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大查对记录范文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医嘱查对制度、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一 )医嘱核对制度查对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护理和治疗前、中、后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病人安全和护理、治疗效果,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护理制度之一。
为保障病人安全,规避护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参与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二)医嘱处理制度1.1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2.医嘱必须下达在医嘱单或电脑上。执行各项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3.各种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需按照医嘱要求及时执行,执行后准确填写执行时间。执行医嘱按先急后缓的原则4.执行各种医嘱时需检查医嘱书写及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有医生签字。
确认准确无误后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及时与负责医生沟通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缺少医生签字的医嘱为无效医嘱,请负责医生签字后执行。
5.输血、试敏等医嘱需双人核对并由两名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毒麻药品需双人核对后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并在毒麻药登记本上双人签字。
6.执行注射抗生素等需做过敏试验的医嘱时应将过敏试验的结果,阳性用红笔写在医嘱的括号内注明(阳性),阴性用蓝笔写在括号内注明(阴性)。7.临时备用医嘱如已执行,应签字,如未用或作废时应在医嘱栏内用红笔注明取消二字。
8.医生的口头医嘱为无效医嘱,在医生没下达书面医嘱前,护士一般不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9.抢救病人或手术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药物无误后执行,待抢救工作完毕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保留空药瓶以备查对。
医嘱查对制度第一条 下医嘱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瞩。第二条 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瞩的草率作风。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瞩应向护士交待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第三条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 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 的人员报告。第四条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第五条 护士核对医嘱需班班核对,每日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组织总查对一次。第六条 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须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或打印各项执行单。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 , 要交待清楚 , 并在相应交班记录上注明。第七条 医师未下达医嘱时:1、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作对症处理。
2、护士在执行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3、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第八条 通过医院 HIS 系统下达的医嘱,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患者十大安全目标: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2、提高用药安全3、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4、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5、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6、严格执行手部卫生,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7、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发生8、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9、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0、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护理和治疗前、中、后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病人安全和护理、治疗效果,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护理制度之一。
为保障病人安全,规避护理风险,特制定本系列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
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
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查对医嘱的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
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 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护理查对制度
查 对 制 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七(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什么是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重整者要签全名。
6、护士长组织每天大查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液体瓶口有无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明显标记;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备检查;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
输液记录单放在病人床尾,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物名称、时间、配药者,并签全名,输液完毕由查对者签全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与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全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查对制度 1、进行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室接病人手术时,应查对病人姓名、床号、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内无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布垫、纱布、缝针、器械数目与术前数目是否相符。
核对者签全名。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 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 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
医疗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医嘱做到班班查对;建立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日查对登记,转抄医嘱者与参加查对者都必须签名。3、临时医嘱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方可执行。
4、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后才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瓶,必须经过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6、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1-2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十对即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2、用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瓶、输液瓶等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有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4、易致过敏药物,用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三、输血查对制度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瘀血,血瓶(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袋(瓶)标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是否相符,血袋(瓶)号、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瓶及血量。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或血袋,以便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室查对制度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药物敏试、配血报告。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4、对术中留取标本应妥善放置、保管,按医嘱及时送病检。
五、药房查对制度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3、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血库查对制度1、配血及其它检查必须对患者的标本(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供血者姓名、编号)进行严格查对,不清楚或错误时,请申请者改正。本科人员不得涂改。
2、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应执行患者及供血者的血型做正反定性的鉴定制度、配血发血双对双签制度。单人值班时配血必须重复一次。
3、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七、检验科查对制度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床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所采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与科室联系重新留取。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看是否有漏项,对特殊结果,及时复查或与临床联系。
5、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八、病理科查对制度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九、放射科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十、理疗科查对制度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一、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十二、功能科及其它特殊检查室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护理查对制度包括哪些
(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中、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2、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
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3、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品,给药前应询问有去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固血块和溶血,血瓶有无裂痕。2、查输血卡上供血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型号及血量。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查。
血袋等物品交血库集中处理。(四)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发器械包时,查 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计算机医嘱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1、计算机医嘱的处理程序 (1)医师通过医师工作站直接录入医嘱,下达护士工作站。
(2)处理医嘱护士录入工作代码及个人密码,进入护士工作站系统后提取录入医嘱。 (3)处理医嘱前首先查对医嘱,如医嘱类别、内容及执行时间等。
药物治疗性医嘱需查对药名、剂量、浓度、方法、时间、医嘱类别等是否正确、完整,确定无误后方可存盘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及时向医师查询,严防盲目执行医嘱。
⑷ 处理医嘱时应根据医嘱类别,遵循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的原则,合理处理医嘱。 ⑸ 录入医嘱存盘后,处理医嘱护士直接打印当天各种药物治疗单,包括注射、口服、输液等长期医嘱治疗单。
长期或临时药物治疗性医嘱还应打印各类执行单,如静脉输液医嘱执行单(包括输液药物瓶签)、注射、口服药等执行单,并和执行治疗的护士(责任护士)共同核对医嘱无误后,在长期医嘱单上签名,注明处理医嘱时间。 ⑹ 执行护士按医嘱要求准确执行,然后在医嘱执行单的“执行栏”内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⑺ 各类通知性医嘱(如B超、心电图、饮食等医嘱),将其申请单送发到相应科室预约时间后,由通知患者的护士签名,通知患者的时间即为执行时间。 ⑻ 对过敏性药物的医嘱,在未做皮试前不予执行。
皮试如为阴性,则由医师录入此项医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皮试执行时间、皮试结果及签名。
⑼ 从中心药站领药后,将医嘱执行单与所领取的药物认真核对,如有误差,应及时与计算机医嘱核查。 ⑽ 各班护士下班前必须查看医嘱是否全部处理完毕。
⑾ 停止医嘱时,由医师在长期医嘱单上直接填写停止日期与时间,护士应及时撤销与其相关的各类治疗单,执行后在相应签名栏中签名。 ⑿ 当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时,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录入医嘱,护士应及时撤销各治疗单(卡),执行后在相应栏内记录执行时间、签名,并以该医嘱为界,以示全部医嘱自动停止。
2、 长期医嘱执行单的书写要求 ⑴ 长期医嘱执行单设计内容要完整,眉栏包括姓名、科室、床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内容包括医嘱内容、用药剂量、给药方法、执行时间及执行人签名。 ⑵长期医嘱执行单(卡)用于静脉输液、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及皮下注射等药物治疗性医嘱的执行记录。
护士执行医嘱后,及时在执行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⑶ 长期医嘱执行完毕,将执行单(卡)按照日期顺序粘贴在执行单的粘贴纸上存单,保存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保存3个月。
3、 计算机医嘱的查对方法 ⑴ 医嘱应做到每班查对,每日总查对,护士长每日查对,每周组织大查对。查对内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隔离)等,并设医嘱查对记录本。
⑵ 医嘱查对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 分类查对。
根据长期、临时医嘱分类,检查无分类错误,如将病危医嘱误放在临时医嘱单上。 ② 单项查对。
查对医嘱格式,查对每一条医嘱种类、内容、执行时间等。 ③ 项目查对。
查对医嘱内容、执行时间及与医嘱内容相关资料是否一致。如查医嘱用药剂量与药房供药剂量相对照,核实用药剂量;将医嘱内容与相关收费项目对照,查对收费是否准确等。
④ 查对护理级别、饮食等是否执行正确无误。 ⑤ 查对全部患者医嘱后再查对各种医嘱执行单。
单击医嘱菜单,如输液、服药、膳食单等,查对各类执行单有无归类混乱、有无执行缺陷等。医嘱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本上记录医嘱核实情况,注明查对时间及查对者的签名。
查对制度是什么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的一种制度,是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
这是为了提高医疗技术工作质量,防止任何差错的发生,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二、手术室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七、放射线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十、特殊检查室 (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扩展资料:卫生部:医院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防止手术错误 中新网2月5日电 卫生部今天发布《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要求公立医院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和术式错误。
《意见》指出,各公立医院要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医院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支持中国医院协会在全国各医院开展年度患者安全目标活动。
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来院人员安全。落实到实际诊疗操作中,《意见》要求,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和术式错误;落实临床药师制和处方点评制度,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意见》强调,要改善医务人员沟通,正确、有效执行医嘱,落实医院感染控制和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患者安全是严峻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 短板需要制度保障 中国的医疗服务体系服务将近14亿人口,每年产生近80亿诊疗量,所以在我们这个系统当中,如何来保障、评价系统的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医疗质量问题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我们提出的口号是,病人安全始终是第一的。医疗质量首先要服务于病人的安全。”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说。在2002年,卫生主管部门就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控制风险和控制剩余风险(未知风险),“短板需要制度保障。
我们目前仍然坚持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和三级制度。对于一些基层能力不足的时候,会采取远程医疗和对口支援等方法,来补足短板,确保质量。”
一级医院护理现状 护理核心制度不健全 一级医院中未建立健全查对制度的占30%,交接班制度占50%,分级护理制度占70%,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占70%,危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