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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自行建设报建范文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核实情况报告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核实情况报告

    规划条件核实的内容

    (一)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

    1、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2、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3、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含色彩)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4、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5、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配电房、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重要地段建筑物夜景工程建设、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6、临时设施拆除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含围墙、广告牌、工棚等)是否已拆除到位。

    (二)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

    1、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2、道路中心线、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道路标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

    3、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4、管线管径、埋设深度、管线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织核实情况报告

    建设项目报建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这里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深圳房地产律师注)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是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有:(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投资规模;(4)资金来源;(5)当年投资额;(6)工程规模;(7)开工、竣工日期;(8)发包方式;(9)工程筹建情况。

    报建程序:

    1ر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ر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3ر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当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便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1)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2)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3)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4)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报建情况;(5)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详细请查看《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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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条件核实的内容

    (一)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

    1、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2、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3、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含色彩)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4、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5、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配电房、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重要地段建筑物夜景工程建设、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6、临时设施拆除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含围墙、广告牌、工棚等)是否已拆除到位。

    (二)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

    1、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2、道路中心线、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道路标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

    3、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4、管线管径、埋设深度、管线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什么是工程报建手续

    工程报建手续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

    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扩展资料

    一、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当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

    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

    二、报建内容主要有: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建

    建筑工程项目的报建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 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市交易中心。

    3)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 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其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装饰工程)应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

    工作内容: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如何填写工程建设报建表当中的建设发包条件一栏

    建设发包工程条件: 应该写总包还是分包。

    工程筹建情况:应该写自筹资金还是国家拨款。

    建设单位作为发包单位:

    建设单位可以把整个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施工,当然也可以把主体工程发给总包,其他非主体工程可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作为发包方:

    那你本身就是总包,只能把除主体(主体必须由总包施工)以外的其他工程量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转包单位不能再次将接到的工程进行二次转包。

    发包有两种方式: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材料有哪些?

    根据建设部(建[1994]48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规划部门申请开工许可时,需办理下列工程项目报建资料:إ (1)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许可证;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إ (3)建设单位银行资信证明; (4)工程立项批准文件;إ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工程施工设计图纸;إ (7)工程勘察、设计合同;إ (8)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书;إ (9)施工企业投标能力评估报告。

    建筑工程方案报建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发改委、人防部门、园林部门、消防部门、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土地部门、气象部门、卫生部门、水利部门

    报建流程: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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