐设施要按照《关于对"摩天环车"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06〕35号)的要求,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客运索道要重点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和应急救援装备;对电梯要重点检查日常使用维保情况;对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6〕705号)的要求,查找监管盲区、死角,坚决取缔 "土锅炉"、"土压力容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安排专人 值班,确保与总局及当地政府的及时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及 时报告和处理有关问题。

    总局特种设备局在节日期间将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地在9月28日前,将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值班人员名单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十一"黄金周前夕,总局将对部分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督查和调研,请各地做好准备工作并予以积极配合。

    二○○六年九月八日。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朋友,目前为止国家根本就没有这个要求,这是各地搞的土政策,搞什么设备开箱检验,主要是为了搞钱的。

    压力容器安装你只要找一个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进行安装就可以了,安装前安装单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递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后,就可进行安装了。安装后也不用进行安装监督检验。

    质检特函[2004]28号

    关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工作的有关意见

    4.承担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负责,并按《条例》规定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5.对于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待总局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公布后再予实施。

    请各地将此函转发本地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并遵照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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