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承诺书范文
我要迁户口请问承诺书怎么写
户口迁移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名称: ,本人承诺选择( ): ( 1 )迁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产权证》为准,且房地产权证的权属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独立房产;
( 2 )迁入接收单位集体户,若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的,户口落在单位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户(根据XX市人民政府令第XX号 《XX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XX章第X条及XX公发[2009]XX号《XX市 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XX章第X条);
( 3 )只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迁户口。
承诺人签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具体格式你再改改
承诺书城市迁农村户口.怎么写
非转农申请书
XXXXX派出所:
我是XXXXX,性别:XX,年龄X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自2007年7月1日从XXXXXX学校毕业后,在XXXXXXXXXXXXXX居民171号落户,落户后一直处于无固定职业状态,为生活计,本人自愿申请转为农业户籍,即从XXXXXXXXXXXXXX居民171号迁至XXXXXXXXXXX队266号,村委会同意接收,请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出至本人原户籍地落户是荷。同时承诺,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属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此致 敬礼
附申请材料:1、户口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复印件。
申请人:XXXXX
2014年 4 月 2 日
转户口如何写申请,并给出范文 -
答:办理投靠农转非必须具备条件:①父母双方均为非农业户口或离婚未再婚或丧偶;②投靠人年龄必须在15周岁(在校生18周岁)以下。
办理户口农转非,凭以下证明材料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后,报县公安局户政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送县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准迁手续:①申请报告;②投靠人关于农户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人关于非农户的户籍证明;③被投靠人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④15-18周岁的投靠人在校证明、县教育局教育股学籍证明;⑤被投靠人离婚证明、未再婚证明或一方死亡证明;⑥县计生委计划生育证明、处罚凭证;⑦单位证明或村居证明。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
山西省关于办理蓝印户口的规定。山西省“农转非”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其实不用再办理什么家转非了,我国马上就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分别,全部改为城镇户口。
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我叫***,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在济南市***,(若是再婚者,将自己第一次婚姻状况写清楚,包括什么时间与谁结婚,什么时间离婚,有无子女,子女归属问题)。
我爱人***,女(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为:**省**市(县),属于非农业(农业)户口,(若是再婚者,书写同上)。我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两人均为初婚(或是其他),未生育(或是已有孩子,户口随***落于**地方),为生活方便,特申请将**的户口落于我的户口上,望批准。
申请人:*****年*月*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户口迁移申请书 公 安 局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出生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或母居民户口簿。
即办 不收费 收养申报 受理→审核→登记 1、《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即办 不收费 死亡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死亡医学证明,或居民死亡证明,或有关死亡证明的法律文书; 2、居民户口簿; 3、死者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不收费 迁入申请(非农) 受理→审核→准迁 1、投靠落户:申请人申请书、户口簿,被申请人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2、购户兴业落户:房屋所有权证或营业执照,落户人户籍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落户的,须有监护人随同迁移; 3、工作调动:调入单位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家属随迁的,同时办理; 4、务工经商落户: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交纳一年以上养老金,或申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5、随军落户:所在部队公函、家属随军审批表、干部任职命令、被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军官证、结婚证。 即办 准迁证4元/张。
迁入登记(非农) 受理→审核→登记 1、准迁户口: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2、市区迁移:申请人申请书,婚姻证明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 3、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户口迁移证,就业单位证明或其亲属申请; 4、上述迁入人员还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交一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即办 户口簿5元/本。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迁出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2、准迁证(本市各乡、镇接受证明),居民户口簿。
即办 迁移证3元/张 注销户口 受理→审核→登记 1、入伍通知书,或出国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或批准逮捕通知书,或劳动教养通知书,或社区(责任区)民警通知;2、居民户口簿、注销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不收费 恢复户口 受理→审核→登记 1、复、退(转)军人:县市以上安置办出具的登记户口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居民户口簿; 2、回国(入境)人员:定居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4、上述人员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即办 不收费 换、补发户口簿 受理→审核→办理 1、换发:旧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 2、补发:户主申请书、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即办 户口簿5.元/本 变更、更正户口登记 受理→审核→审批(登记) 1、16周岁以下变更姓名,由父母提出申请,当即办理; 2、年满16周岁变更姓名,要提供充足理由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并经区分局审批; 3、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4、出生日期更正,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并经区分局审批; 5、民族变更: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民族证明,并经区分局审批; 6、凡更改姓名、出生年月及民族的,均应换领居民身份证。
5个工作日 更换户口簿5元/本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出具证明 受理→查询→出具证明 1、个人查询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民身份证; 2、集体单位查询持有关证明、查询人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个人3元/张; 集体20元/页。
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制证→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二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3、《常住户口登记表》经本人签名。 3个月 10元/张 补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制证→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常住户口登记表》经本人签名; 3、二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3个月 补领身份证20元/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审核→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待定户口人员居住证明; 2、《临时身份证申领表》经本人签名; 3、二张标准证件相片。 即办 申领5元/证; 补领10元/证。
办理快证 受理→制证→发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常住人口登记表》经本人签名; 3、二张标准证件相片。 制证7个工作日 快证 40元/证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前往边境管理区 受理→审批→签发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边境证申请表》; 3、持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交标准证件相片一张。
即办 边境通行证2元/证 其他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 受理→审批→签发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单位或居(村)委会审核同意的《边境证申请表》;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与其家人或监户人偕行,偕行最多不得超过2人; 4、不满16周岁的偕行人员需提交标准证件相片一张、户口簿;标准相片; 5、持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交标准证件相片一张。 即办 边境通行证8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