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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范文

    【合同质量问题条款】合同中的质量专用条款范本 -

    质量与安全 41 质量与安全管理 41.1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 准与规范等规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41.2 甲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乙方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工程质量和施工 安全管理机构,配合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

    41.3 管理的要求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降低合同工程质量。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

    41.4 乙方应对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图纸,确。

    通过社会实践,举出几个合同中品质条款的例子(用表示品质的不同方

    关于通用与费雪纵向一体化案例的进一步思考 2008-02-29 23:59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企业专用性投资的增加会增加敲竹杠的有关市场交易成本,进而增加纵向一体化的可能性。而研究纵向一体化,最为经典的莫过于通用汽车公司兼并费雪车身公司这一案例了。为了便于分析,在这里将这个过程简单回顾一下。1919年,通用汽车公司与费雪公司签订了为期十年的提供封闭型车身的协议。协议规定通用汽车公司所需的所有封闭型车身必须在费雪公司购买,供货价格为成本加上17.6%的盈利(成本中不包括投资的资本利息),同时,给通用汽车公司车身的价格变化幅度不能超过费雪公司给其他汽车制造商同类车身价格的变化幅度,也不能超过除费雪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生产同类车身的市场平均价格。这种合同安排的主要宗旨在于鼓励费雪车身公司专用性投资,同时防范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不幸的是,这种情况还是发生了。由于价格的变化主要来自于成本,因而费雪公司采用高度劳动密集型技术,同时拒绝将车身生产工厂建立在毗邻通用汽车公司的装配工厂附近,这种安排对于费雪公司是有利的,因为车身价格等于公司的可变成本加17.6%的利润率,即费雪公司的劳动力和运输成本上加上17.6%的利润率。最后,通用公司忍无可忍,购买了费雪公司的剩余股票,并于1962年最终吞并了费雪公司。科斯认为,通过纵向一体化,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代替了,从而减少了与制定和执行合同有关的签约成本,而由于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如果允许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显然,在这里,科斯将签约成本当成一个重要的交易成本构成了,但是,在通用汽车公司兼并费雪车身公司这一案例中,契约减少的数量并不明显。在费雪车身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时,企业的所有雇员都要与费雪兄弟签订合约,而被兼并后,雇员的签约对象变成了通用汽车,另外再加上通用汽车与费雪兄弟的合约,因此,可以说,在兼并前后,契约数量的变化并不大,显然,签约成本并不是主要的交易成本组成部分。而通用汽车之所以要兼并费雪车身公司,显然兼并对它是有利可图的;而对于费雪车身公司,如果保持独立能获得更大的收益,那么它也是不会接受兼并的,因此可以认定费雪公司至少没有从这次兼并中蒙受损失。没有证据表明通用汽车的管理水平显著高于费雪车身公司,二者的人力资本也同样是由企业家指挥。给定签约成本基本不变,生产率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兼并又得以实施,那么兼并的收益从什么地方来呢?兼并所产生的收益又如何分配呢?对此,克莱因的回答是:纵向一体化节约的交易成本并非主要源自科斯强调的制定合约的签约成本,而是源于契约所诱发的与敲竹杠有关的成本。由于专用性投资可能诱发敲竹杠,通过纵向一体化改变了企业组织资产的所有权,创造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从而避免了不完全合约下敲竹杠的可能,避免了不完全合约下谈判和再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租金耗散,进而显著地节约了交易成本。同时,通过纵向一体化,人力资本的敲竹杠问题也能得以解决。因为纵向一体化不但令费雪兄弟成为通用公司的雇员,而且将费雪车身的全部雇员收归旗下。通过获取费雪公司的组织所有权,包括该组织中全部写作生产工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如何制造车身的全部知识,通用公司从购买车身转变为制造车身。因为从拥有企业的一系列相互依赖的劳动合同以及具体化在组织中的雇员团队的企业专用知识的意义而言,企业的所有者才能够拥有该企业的人力资本。……经过这样的权力转移后,不再发生敲竹杠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作为经济主体的雇员数目庞大,以至于难以达成共谋,不可能所有雇员同时开小差或者离职,因而大型团队组织中纵向一体化意味着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十分接近于实物资本。这个洞见无疑是深刻的,但是,从个体主义的角度出发,那么具体是谁在实施敲竹杠呢?企业的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种法律虚构,是一系列契约的连接,企业本身是没有思想和动机的,那么如果存在敲竹杠动机或者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到底是谁在敲竹杠呢?这是克莱因所没有回答的问题。另外,给定人力资本只存在于其载体这一事实,纵向一体化解决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判断是严谨的吗?企业无非是一个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之间的合约,而拥有这些资本的显然就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因此,真正可能敲竹杠的可能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或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在这个案例中,被认为敲竹杠的主要是费雪公司,因此我们将注意力聚焦在费

    求质量协议范本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SW产品用的-------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1) 双方签订 (2) 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3) 甲方提供的图纸 (4) 其他补充要求 2、 乙方对出厂的产品应对以下项目 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并向甲方提供:(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 )型式试验报告(每年)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验收,采用全数据检验或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1) 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 (2) 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 合格质量水平: 抽样检验批不合格率P2: 4、 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为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5、 产品进货检验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和抽样检验批次不合格率(P2)的计算方法。 (1) 全数检验 进厂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数 C, P1= *100% 交验产品总批数 (2) 抽样检验 季度抽查不合格批数 P2= *100% 季度抽查总批数 6、 产品进厂验收的检验判定依据为: 7、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并参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并保持文件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2) 甲方在需要时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的实施状况时,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进入乙方进行质保体系调查。 (3) 如果乙方将甲方所需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甲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8、 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1)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甲方作出可否回用的判定。被判为可回用的产品需办理回用手续并按降级处理,甲方将扣除该批产品总价值被判为不可回用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作整批退货,并收取乙方该批产品价值 的检验费和误工费。

    (2)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还收取乙方退货价的 %作检验费与误工费。 (3)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乙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甲方因此停产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零配件的制造工艺发生改变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取消定点资格。

    9、因乙方提供的供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处理。 10、其他补充条款 11、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12、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质量保证协议如何写

    您好:请参考。

    质量保证协议供方:需方:【第一条】 总则1. 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2.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方与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 供方质量责任1. 产品质量要求(1) 供方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a. 双方签订的检验标准(具体检验标准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另行规定)b. 需方提供的技术标准c. 需方提供的图纸d. 其他补充要求如供方仅属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按国家或原厂家的技术标准执行。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 供方应对出厂或代理的产品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用打√的方法选取)(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3) 供方的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封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技术文件发生岐义时,解释权在需方质量检验部门。

    2. 供方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1) 供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产品设计更新、改变设计方法等技术类更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参数、使用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2) 供方需方改变产品的技术状态,如更换或新增重要设备、更换或新增模具、改变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只要需方认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 供方对原材料应该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必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对提供需方的物料进行标识。

    供方需要增加、更换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时,必须先书面向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分供方资料,经需方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送样确认)后方可配套送货。如供方将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需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供方应予积极协助。

    如果第三方制造的产品无法达到需方技术要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3. 供方在需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为已在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封过样的物料,批量供货在需方生产检验过程中,批次合格率应满足6个月内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80%;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90%。

    如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属供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需方有权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a.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供方,并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次检验报告(按检验标准规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质量反馈信息单等书面文件给供方,供方应该1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需方有权整批退货,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

    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应按不低于该批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如需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此批作为让步接收使用时,可通知供方将此批按降级处理,并扣除供方该批货款的1%~5%。

    b.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据生产和市场的时间需求,必须及时投产而需要全数检验挑选,需方除将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还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费。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批次合格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无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货,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货份额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的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质量处理费用。

    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规处理。 (2)质量整改:对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供方应该积极组织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因供方对需方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 a.检验费(Ff):需方对整批中不合格品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抽样检验的而采取全数检验的方式) Ff=整批全数检验工时*20元/小时/人b.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半成品、成品内,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报废或全部报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损失。 c.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需方的成品内,并已交运至需方的客户处使用,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换货、返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求质量协议范本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SW产品用的-------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1) 双方签订

    (2) 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3) 甲方提供的图纸

    (4) 其他补充要求

    2、 乙方对出厂的产品应对以下项目

    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并向甲方提供:(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 )型式试验报告(每年)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验收,采用全数据检验或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1) 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

    (2) 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

    合格质量水平:

    抽样检验批不合格率P2:

    4、 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为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5、 产品进货检验全数检验不合格率(P1)和抽样检验批次不合格率(P2)的计算方法。

    (1) 全数检验

    进厂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数 C,

    P1= *100%

    交验产品总批数

    (2) 抽样检验

    季度抽查不合格批数

    P2= *100%

    季度抽查总批数

    6、 产品进厂验收的检验判定依据为:

    7、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并参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并保持文件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2) 甲方在需要时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的实施状况时,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进入乙方进行质保体系调查。

    (3) 如果乙方将甲方所需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甲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8、 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1)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甲方作出可否回用的判定。被判为可回用的产品需办理回用手续并按降级处理,甲方将扣除该批产品总价值被判为不可回用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作整批退货,并收取乙方该批产品价值 的检验费和误工费。

    (2)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还收取乙方退货价的 %作检验费与误工费。

    (3)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乙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甲方因此停产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零配件的制造工艺发生改变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取消定点资格。

    9、因乙方提供的供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处理。

    10、其他补充条款

    11、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12、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质量保证协议如何写

    您好:请参考。

    质量保证协议 供方:需方:【第一条】 总则1. 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2.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方与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 供方质量责任1. 产品质量要求 (1) 供方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a. 双方签订的检验标准(具体检验标准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另行规定) b. 需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c. 需方提供的图纸 d. 其他补充要求 如供方仅属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按国家或原厂家的技术标准执行。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 供方应对出厂或代理的产品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3) 供方的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封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技术文件发生岐义时,解释权在需方质量检验部门。

    2. 供方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 供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产品设计更新、改变设计方法等技术类更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参数、使用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2) 供方需方改变产品的技术状态,如更换或新增重要设备、更换或新增模具、改变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只要需方认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 供方对原材料应该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必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对提供需方的物料进行标识。

    供方需要增加、更换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时,必须先书面向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分供方资料,经需方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送样确认)后方可配套送货。如供方将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需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供方应予积极协助。

    如果第三方制造的产品无法达到需方技术要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3. 供方在需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为已在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封过样的物料,批量供货在需方生产检验过程中,批次合格率应满足6个月内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80%;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90%。

    如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属供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需方有权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a.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供方,并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次检验报告(按检验标准规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质量反馈信息单等书面文件给供方,供方应该1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需方有权整批退货,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

    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应按不低于该批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如需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此批作为让步接收使用时,可通知供方将此批按降级处理,并扣除供方该批货款的1%~5%。

    b.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据生产和市场的时间需求,必须及时投产而需要全数检验挑选,需方除将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还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费。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批次合格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无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货,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货份额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的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质量处理费用。

    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规处理。 (2)质量整改:对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供方应该积极组织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因供方对需方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 a.检验费(Ff):需方对整批中不合格品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抽样检验的而采取全数检验的方式) Ff=整批全数检验工时*20元/小时/人 b.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半成品、成品内,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报废或全部报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损失。 c.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需方的成品内,并已交运至需方的客户处使用,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换货、返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所。

    合同标的质量条款及法律风险有哪些

    质量条款是合同中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多数情况下质量都很难用特别明确的方式界定,一旦发生争议才发现合同约定不明确。

    质量条款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 (1)质量验收事项约定不明。具体体现在:验收地点没有明确约定是在交货方所在地验收还是在收货方所在地验收;验收不合格是否有权拒绝接受货物以及因此造成损害时如何承担;一些约定双方联合验收的情况,没有约定如果双方有分歧如何处理等。

    (2)质量认定的最终途径约定不明。如果双方就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存在分歧,则需要第三方的介入确定最终的质量认定。

    由于我国质量检测机关较为复杂,双方如无实际约定,则可能出现就委托最终检测的第三方发生争议。最终需要由法院指定检测机关,双方解决纠纷的成本将大幅增加。

    (3)委托检验的费用承担约定不明。费用承担不明,必然出现谁委托、谁负担的情况,即使最终责任明确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但企业资金的占用同样是将要面临的风险。

    合同的内容与主要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也称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 义务关系的根本依据,也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观依据。

    《合 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 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 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首先要明确双方的名称(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姓 名(自然人),以确定其身份。

    同时,合同还应明确双方各自的 住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通常以其主要办公地点或业务活动地点 为住所;自然人通常以户口所在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口 所在地不一致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作为住所。

    2。 标的 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 类型的不同,合同的标的也有不同的种类。合同标的主要有财产 (物)、行为(劳务)和劳动成果。

    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购销合同中的产品,财 产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等就是有形财产;供电合同中的电力,以 及商标、专利、经济信息等,就是无形财产。

    行为,又称劳务,是指不以有形财产表现其成果的劳动和服 务。如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运输方使托运方货物发生位移的 劳动,仓储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保管方保管存货方货物的劳动 等。

    劳动成果,又称工作成果,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 现义务方履行行为的有形财物。 如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方的工作 成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项目等。

    3。 数量 数量是对标的的计量,它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 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是确定标的的重要依据之一。

    订立合 同的数量条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规则,法律法规没有 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 4。

    质量 质量是指标的的质的规定性,是标的内在的物理、化学、机 械、生物等性质,以及其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一般指标的标准 和技术要求等。标的的质量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 现出来,在合同中对这些项目应当有所规定。

    标的的技术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 标准的,按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和专业标准的,由双方协 商。 5。

    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指以物为标的的合同中,取得标的物的一方向另一方 所支付的货币,如购销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货币。报酬是指 以行为或特定成果为标的的合同中,接受服务或者成果的一方向 另一方所支付的货币,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勘察设计费、工 程价款,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费等。

    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 价款或者报酬的计算标准、金额总数、结算方式、支付条件、支 付日期等内容。当事人在确定价款或者报酬时,有政府定价或者 统一规定的,按政府定价和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国家指导价的, 应由双方在国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商品的 价格。 只有实行市场价格的,才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是确定 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

    履行期限一定要明确 具体,通常按日计算,也有的可按旬或时计算。 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接受这一履 行的地点。

    如果某些种类合同的履行地点法律有规定,应当依照 法律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履行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履行方式可分为转换财产方式、提供劳务方式、完成一定工作的 方式,以及一次履行方式和分期分批履行方式等。

    7。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一般有不履行和履行不适当两种情况。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实际履行等。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主要有协商、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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