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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机构岗位职责范文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依其职能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卫生技术人员,他们在医疗机构内直接从事卫生保健任务,是完成医疗任务的基本力量;二是工程技术人员,他们的基本任务是对医疗机构的建筑、装备、设施进行规划、选择、维修、监视和研制,以保证医疗机构中各种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工勤人员,即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各项后勤服务的人员,如炊事员、清洁工等;四是行政管理人员。

    从职责角度分析,第一类卫生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担负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第二类工程技术人员,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其职责在于通过各种工程技术活动,保证医疗装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类工勤人员,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其职责在于为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就医环境。 第四类行政管理人员,因职务的不同,而肩负不同的职责。

    如:实行院长负责制后,院长是医疗机构的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其职责有:(1)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总务工作享有最高决策权、指挥权,并应对决策的实施和效果承担责任。

    (2)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拥有统一管理权。 在坚持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有权统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决定业务的内容和方式,推行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人、财、物和仪器设备享有统一调配权,可以决定本单位人员的招聘和解聘,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他们的工资升降和奖惩,在国家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决定本单位财务收入的支配使用。 (4)必须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提案和质询,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或解释意见。

    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搞好对本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管理。业务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好本单位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其职责有:(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的进行纠正和惩罚,或报告院长处理。(2)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各科室的业务开展情况,必要时亲自参加会诊、抢救工作。

    (3)负责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负责组织医药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工作和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落实、检查本单位所担负的社会预防保健任务,组织和检查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行政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管理本单位的行政、财务、总务工作。

    其职责为:(1)负责组织拟定本单位的各项行政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本单位医疗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3)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4)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6)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等等。

    综上,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从职责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四类:第一,仅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如: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仅从事管理或其他技术、劳务,而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不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其职责在于为直接从事诊疗护理活动的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及环境条件,如:医院的行政副院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统计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炊事员、清洁工等。 第三,不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但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如:救护车司机等。

    第四,既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又负有诸如管理等职责,如:医院的业务副院长,既可以参加会诊、抢救等工作,又有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的职责。

    医疗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1) 按照卫生部要求配备护理人员:护士的配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护理质量、患者安全以及医疗质量。

    因此条例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2) 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1) 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2) 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4) 应当制订、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3) 加强护士管理: 1) 应当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2) 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 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医院各部门的职能职能

    就目前而言,一般分为诊疗部门、辅助诊疗部门、护理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

    诊疗部门是医院的主要业务部门,它包括病房和门诊的各临床科室,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通常也属于诊疗部门。 辅助诊疗部门包括为临床提供技术支持的专业科室,包括药剂科、放射科、临床检验科、病理科、物理诊断科、手术室、理疗体疗科、消毒器材供应室、营养科(我国多数医院划归后勤部门管理)、功能检查及内窥镜室等。

    辅助诊疗部门以专门的技术和设备辅助临床诊疗工作的进行,是现代医院的重要组成部门。 护理部门是独立完成专业工作内容的系统,虽然护理专业人员分布在诊疗和辅助诊疗部门的各岗位,但它通过各专科护士长和护理部两级管理体系,完成其专业工作任务。

    行政后勤部门是对医院的人、财、物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它既包括对医疗、护理工作进行管理的业务管理机构,如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还包括对医院整体进行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如院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教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供应科、膳食科等。归属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管辖的辅助性科室,如病案室、统计室、图书室、住院处、计算机中心等亦应归入行政后勤管理部门。

    此外,作为我国医院特有的党群组织机构,通常也归入行政后勤部门。 国外有学者将现代医院组织分成十个部门,即:诊疗部门、护理部门、中心检查部门、药剂部门、营养部门、病史资料部门、事务部门(人事、财务、供应、文书等)、社会医疗服务部门、设备服务部门(水电、供热、通讯等)、环境整备部门(医院内外环境、污物处理、被服供应等)。

    此种部门划分方法对我们有借鉴意义。

    医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什么

    (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条例、标准及医院的规章制度,组织全院医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医疗业务工作的常规运行,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缺陷。

    (二)管理医疗工作,负责医疗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医疗质量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内外医疗任务及高知,高干,职工和学生等大型体检工作以及医疗保健工作。

    (四)经常了解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检查分析各科室医疗质量。通过各种信息反馈,确保目标的进行。

    (五) 制定临床和医技科室工作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和控制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六) 通过质控,督促、协调职能科室与有关科室的质量工作。

    日常医疗事务工作: (一) 组织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二) 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事务。

    (三) 召开有关医疗工作会议:如科室主任联席会,临床与医技科室联席会,病例质量及医疗文献书写会,医院分级管理工作会。 (四) 督促检查医院放射防护,药品质量及医疗器械使用保养工作。

    (五) 负责处理医疗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在医疗上违规的事例。 扩展资料: 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

    医院医务科主要工作职能

    看在哪一级医院了,二甲以上医院可能会分的详细些(没干过,不太清楚)。

    二甲以下医院主要处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督促各科制度、标准、规范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和技术考核,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质量、医疗作风,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奖罚、晋升工作。协助总务后勤等部门搞好医院建设以及药品、器械、设备供应与管理工作。

    应急、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理接触工作。日常做好监督、质量考评,协助业务院长工作等等等。

    笼统的说除了院办的行政发文、排班等等,后勤设备科的日常保障、采购等等,财务科这几块去掉后,其他的基本上都跟医务科有关。

    怎样制度医院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院长

    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领导全院职工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行政、后勤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把绍兴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现代化医院。

    2.主持决策医院的行政工作,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医院各制度,努力创造符合现代化医院管理要求的医院文化。

    4.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聘任、调动和晋升等工作。

    5.领导组织检查医院的工作质量,与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深入科室,参加值班及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严格医院的监察和审计工作,审计财务预决算。

    7、对副院长进行授权。

    8.外出或不在岗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主持医院工作。

    岗位名称:医疗副院长

    工作职责:

    1.向院长负责,分管全院医疗业务工作。

    2.制定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汇报。

    3.布置、督促、检查分管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的工作。

    4.建立健全医院各级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召集各学术委员会会议,并检查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5.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制定和实施医生进修培训计划。

    7.负责对医疗缺陷、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深入民解各医疗科室工作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9.组织各项学术活动及对其他医院的业务联系。

    10.负责组织医疗相关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岗位名称:人事科科长

    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人力及人力资源管理。

    2.根据医院工作思路,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每月工作月报和工作总结。

    3.注意收集医院各阶段人员需求,制定全院各部门的人员配置计划。

    4.组织每年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接收、面试考核工作及人才的引进工作。

    5.递交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有关人事相关的讨论内容,并及时执行高层领导层的决策。

    6.计划和实施新职工的上岗前教育。

    7.起草、执行与人事活动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8.负责全院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

    9.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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