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责任清单范文
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
明确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抓好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五级五覆盖”、“五个全覆盖”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员要凝聚安全生产的正能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使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在全县安全生产中成为一道亮丽风景,扎实推进“平安盘县”实现后发赶超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
明确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抓好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五级五覆盖”、“五个全覆盖”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员要凝聚安全生产的正能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使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在全县安全生产中成为一道亮丽风景,扎实推进“平安盘县”实现后发赶超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社区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网格化责任表
目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我国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
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对于安全生产监管而言,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建立“以人为本、服务经济,人机和谐、本质安全,常态监管、持续改进”的有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必然能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1、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经济。
目前安全生产领域所指的“人”包括劳动者和生产经营单位。 对于劳动者而言,体现在对于生产过程中风险的预知判断、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
对生产经营单位而言,体现在对于安全生产物质保障、资金投入、完善规程和落实制度。因此,劳动者和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的最基本构成,应当建立微观网格,横向从全员定责入手,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纵向从监管定位入手,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 人机和谐、本质安全。 随着社会的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本质化安全逐步加大。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数量却逐年增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劳动者自身知识水平和结构与先进的生产设备不相适应; 二是从大量的事故分析,安全操作规程与生产实际不相符,亟待改进; 三是劳动者受环境、身体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带来的误操作; 四是发生紧急情况,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和采取有效措施。
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形成“人机”微观网格:横向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水平,使之能够适应岗位生产及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应对;纵向除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国标形式规定外,在许可阶段组织专家对生产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鉴定,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结合转换经济增长方式的大环境,形成以合理产业布局,科学安排产能,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开发建设,能涵盖机”微观网格 3、 常态监管、持续改进。
目前,经过多年的努力,安全生产监管步入正轨,无论是安监部门还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从行政许可、执法等多个环节形成一套完整的流程。在现实工作中却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多头布置。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年年初会按照本地区、本地区的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然而由于阶段时间内发生事故,从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分别布置集中行动、专项检查,一方面打乱计划,一方面重复检查,可能给生产经营单位带来负担; 二是多头管理。 目前我国生产经营单位成分较为复杂,以致出现监督管理主体与主管单位之间交叉或“真空”; 三是政府依赖。
目前,讨论的较多的往往是“两个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及其部门)”的落实,然而现实工作中,政府及其部门其始终扮演了“婆婆”角色,如在某一时期一度出现政府及其部门聘请专家帮助查隐患、向某一单位派驻安全监察员,乍看起来,似乎起到一定作用,殊不知造成政府依赖,政府似乎也有越俎代庖之嫌。 因此,网格化管理应当突出“防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主要是指企业治理与政府监管之间形成的交叉网格,体现“网格全覆盖、监管全方位” ,即把政府、企业、公民纳入到网格,把安全纳入到网格管理。
金鹏信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软件。
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
为了扎实有效地落实好晋城市之前出台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格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划分为多层级网格,通过“行政区域网格”和“工作领域网格”双线管理,全面推进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管理网格化”和“责任清单化”,层层明确职责,精准分解任务,真正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在全市建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格化管理体系。
在区域划分上,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按照工作领域,划分为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域,市直各单位、驻市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等三级网络,部分管辖范围较广、下属单位层级较多的,可视具体情况划分为四级网络。
在责任划分上,各级网络责任主体、责任人负责本级网络管理,并对下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巡查和监督。
在制度机制上,各网格主体要根据工作实际,出台、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中新闻舆论、文化文艺、社科理论、网络、学校思想、宗教思想六大阵地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报告、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重大问题处置、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督查考核、问责九大运行机制,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任务落下去。各网络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和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履行好本级网格管理和对下级网格指导、督促、检查职责。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落实、监督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好记录。
在督查问责上,各网格责任人员要对本级网络和下级网格定期进行督查巡查,对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网格责任主体反馈,并监督整改。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的,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格问责。
以‘三个清单’完善‘两个责任’的范文
(一)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精神内涵
“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用之不竭的“动力引擎”。它是当前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必定会成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用之不竭的“动力引擎”。“两个责任”是党组和纪检组的“双轮驱动”。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两者始终在政治方向、目标要求上保持高度一致,是“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两个责任”是共产党人担当精神的“本色体现”。“两个责任”体现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要求党组纪检组尽职履责,做党和人民所的“忠诚卫士”。
(二)明确责任,制定“三个责任清单”
我局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积极谋划责任清单,清单就是任务书,就是路线图,就是落实责任的工作指南,做什么,何时做,让人了然于胸,按图索骥,事半功倍。首先外出学习。2015年下半年,我局抽调市局和各县区纪检组、监察室业务骨干,专程到江苏淮安市学习“两个责任清单”先进经验。其次内部创新。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2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一方面3次深入基层讨论,几易其稿,制定出台“三个责任清单”即:《***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系统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清单》。最后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的落实,由监察室具体推动,监察室每个人具体对应到党组纪检组每个成员,按季下发季度清单,季末对未完成工作再下发季度工作提醒清单,做到每个人有对应的责任,每个责任后面有对应的人,形成“人人有责任,责任到人人”的工作格局,从而确保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社区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网格化责任表
目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我国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对于安全生产监管而言,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建立“以人为本、服务经济,人机和谐、本质安全,常态监管、持续改进”的有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必然能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1、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经济。目前安全生产领域所指的“人”包括劳动者和生产经营单位。
对于劳动者而言,体现在对于生产过程中风险的预知判断、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对生产经营单位而言,体现在对于安全生产物质保障、资金投入、完善规程和落实制度。因此,劳动者和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的最基本构成,应当建立微观网格,横向从全员定责入手,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纵向从监管定位入手,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 人机和谐、本质安全。
随着社会的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本质化安全逐步加大。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数量却逐年增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劳动者自身知识水平和结构与先进的生产设备不相适应;
二是从大量的事故分析,安全操作规程与生产实际不相符,亟待改进;
三是劳动者受环境、身体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带来的误操作;
四是发生紧急情况,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和采取有效措施。
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形成“人机”微观网格:横向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水平,使之能够适应岗位生产及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应对;纵向除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国标形式规定外,在许可阶段组织专家对生产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鉴定,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结合转换经济增长方式的大环境,形成以合理产业布局,科学安排产能,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开发建设,能涵盖机”微观网格
3、 常态监管、持续改进。
目前,经过多年的努力,安全生产监管步入正轨,无论是安监部门还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从行政许可、执法等多个环节形成一套完整的流程。在现实工作中却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多头布置。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年年初会按照本地区、本地区的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然而由于阶段时间内发生事故,从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分别布置集中行动、专项检查,一方面打乱计划,一方面重复检查,可能给生产经营单位带来负担;
二是多头管理。
目前我国生产经营单位成分较为复杂,以致出现监督管理主体与主管单位之间交叉或“真空”;
三是政府依赖。
目前,讨论的较多的往往是“两个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及其部门)”的落实,然而现实工作中,政府及其部门其始终扮演了“婆婆”角色,如在某一时期一度出现政府及其部门聘请专家帮助查隐患、向某一单位派驻安全监察员,乍看起来,似乎起到一定作用,殊不知造成政府依赖,政府似乎也有越俎代庖之嫌。
因此,网格化管理应当突出“防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主要是指企业治理与政府监管之间形成的交叉网格,体现“网格全覆盖、监管全方位”
,即把政府、企业、公民纳入到网格,把安全纳入到网格管理。金鹏信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软件。
以‘三个清单’完善‘两个责任’的范文
(一)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精神内涵“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用之不竭的“动力引擎”。
它是当前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必定会成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用之不竭的“动力引擎”。“两个责任”是党组和纪检组的“双轮驱动”。
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两者始终在政治方向、目标要求上保持高度一致,是“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两个责任”是共产党人担当精神的“本色体现”。
“两个责任”体现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要求党组纪检组尽职履责,做党和人民所的“忠诚卫士”。(二)明确责任,制定“三个责任清单”我局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积极谋划责任清单,清单就是任务书,就是路线图,就是落实责任的工作指南,做什么,何时做,让人了然于胸,按图索骥,事半功倍。
首先外出学习。2015年下半年,我局抽调市局和各县区纪检组、监察室业务骨干,专程到江苏淮安市学习“两个责任清单”先进经验。
其次内部创新。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2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一方面3次深入基层讨论,几易其稿,制定出台“三个责任清单”即:《***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系统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清单》。
最后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的落实,由监察室具体推动,监察室每个人具体对应到党组纪检组每个成员,按季下发季度清单,季末对未完成工作再下发季度工作提醒清单,做到每个人有对应的责任,每个责任后面有对应的人,形成“人人有责任,责任到人人”的工作格局,从而确保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如何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及责任人责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已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环境监管网格,并明确了监管责任人,每个网格还确定了一名网格长。
网格长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一至四级网格长分别是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或街道主任、村长或社居委主任。 环境监管网格和网格长都已经明确,网格长的环境监管责任如何落到实处?笔者建议,网格长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第一,提高网格长的认识,使其意识到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就是依法尽责。《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因此,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网格长,守土有责,必须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后,要制订并落实环境监管方案。各地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后,要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
建立市、县、乡镇、村4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 建立网格化的目的就是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配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各地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后,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聚集区管委会配备环境监管人员,承担环境纠纷调处、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
没有基层环境监管人员,将无法实行网格化管理。在这方面,各省市应作出相应要求,强化执法能力保障。
例如,安徽省就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根据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工作需要,足额配备市、县环境监察人员,乡镇(街道)及工业聚集区也要配备环境监管人员”,“加大监管执法装备投入,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分别要在2016年底前、2017年底前全面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健全环境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第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环境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环境执法监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解决跨行业、跨部门环境监管问题;通报各成员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考核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运行等。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环境执法监管中应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环保部门定期通报环境监管网格运行情况、环境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要向监察、公安、环保部门通报全市环境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立项、建设规划许可、企业注册登记、土地审批、水利许可等情况。 建立联动协作制度。
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部门的衔接配合,及时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改、住建、经信、安监、规划、水利、国土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市、县政府通报。
第五,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考核奖惩。根据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尤其是网格长要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要组织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绩效实施考核。考核指标包括落实人员、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体系建设指标和环境质量、环境违法率、信访数量等监管成效指标,分类考核主管领导、部门领导和责任人。
对网格监管成效好的予以奖励,对网格监管成效差的予以批评,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环保目标综合考评成绩。要依法依纪追究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环保工作滞后,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如何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及责任人责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已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环境监管网格,并明确了监管责任人,每个网格还确定了一名网格长。网格长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一至四级网格长分别是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或街道主任、村长或社居委主任。
环境监管网格和网格长都已经明确,网格长的环境监管责任如何落到实处?笔者建议,网格长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第一,提高网格长的认识,使其意识到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就是依法尽责。《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因此,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网格长,守土有责,必须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后,要制订并落实环境监管方案。各地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后,要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建立市、县、乡镇、村4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
建立网格化的目的就是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配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各地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后,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聚集区管委会配备环境监管人员,承担环境纠纷调处、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没有基层环境监管人员,将无法实行网格化管理。在这方面,各省市应作出相应要求,强化执法能力保障。例如,安徽省就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根据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工作需要,足额配备市、县环境监察人员,乡镇(街道)及工业聚集区也要配备环境监管人员”,“加大监管执法装备投入,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分别要在2016年底前、2017年底前全面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健全环境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第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环境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环境执法监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解决跨行业、跨部门环境监管问题;通报各成员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考核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运行等。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环境执法监管中应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环保部门定期通报环境监管网格运行情况、环境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要向监察、公安、环保部门通报全市环境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立项、建设规划许可、企业注册登记、土地审批、水利许可等情况。
建立联动协作制度。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部门的衔接配合,及时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改、住建、经信、安监、规划、水利、国土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市、县政府通报。
第五,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考核奖惩。根据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尤其是网格长要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组织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绩效实施考核。考核指标包括落实人员、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体系建设指标和环境质量、环境违法率、信访数量等监管成效指标,分类考核主管领导、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对网格监管成效好的予以奖励,对网格监管成效差的予以批评,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环保目标综合考评成绩。要依法依纪追究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环保工作滞后,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