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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积金缴存证明范文

    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工作单位分类:行政事业类□ 企业类□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月工资收入: 缴存网点(核算网点): 单位公积金帐号: 个人公积金帐号: 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 元 缴交比例: 本人上月缴交额(含单位补贴): 元 个人公积金起缴时间: 本人最后一次提取公积金时间: 提取金额: 单位(公章): 银行核算网点核实并填写(签章): 单位公积金缴存合计: 万元 个人缴存余额: 元 经办人: “中心”审核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注释: 1、“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本人上月作为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工资额。

    2、“缴存网点(核算网点)”指个人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的银行。 3、“个人缴存余额”是指本人公积金帐户金额。

    4、本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缴存银行核实并盖章,银行核算网点应完整填写各项数据,如未填写,由银行进行填补。 5、单位分类请按“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选择,并在方框内打“√”。

    6、“月工资收入”按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选择分类填写。(1)行政事业类:按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2)企业类: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

    7、请附上本人及其配偶的上月工资单。

    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范本怎么写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你要提供一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证明,但是很少人清楚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资料?格式是什么?小编今天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一、单位办理缴纳证明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核对身份证原件);

    3、单位的书面出证申请(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专办员办理的,可仅提供第2、3项规定的材料和单位专办员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个人办理缴纳证明应提供的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他人(非单位专办员)办理的 ,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单位专办员办理的,单位专办员应提供专办员本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范本

    工作单位分类:行政事业类□ 企业类□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月工资收入:

    缴存网点(核算网点):

    单位公积金帐号:

    个人公积金帐号:

    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 元

    缴交比例:

    本人上月缴交额(含单位补贴): 元

    个人公积金起缴时间:

    本人较后一次提取公积金时间:

    提取金额:

    单位(公章):

    银行核算网点核实并填写(签章):

    单位公积金缴存合计: 万元

    个人缴存余额: 元

    经办人:

    “核心”审核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注释:

    1、“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本人上月作为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工资额。

    2、“缴存网点(核算网点)”指个人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的银行。

    3、“个人缴存余额”是指本人公积金帐户金额。

    4、本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缴存银行核实并盖章,银行核算网点应完整填写各项数据,如未填写,由银行进行填补。

    5、单位分类请按“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选择,并在方框内打“√”。

    6、“月工资收入”按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选择分类填写。(1)行政事业类:按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2)企业类: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

    7、请附上本人及其配偶的上月工资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范本怎么写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你要提供一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证明,但是很少人清楚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资料?格式是什么?小编今天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一、单位办理缴纳证明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核对身份证原件);3、单位的书面出证申请(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4、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注:单位专办员办理的,可仅提供第2、3项规定的材料和单位专办员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个人办理缴纳证明应提供的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职工委托他人(非单位专办员)办理的 ,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3、职工委托单位专办员办理的,单位专办员应提供专办员本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三、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范本工作单位分类:行政事业类□ 企业类□姓 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月工资收入:缴存网点(核算网点):单位公积金帐号:个人公积金帐号: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 元缴交比例:本人上月缴交额(含单位补贴): 元个人公积金起缴时间:本人较后一次提取公积金时间:提取金额:单位(公章):银行核算网点核实并填写(签章):单位公积金缴存合计: 万元个人缴存余额: 元经办人:“核心”审核意见(签章):年 月 日注释:1、“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本人上月作为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工资额。

    2、“缴存网点(核算网点)”指个人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的银行。3、“个人缴存余额”是指本人公积金帐户金额。

    4、本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缴存银行核实并盖章,银行核算网点应完整填写各项数据,如未填写,由银行进行填补。5、单位分类请按“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选择,并在方框内打“√”。

    6、“月工资收入”按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选择分类填写。(1)行政事业类:按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2)企业类: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

    7、请附上本人及其配偶的上月工资单。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 爱问知

    单位因上市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登陆地税局网站“社保应征对账单查询”打印当月或上月的《单位个人应征数查询(汇总)》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的,需提供书面说明,无合理原因的应补缴漏缴的职工至少三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流水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是指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证明,可以证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状态,用于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银行流水:银行流水是指银行活期账户(包括活期存折和银行卡)的存取款交易记录。根据账户性质不同分为个人流水和对公流水。

    住房公积金与银行流水的区别:

    银行流水是证明个人或公司收入情况的一种证明材料,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所必须的材料,而公积金缴存证明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必备材料;

    银行流水由相关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

    综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流水不一样,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缴存证明这样开

    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申请

    (一)申请范围。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需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附件一)。因拟上市、融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董事会出具意见的,需加盖董事会印章。

    5.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的,并委托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确因特殊情况存在差异,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二、受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区(县)管理部”)。

    三、受理与审核

    (一)申请单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齐全后,各区(县)管理部应予以受理。

    (三)各区(县)管理部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意见。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打印统一格式(附件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专用章(XX区县)”;不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核中发现单位有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情况,应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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