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德才表现范文 个人鉴定,思想表现,工作能力怎么写
个人鉴定,思想表现,工作能力怎么写
XXX同志现为我局XX部门的工作人员,自从XX年XX月XX日开始在我局参加工作,到目前已有XX年的工龄,工作表现鉴定书。现将该同志在我局工作期间的的表现情况作以下鉴定:
在思想政治方面,该同志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积极服从局领导工作安排,用实际行动全面落实“打造世界地质公园旅游名县,构建和-谐魅力新XX”、“旅游活县”等主题活动,以和-谐、诚信、务实、创新的精神,勇于挑战、敢于开拓、富于创造、勤于钻研。
在工作职责方面,该同志立足工作岗位,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深化服务理念,以极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工作;态度端正,按质按量超前完成工作任务。勤勉踏实、爱岗敬业、尽忠职守、兢兢业业、深入扎实、热忱虚心的工作表现得到了科局同事的一致好评。
在业务学习方面,该同志虚心地向科局同事求教,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深入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刻苦钻研、务实高效、积极筹备、精心策划,以前瞻力与亲和力相交叉的工作态度为保障,追求卓越、力求精湛,同时,为我县、我局旅游工作建言献策。
在个人作风上,该同志为人正派、作风扎实、尊敬领导、团结同事,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要求自己,以“闻过则喜”的态度虚心接受领导的批评指正,在工作过程当中注重执法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维护和树立世界地质公园的形象。
总之,该同志综合素质过硬,基本功底扎实,工作能力突出,展现出基层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道德素养;在工作中严于律己、正身直行。在科局内求真、立善、修身,有着良好的品质、积极的面貌、高尚的人格,是一名锐意进娶德才兼备、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旅游系统人才。
工作能力思想表现个人鉴定范文
xx-x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在思想上,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工作中,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能够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认真钻研教材,积极参与教研,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取得了显着的工作效果。在生活中,该同志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注重提高个人修养,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2015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结尾怎么写
强调责任心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事业单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好处
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另外,在很多地方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奖励是可以加一级工资。不过也不排除有的地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奖励是可以记三等功的。各地的政策不一样。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拓展资料:
一、考核的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
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总结怎么写
1.领导重视,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为了准确评价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素质,镇党委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我镇就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委书记袁多伦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这次会议为我镇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了奠定了基础。
2.分级考核,提升考核成绩的真实性。年度考核中,我镇在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更重视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结合。在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上,为了让领导、让群众正确评价每一个领导同志,公正考评每一名工作人员,使每一个人都能考出真实有效的成绩,我镇采取了“一级考一级、下级考上级”的考核方式。我们邀请村(社区)干部30余人参加了测评会议,要求达到一定参评比例,并且参评分值占总分的20%,注重下级对上级的评分结果。
3.测评公开,接受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监督。整个测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评分,坚决杜绝过分偏激的评分。测评结果统计在干职工的监督下进行,最后进行了公示,测评成绩若有异议欢迎复查成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等次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聘期考核分合格,不合格。 1、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2、并由主管部门审核。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结合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突出考核工作实绩、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制度,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以及其他素质进行考察了解,并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考察工作人员的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使用、管理和收入分配提供客观依据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聘任、续聘、晋升、奖惩、培训、解聘(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调整岗位提供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员考核。
如何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第十条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十二条 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任职定级的有关政策
1、转正定级问题(无相关文件,是约定俗成的处理办法)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及时予以转正定级,根据政策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程序是: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才表现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提出转正定级意见报人事局。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2、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扩展资料: 试用期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
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
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 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 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了。
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违法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
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