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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投标审计整改措施范文

    审计整改报告怎么写

    审计报告 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由ABC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制定审计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对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保证。审计工作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表达。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ABC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地 址 20X2年X月X日。

    审计整改报告怎么写

    审计报告 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由ABC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制定审计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对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保证。审计工作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表达。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ABC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地 址 20X2年X月X日。

    怎样审计招投标的虚假问题

    1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招投标虚假问题的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行为。

    有些地方或者企业为了当地或者企业内部理由、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在招标过程中,从招标文件上设置重重障碍,对外来企业或者外部企业排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手握职权的某些部门,滥用权力,向施工单位强行“推荐”工程队伍等。(2)暗箱操作,违规招标。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有合理招投标手续的项目,这些单位明面上不能公然违规。表面上在市场内形式上进行招投标工作,事实上阳奉阴违,暗箱操作,私自定下符合自身利益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另寻其他单位报名,并在内定承包对象后找其他企业单位陪标,走走过场,更有甚者,在开工签订合同后再办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和资料,本末倒置,应付监察部门,招投标工作成了走程序过场。

    (3)借用资质投标。投标单位并不具备开展施工的资质,缺乏相应工程的硬件、软件设备和条件,假借他人企业的资质施工,或中标后,把项目通过分包转包的方式,转接给其他工程队伍,获得工程利益,导致工程次序混乱,工程质量没有保障。

    (4)“串标”“围标”和“陪标”现象严重。招投标过程中,违规现象总结有几种:“串标”“围标”和“陪标”。

    [2]围标就是指,多人联合哄抬价格,提高报价,获得不正当利益。个人或者承包商挂靠多家施工单位企业,在投标招标过程行为中,不具备开展条件,资质能力不够的个人或者企业为了招投标成功,在多家资质较高的单位挂靠资质证明,制作多份投标书,假用他人单位的名义招揽工程。

    一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私下勾结,相互串通,使招投标失去了公正。 2 招投标虚假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制管理监督不全面。

    首先,我国法律法规在招投标问题上,存在一定欠缺,法规体制不健全,在招投标过程中,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和规范性,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漏洞,一些人为因素影响过大。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市场制约监督体制不完善,改革方案未落实,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

    最后,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不严。(2)操作人员法律意识欠缺。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文化程度低,思想素质低,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个人思想技术水平都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重视业绩,缺乏法制观念。

    还有一些公司领导负责人、干部,没有坚持自己原则,以权谋私,为一己私利,热衷权势,金钱,深受西方腐朽糟粕思想的印象,对“权、钱、色”缺乏抵抗力,心中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严重。

    为了当地企业发展,或者企业内部发展,一些行政部门或者单位领导行政干预过多,直接内定施工单位,对外封锁,垄断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全面性展开。(4)监管力度不够,监督手段不科学。

    招投标工作漏洞较多,给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手段获得利益提供了便利条件,全是监管力度不严,监督手段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不科学,信息化程度不高,负责监管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也没有严格按章办事。只有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严格监督,杜绝审计招投标的虚假情况。

    3 对于招投标虚假问题的对策研究和分析 (1)招标前政策法规的制定。开展招标活动的内审工作,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健全、科学的内审制度,这是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通常情况下,企业要按照企业内部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例如《招投标管理方法》《招投标内部审计办法》《招投标责任追求管理办法》等。(2)招标前内部审计准备工作。

    充分健全的招标准备工作是保证招投标正常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企业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内部审计一方面要企业自身要拿出相关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招标书和相关技术附件,通过对文件内容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合理、准确等,对于相关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要相对应的提出整改意见。

    如果审核内容涉及到技术细节方面的,要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性。另一方面,动态管理,对于工程预算,能进行市场询价的尽量进行市场询价,聘请相关专家咨询,为后续评标打下坚实基础。

    (3)严格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计监督。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的审查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内部审查主要内容有:一是审查投标人的合法性,其中包括投标人公司法人或组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资质是否符合签约规定,企业是否能正常运作。

    还应该审查投标人之间股权关系和内在联系,避免出现关联企业作假的“陪标”现象。二是审查投标人实际承接标的能力。

    通过检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生产证、资质证、财务情况等,确保投标人有条件资本进行招投标工作。要对投标人可信度进行分析调查。

    调查投标人以前工作的经验和信誉问题、以前工作的履约情况、业绩情况。通过以上方面的审查,检验投标人是否实际具备投标能力,筛选最优投标人。

    (4)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要加强审计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是工程招投标环节的核心内容,是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手段。

    开标时,主要审查投标人投标书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有效:内容上看投标。

    如何破解招投标审计难题

    “四难”问题 审计取证难。

    招投标审计涉及的主体多、环节多、资料多。审计主体包括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五个环节,审查的资料包括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的资料和合同等。

    由于资料众多,被审计单位经常出现资料(含投标的电子资料)缺失的情况,审计主要是查阅评标资料、纸质投标资料,工作量大且难以发现问题;评标资料少且简单,一些看似规范的评标资料存在诸多疑问,由于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一般是从有关部门的专家库中抽取,很多专家在省外且工作繁忙,即使发现疑点需进行询问,但由于其各种原因无法到达审计现场,造成审计存在的疑问悬而未决,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总是停留在“程序有瑕疵”的层次,在程序违规下的腐败问题无法依法核查。而一些招投标存在的问题经常是个别人员接受调查以及工程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才暴露出来。

    审计定性难。一是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完善,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多、配套制度少、操作性差,即使发现招投标某个环节中存在问题,也很难对号入座。

    二是招投标中个人直接干预的做法减少。但违法违规的方式趋于隐蔽和专业化,违规操作已经蔓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存在形式各异的不规范方式,审计中对单个环节的不规范行为较难认定为有针对性的法规。

    三是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由于当时并未引起严重后果,或没有发现和招投标违规直接相关的问题,无法进一步核实查清。 审计处理处罚难。

    建设项目招标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源头,审计介入时间一般是项目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的阶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有6条条款列举了“中标无效”的问题。但实践中却没有多少的约束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但实际审计时工程合同已经开始执行或已执行完毕,造成招投标处理处罚难。 审计整改难。

    一方面,审计作为一种事后监督,发现很多招投标问题涉及的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按合同支付了工程价款,其他相关合同也大多执行完毕,很多项目承建单位由于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不配合审计,客观上已经不具备整改的条件,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困难,发现的问题也主要是移交项目建管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处理,而建管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整改措施基本都是制定制度或杜绝以后再次出现同类问题,而审计过后各项制度却被“束之高阁”,类似问题仍旧屡查屡犯。另一方面,由于招投标违法违规成本低,客观上造成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甚至不究,导致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原因分析 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和执法力度薄弱并存的局面长期存在。表现为:招投标制度设计粗疏、配套制度建设滞后;招投标违法活动以及背后的腐败行为趋于隐蔽化和专业化。

    另外,招投标监督力度不够,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形同虚设。一些工作程序方面的问题被发现后,除非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外,其余问题招标人都可以找到很多客观理由申辩,而这些问题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处罚比较轻甚至不追究,渐渐形成了招投标中违法违规问题“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局面。

    现行建设管理监督体制不顺。招投标活动按行政隶属分别由各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各行业部门成立一个或多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项目法人在招投标市场中,集决策、执行与监督权力于一体,身兼“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多种身份,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同体监督”。而职权的高度集中和监管不力,客观上造成个人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而这些个人基本都在领导岗位。

    体制内的行业监督根部不具备约束力,监督也就成了走过场。 建设市场仍不规范。

    建筑市场是开发竞争市场,现阶段,我国勘察、设计、施工的生产能力过剩,建筑市场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引发建筑市场过度竞争,市场秩序混乱。此外,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恶性竞争致使其丧失独立性,甚至利用专业优势与招标人、投标人合谋操纵招投标。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持续开展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建筑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是,建筑市场秩序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对策和建议 对政府投资项目来说,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和监督执法并重的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一是建立健全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上的漏洞,着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

    二是完善建设有形市场体系,坚决贯彻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招。

    审计整改报告怎么写

    为什么不定点采购啊?逃避政府采购程序,先批评一下。

    既然被审计发现了,就根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处理要求进行整改。一般对于这种既成事实的事,要求的是今后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进行,你单位可以先出一个单位物资采购制度之类的东西,然后在整改报告中写:针对审计报告中第X个问题,非定点采购,根据审计局处理意见(或审计建议),我单位建立健全了《XX单位物资采购制度》,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XX单位物资采购制度》……等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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