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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承揽范围承诺书范文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概况的工程内容是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我们在总结近几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行工作。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

    建筑施工承诺书格式

    你可以根据下面这个来改一改就好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 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 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建设方的责任: (一) 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 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 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 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 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 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 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 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 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 当承诺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承诺。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我现在急需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工程承包协议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 1。

    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土建、少量钢结构制作安装(甲方指定为准)、装饰。

    第3条 开竣工日期 3。1 开工日期: 3。

    2竣工日期: 3。3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进场。

    第4条 技术资料提供 4。1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一套。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乙方按规定整理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套交甲方存档,如果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补齐合格的资料或在未付工程款中抵扣2%的竣工资料保证金作为整改资料款。

    第5条 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的内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单价结算。 第6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6。

    1 支付方式:支票。 6。

    2 工程款支付: 每月按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已完工作量扣减甲方供应材料款(含2%采管费)后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余下工程款扣除水电费、甲供材料款和2%质量保修金后,自竣工之日起在工程交付给新钢业一年内结清所有款项(不包括保修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

    1 本工程水泥、钢筋由甲方供应,其他所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7。

    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材料质量合格证书,所有的材料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八条 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 8。

    1 质量等级:优良 8。2 适用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第9条 甲、乙双方主要责任 9。

    1 开工前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M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规定交费,水、电单价按西昌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供水协议规定单价执行,即电:0。 525元/度、水:1。

    1元/吨;或按工程总价的1%计算水电费。 9。

    2 协调处理施工中有关配合工作。 9。

    3 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9。

    4 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

    5 按合同的分工范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审批。 9。

    6 按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9。

    7 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听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9。

    8 负责安装水表、电表。 第10条 安全 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若因乙方措施不力发生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11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若乙方施工工期、质量和对合同的承诺不能认真履约,甲方有权调整施工项目直至终止合同,并追究给工期带来的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第12条 争议 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13条 保修期 屋面防水、水池为五年,其他工程为一年。 第14条 其它 14。

    1 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失效日期: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清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办理完甲方供给核销手续,保修期满,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后自然失效。

    14。2 合同份数: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

    14。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

    施工方要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如何处理?施工方要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

    首先,在获得可以接受的配合费前,贵公司可以委婉拒绝甲方将上述工程分包从而缩小了合同承包范围的行为。

    因为未经贵公司同意,甲方无权单方面修改合同。其次,如果甲方不顾贵公司反对硬把工程分包出去的话,贵公司应该要求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配合费,缩小承包范围,降低合同价款,特别要注意约定缩小后的承包范围及其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面的界限,避免扯皮。

    最后,贵公司应该编制工程进度配合计划,并报甲方书面签收确认。该计划应该详细载明对甲方指定的分包商的工程进度要求,特别注意规定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应该提供给贵公司的工作面以及应该在什么时间提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工程质量承诺书

    工程质量承诺书 致:XX有限公司: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 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要求承诺书

    你可以根据下面这个来改一改就好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 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 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建设方的责任: (一) 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 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 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 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 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 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 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 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 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 当承诺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承诺方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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