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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项目部成立文件包含哪些?

    施工单位项目部成立文件包含: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技术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材料员;

    计划统计员;

    资料员。

    范文:

    关于成立“青岛市黄岛区甜水河海青镇204国道项目区工程

    二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决定

    公司个科室(部门):

    为搞好我公司中标承建的青岛市黄岛区甜水河海青镇204国道项目区工程二标段工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青岛市黄岛区甜水河海青镇204国道项目区工程二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该工程所签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部人员组成如下:

    项目经理:张峰

    项目副经理:董兆忱

    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刘少男

    技术员:郎春阳、徐磊

    质检员:贾士麟

    安全员:孔涛

    材料员:穆玉忠

    计划统计员:郭秀峰

    资料员:丁曰娟

    2014年1月25日

    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文件怎么写

    关于成立XXXX公司环保、安全委员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员的决定

    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公司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公司各项生产安全,经公司总经办研究决定,公司环保、安全委员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员调整为:

    一、公司环保、安全委员会:

    主任:

    成员: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排查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各类灾害和事故发生,努力抓好生产经营安全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成立清算组织文件怎么写

    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 本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进行清算。

    二、 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并且由**担任组长。

    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

    **日期

    企业在创立时期形成的主要文件有哪些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

    四、开户行的开户证明

    五、验资报告

    六、股东(会)决议

    七、房屋租赁协议

    八、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登记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公司章程;⑷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⑸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⑹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⑺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⑽公司住所证明;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⑵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公司章程;⑷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⑸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⑹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⑺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对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

    由此可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文件-方面其实是一样的要求,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的称谓不同而已:在前者称为股东,在后者则称为发起人。当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增加了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四、公司登记

    所谓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法人团体资格确认的一种法律宣告,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公司登记在本质上仍属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系列行为的最后一个阶段,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和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

    怎么来写成立分支机构申请书

    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 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三条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负责该社会团体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四条 社会团体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住所; (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 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三)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四)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设立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遵照《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在社会团体内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 (二)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三) 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又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 (四)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与该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无关的; (五) 拟设立代表机构的活动内容、承办事项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关的; (六)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定的活动范围超越该社会团体设定的活动地域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社会团体,并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活动地域、负责人。 第八条 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第九条 社会团体可以凭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刻制印章。

    分支机构因特殊需要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由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 社会团体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应当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二)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 负责人变更的还需提交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住所变更的还需提交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决定注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三)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印章。

    第十二条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应当在社会团体的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其发展的会员属于该社会团体的会员,其收取的会费属于该社会团体所有。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团体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十三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时弄虚作假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对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进行活动的; (二)以分支机。

    南昌市药店组织组织机构设置文件怎么写

    其实国家对个人经营药店一直没有限制,药店经营早在1998年就已向个人开放,目前全国各省都有个人经营的药店。但是,各地对于个人投资开药店的政策倾向差别很大,您最好向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开药店投资额比较大,以80平方米的店堂为例,启动资金应在20-30万元,个人投资开药店还应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考虑经营规模。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过程与上述程序基本一致。

    另外,《实施条例》还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自治区的审批机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地点与时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9号;电话:0991-2629949;监督电话:0991-2660453;

    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下同)。

    自治区药品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书面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完成筹建后,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不符合标准的,下达《验收整改通知书》,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提出复查申请,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验收。

    经现场验收符合标准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后,未提出异议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提出异议的,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不符合条件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不予发证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

    至于,开药房的申请应该要包括你开药方的简单理由、药房的基本情况、经营的基本范围、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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