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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领导公开接访信息范文

    作为一名协警,你某天正在派出所值班,值班民警均外出处警

    先招呼领导进屋,然后说其他人出去有警情,马上通知他们回来,然后快速拨打电话呼伙计回来接驾。

    至于上诉群众,先好言相劝,能劝离的最好。如果刁民不撤,那就稳住,不能让他们有进一步行动,但是不能让他们冲进办公场所,可以搞些表格让他们填写,越复杂越好,总之不能让事情往坏的方面走。如果他们不配合你的工作,直接关门,拉警报,通知上级支援。

    总而言之,只要拖到所领导或者其他警察回来,你就是胜利,千万不能发生群众冲击派出所或者截留领导告状的情况,领导会很不高兴,觉得你的应急处理能力实在是负一百分!

    立足公安本职,服务经济建设

    提供以下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发挥公安职确保经济建设 去年以来,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发展和拉动经济的“牵制点”,社会各领域最需要公安机关救助和支持的“薄弱点”,警务活动接触人民群众最多的“互动点”,在治安、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等方面,不断推出服务新举措,真正体现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真执行”、“真学习”,对影响全县经济发展问题的“真解决”,对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真落实”,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全县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我局始终把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定位于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公安所能的结合点上,全力为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拓展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局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了“公安工作也出生产力”的观念,强化“人人心系投资环境,事事关系经济发展”的意识,主动变“管理型”为“服务型”,改革和加强出入境、户政、交管、消防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措施。

    克服受公安工作特殊性和客观性等因素制约的困难,一次性将交通、户政、出入境等所有公安审批服务项目全部进入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办公,充分发挥公安行政执法的综合服务职能。并对整个公安审批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归类,将审批条件、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使办事群众清清楚楚申请,明明白白缴费,保证了各项公安审批服务工作的公开、公正、高效、快捷。

    消防部门放宽标准、减少环节、缩短时间,深入企业为5个项目建设开辟了绿色消防通道。交警部门积极推进人性化的执法,营造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工作,从10多个方面调整了处罚的幅度,提高了处罚的适度性,其中将小车超过法定车速20以下的只教育不处罚,对超过法定车速20以上、50以下的实行人性化处罚。

    同时,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定期地深入到企业和重点建设工地进行登门服务,现场检车验证,对企业运输工业原材料和产品的车辆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企业司机的轻微违规只教育或警告,一般不予处罚。为凯乐公司、车桥公司等12家重点企业发放全国通行“三超”证150份,为重点企业护送车队30多次。

    治安大队和城区两个派出所公开了“四项承诺”,建立了“四个制度”,推行了“五个一服务”。“四项承诺”即: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对影响经济发展的治安问题限期治理;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事情优先办理;对以企业负责人、业主及亲属为侵害对象的抢劫、绑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报复伤害等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限期破案。

    “四个制度”即:挂牌保护、联席会议、治安预警、不安定因素先期介入;“五个一服务”即:在重点企业建一个治安室、立一块保护牌、明确一名责任民警、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制发一份印有公安局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联系电话的警企联系卡。同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和警务机制创新,构筑了社会治安防控“五道防线”,即公安机关全天候巡逻防线、卡点堵截防线、电子监控防线、社区群众巡逻防线、企事业单位、小区内部保安及专业保安防线,实现了全县城乡特别是斗湖堤城区社会治安防控的“无缝覆盖”。

    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选派13名民警沉到斗湖堤社区工作,全县基层一线实战单位民警占总警力的86.5。(二)增强素质,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我局以创优经济环境为根本,以执法为民为核心,内抓严管严教、外抓严打严防。结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大接访”和执法质量考评等活动,组织民警认真梳理已办结案件,查找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影响经济发展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全年共查摆出存在的各类执法问题11件,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全部纠正,有5名执法过错的科所队领导和民警受到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3名民警被调整执法岗位。

    对章庄铺交警中队违纪行为予以了通报批评,对该队队长及两名当班民警予以诫勉谈话。对看守所两名主要领导失职行为已报请县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我局始终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势大力沉的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查禁聚众赌博和打击经济犯罪等专项行动。2006年,全县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4,破案率同比上升24,社会面“两抢一盗”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6,破获涉商、涉企经济案件23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破获涉黑涉恶案件44起。

    成功打掉了在孱陵开发区隐藏较深、危害严重的以陈红权、曾武兵为首的35人长期盘踞城郊、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称霸一方的涉恶重大犯罪团伙。查处取缔“晃晃馆”和“码庄”178家,查处涉赌人员498人,治安拘留369人,治安处罚328人,没收销毁电动麻将桌等赌具200余件。

    2006年,我局虽然在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07年,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规范的执法行为、高效的服务。

    2018年7月份天津公安局长接待日是哪天,地点在哪?

    1、2018年7月10号,在和平、河北、东丽、西青、塘沽、宁河、交管局举行。

    2、每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举行(遇节假日顺延),其中,每季度首月10日,在和平、河北、东丽、西青、塘沽、宁河、交管局举行;每季度次月10日,在河西、河东、汉沽、大港、武清、蓟县举行;每季度末月10日,在南开、红桥、津南、北辰、宝坻、静海举行。 扩展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将接待日延伸为“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即市公安局局长每月10日、公安分局局长和市公安局直属单位负责人每月20日、科所队长每周一次、社区民警和交通事故民警每隔一个工作日集中接待群众来访。

    8年来,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共接访10.3万件次。 该局还逐步建立了“四级走访征求意见”、“四级向社会报告工作”、“四级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等制度,形成四个“四级”接访机制,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群众情绪的“减压阀”和检验公安执法的“晴雨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仆接待日今日与您相约 民生频道——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 人民网——天津市公安局迎来百次局长接待日 。

    宁波市公安局的领导信息

    姓名:王惠敏职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个人简历:男,1958年07月出生,山东莒南人。

    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01月进入公安系统,一级警监。2008年4月出任宁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政治部、警卫处,联系武警宁波市支队;姓名:王伟标职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57年2月出生,安徽潜山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进入公安系统,二级警监。

    2002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年6月出任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处理日常行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处、后勤处、110指挥中心、法制支队、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和打防控工作;姓名:罗利达职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63年1月出生,浙江慈溪人。198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

    三级警监。2006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0年4月拟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治安支队、基础人口与租赁房屋管理支队(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消防局、巡(特)警支队、机场分局、安邦护卫公司、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联系铁路派出所、森林公安局;姓名:邵国平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58年4月出生,浙江宁波人。

    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进入公安系统,武警大校警衔。2006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过露华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56年11月出生,江苏东台人。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进入公安系统,二级警监。

    2006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监所管理支队、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签注处、边防支队、安康医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海警二支队、宁波港公安局;姓名:冯如庆职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人简历:男,1955年10月出生,浙江嵊县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进入公安系统。

    三级警监。2006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审计处、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工作;姓名:张希平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拟任宁波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研究室、科技通信管理局、交通警察局、网络警察支队、水陆交通治安分局、警察协会,联系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姓名:励健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64年9月出生,浙江宁波人。

    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

    2011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禁毒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姓名:汤长源职务: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个人简历:男,1956年9月出生,江苏兴化人。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

    2007年4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工作分工:主持政治部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干部处(老干部处)、警务处、教育训练处、宣传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织处、协辅警管理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市人民警察学校、前卫体协。

    姓名:冯林职务:局党委委员、经侦支队支队长;个人简历:男,1956年6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进入公安系统。

    三级警监。2006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2011年2月出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工作分工:主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工作;姓名:柴大科职务: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局局长;个人简历:男,1964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

    198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监。

    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局局长;姓名:徐世伟职务:巡视员;个人简历:男,1954年1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进入公安系统,二级警监。2002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联系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商丘市公安局的领导班子

    许大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方军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处级)郭 刚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张剑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启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玉坤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付国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东升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保成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志锋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睢阳公安分局局长赵友刚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梁园公安分局局长宋东晓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国保支队支队长李献魁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 。

    如何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

    警务公开是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行使警察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警务活动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当事人公布公开,使公众能够有效参与警务活动,对警察权实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的基本制度。

    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行,警务公开工作日渐显现出强大的活力,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但由于警务公开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的主动权更多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采取怎样的方法和途径,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警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前发展,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可以促使公安机关廉洁、正常和高效地运行。从现代行政的原理上讲,不公开的权力运作容易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警务公开工作如果缺乏人民群众应有的回应和强有力的外部压力,公安机关自身的监督力度就会逐渐减弱,不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不利于警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等于将公安工作全面置于社会群众监督之中,能够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促使民警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同时,督促公安机关把警察权这种公共权力公开化,进而以公开促廉洁、高效,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使公安机关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二)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活动是现代民主政治中落实公民、法人、社会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在相关事务中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警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性互动: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参与警务活动,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可以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包括建议和批评,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与监督,可以督促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断扩大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而进一步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三)可以改善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客观来讲,在警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在更大程度上是被动的接受者。

    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只有通过广辟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便民、为民、利民活动,才更有利于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增加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感。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参与警务公开工作,明白到公安机关办事的依据标准和操作程序,提高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他们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进而对公安工作从不理解到理解,不支持到支持,不配合到主动配合,有效地化解对公安队伍的许多怨言和误会,增强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依赖感,维护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

    二、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民警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观念上的误区,降低了警务公开的效能。一些民警,特别是一些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警务公开所具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有的认为公安机关的措施制度公开的越多,越容易授人以柄,作茧自缚,有可能对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造成不好的政治影响;有的认为如果警务公开,就有可能对公安机关的某些收费产生负面的影响,影响部门或个人的经济收入;有的把握不好公开与保密两者之间的关系,人为将秘密范围扩大化。加上一部分民警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宗旨观念淡薄,业务水平又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因而产生不想公开、不愿公开的想法,降低了警务公开活动的成效。

    (二)有的单位警务公开停留在浅层次上,不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能公开、真公开、深公开是警务公开的三个层次。

    一些单位在警务公开这一新的工作机制面前,不是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将警务公开停留在浅层次上,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从总体上看,窗口服务公开的多,深层次执法活动公开的少;管理部门公开的多,办案部门公开的少;基层单位公开的多,上层机关公开的少;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公开的多,办事结果公开的少;群众应尽的义务公开的多,群众应享的权利公开的少,等等。

    如此公开,导致了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缩减了警务公开的范围,降低了警务公开的透明度,不利于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不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三)警务公开的方式单一、落后,使人民群众对警务公开工作的了解不够。

    警务公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阶段性的运动,需要长时期地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现行警务公开的手段,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制作宣传栏、发布通知、通告等传统方式公开,公开的范围又多局限于公安机关的一些窗口部位。

    公众如需要获取警务信息,往往需要前往这些窗口部位,这种做法不利于警务公开的效率。即使强调了网上警务的概念和网上公开的手段,但网上的信息或是更新慢或是时间短,内容狭窄,随意性大,导致人 民群众仍不明白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和有关纪律,到公安机关办事仍是“托关系、找熟人”。

    (四)公安机关对警务公开的监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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