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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火灾后给税务上报范文

    个人独资企业火灾损失可否向税务部门申报税前扣除?

    ”第九条规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如果你企业采取的是定额核定或按收入总额核定,则存货与固定资产损失扣除不影响核定征收税款,但资产损失仍要按规定报主管税务部门审批。如果你企业采取的是成本费用支出额核定,即能够查明成本费用支出额而收入额不能查实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可以凭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从核定成本费用额中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11/02/25

    我有一增值税发票是11年11月别的公司给我们公司开的,12月份由于

    正常情况下超过180天就不能抵扣了 除非满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规定的六类客观原因 如果公司火灾不是自然灾害导致的 税务判定为客观原因的希望不大 你参考下这个文件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逾期抵扣。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三)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四)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五)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三、由于税务机关自身原因造成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上报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

    具体为,税务机关信息系统或者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详细说明信息系统或网络故障出现、持续的时间,故障原因及表现等。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纳税人所报资料,重点审核纳税人所报送资料是否齐全、交易是否真实发生、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原因是否属于客观原因、第三方证明或说明所述时间是否具有逻辑性、资料信息是否一致、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应向上级税务机关正式上报,并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第三方证明或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五、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通知省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

    六、主管税务机关可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已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进行。

    消防审批申请报告范文

    XXXX区消防大队:

    2014年4月19日,贵大队对我武汉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诚惠店进行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出了我单位经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了现场临时查封,经过贵大队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我充分认识到安全出口堵塞造成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当收到《临时查封决定书》后,我单位积积配合,认真对待、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大队要求进行整改完毕,请贵大队依法解除对我单位的消防临时查封!

    妥否,请批示!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6日

    安全事故报告时限要求,发生重伤事故后,要求在几小时内上报给主管

    其实如果你仔细研读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全文,对这两个问题自然可以得出明确的答案。

    1。处罚权是依据调查权而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也就是说如果是特别重大事故就由国务院组织调查,那么调查之后的处罚自然是由国家一级的安监部门也就是国家安监总局进行;如果是一般事故则由县级政府组织调查,调查之后的处罚也就由县一级的安监局进行;其他依此类推。

    2。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为四级,那么事故责任自然也分为四级,即一般事故责任、较大事故责任、重大事故责任和特别重大事故责任。

    只要调查组认定了属于责任事故(注意: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定为责任事故才可处罚),那么就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而一个具体事故是什么性质,其认定权在于事故调查组和相应的政府(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还应由政府批复才生效)。 “有责任的企业”是指被认定为发生了责任事故的企业,企业一旦发生了责任事故就应该负责任,但有关责任人和具体责任的大小还要根据调查组的调查加以查明和划分。

    具体的划分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事故损失大,影响恶劣,自然会重罚;如果事故的后果程度一般,没有造成大的影响,一般会轻罚。 另外,企业自身是没权利认定事故责任和事故程度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事故,企业只有配合调查,然后等待调查组对于事故性质的认定和事故责任的划分。

    你问这些问题,我猜想你应该是企业的,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程序不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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