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申请范文

曹县(青岛)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曹县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曹县投资,积极、合理、有效地引进资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曹县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 凡来曹县投资的县外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新建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70%、后三年的50%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
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100%、后三年的50%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扩大生产规模。
第三条 对进入县(青岛)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县级以下的各种行政性规费全免;开发区以外的项目按最低标准征收。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生产性项目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手续,均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到“一口办理、全程代办、优质快捷”。
第五条 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不经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不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县(青岛)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
第六条 新进境外项目的投资额按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第七条 各乡镇招商引资时参照本优惠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乡镇)原制定的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不一致的,按本优惠政策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曹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表彰奖励为曹县招商引资做出贡献的社会各届人士,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县外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县内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引进人”)。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县外投资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境外资金按资金汇入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第三条 奖励原则
招商引资项目不可分割,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进人,奖金由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根据引进该项目有功人员的贡献大小、相关各方的事先约定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协调分配。
第四条 奖励标准
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形成固定资产的5‰给予奖励,同时享受该项目形成地方财政收益5%的奖励,且可继承、馈赠。
第五条 奖金分配
(一)责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引进的项目,计为责任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以责任单位为奖励对象。
(二)非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引进人(指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经济法人、社会自然人等)引进的项目,以引进人为奖励对象。
(三)提供招商项目第一信息的有功人员,与获奖引进人协商分配奖金,比例不得低于50%。
第六条 奖励程序
(一)引进人应在项目开工后,持项目所在地(县经济开发区或乡镇)政府的确认证明、投资合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企业为营业执照),以及引进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报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建立《曹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档案》。
(二)项目竣工后,引进人应向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提出奖励申请,填写《曹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接到申请后,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政府。
(三)奖励实行即时兑现。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将奖励意见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于五日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益财政兑现奖金;有异议的,由考核认定小组复核。凡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规定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商引资政策如何制定最有效
1、地价优惠:吸引大中型企业投资
招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打造政策优势,此次制定《优惠政策》主要考虑到企业投资规模、发展阶段以及运营效益三个层面,主要目的是减轻不同类型企业前期投资及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成长壮大。由于龙头企业、大型项目对地方经济整体格局影响作用更为明显,因此首向大客户抛出了地价优惠政策。
对于那些有能力自建厂房、仓库的大中型企业而言,市政府将给予用地出让价格优惠。入区企业一旦达到了集约节约用地标准,同时投资强度、进出口额、产值或销售收入、纳税目标等符合相关要求,该企业可优先供地,其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予以确定;而加工贸易企业的优惠力度则更大,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工业用地后,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符合确定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对于发展程度较好的大中型外贸企业,市政府还将给予专项支持。据了解,专项支持大多以资金奖励为主。
2、租金优惠:助推中小型企业发展
在全国各地的综保区中,很多从事加工、贸易等业务的企业规模都不大,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而这一类企业为了压缩成本,一般不会自己买地建厂或建仓库,因此《优惠政策》突出扶持这类企业,在租赁标准厂房、仓库、保税商品中心商铺等方面给予大量优惠政策。与“拿来政策”不同,这些政策的地区指向性很强,成了他们的专属优势。据了解,当地针对企业租赁标准厂房、仓库给出了一系列优惠。具体可见文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原文。
3、外贸奖励:加速进出口额度增长
地价及租金优惠能大大降低企业在前期的投资成本,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负担,帮助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优惠政策》还就对外贸易制定了系列优惠政策,企业进出口额度一旦达到相应的标准,便可获得现金奖励。
首先,对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如果企业对当年度进出口实现破零,市政府将进行奖励。其次,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而言,将按省商务厅当年度奖励政策规定及出口实际业绩,给予企业定额奖励。此外,针对跨境电商企业,他们还制定了自己的奖励方案。
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怎么写?~
发改委:
根据《##县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贵县经济发展形势,现申报##有限公司,落户在贵县。该项目现向##县发改委申请备案,详情如下。
##有限公司,创建于##年,专业从事##的生产和销售,随着##县招商引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我公司决定在##注册成立独立公司,公司主要产品有##系列。并可根据顾客需要生产不同规格的产品。经销各种##等。
公司以良好的信誉和质量赢得了客户,开拓了市场、生产逐年发展产量和销量稳步提高,产品畅销##各地。
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总建筑面积#㎡,建设内容:
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2、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 ㎡
项目建设期2年(从#年#月至#年#月)。
项目建成后,可以使农民增收致富,同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青年创业的问题,通过建设此项目,可以发展和促进#的工业化发展进度,并与农业科技、民族文化、旅游业互相整合,促进西部农村科技事业的和谐发展。带动#县的经济发展。
现特向#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望给予支持为感!
特此申请。
关于征地的问题请求帮忙请各位老大帮忙提供一个征地办厂的申请报告
申请征地报告 XX区土地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南昌建成花园城市的指示和市政府提出“塑五彩缤纷形象,促旅游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同时也为南昌的经济腾飞和旅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省领导提出要把湾里建成南昌的后花园,成为南昌的小庐山,已为湾里的经济发展吹响了冲锋号。
湾里的区域优势也逐步显现,不久的将来,势必成为南昌乃至全省人民的旅游休闲胜地。 为切实响应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为把南昌建成花园城市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本着与区政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我公司拟开发招贤镇东源村委会近400亩山地,并于2000年12月25日签订租用合同。
经有关部门立项,按湾里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我公司前期投资100万元对东源村林场山地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计划使之成为大型的集旅游渡假、休闲娱乐为一体,并因地制宜开发自然资源及生态动物园,使其成为综合性旅游渡假胜地。 为使工程早日完成,设施更加完善,切实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影响政府规划,维护我公司长期投资权益,经我公司研究特向贵局申请购置东源村林场山地20亩用于修建停车场、景点牌楼物管中心等一系列长期投资项目。
祈盼贵局能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XX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XXX 200X年X月X日 。
招商引资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_出租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承租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元整(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元(即第二年为_元,第三年为_元,第四年为_元)。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第一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第三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度,电表底数为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
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
如何看待各地招商引资政策中的诸多"税收优惠
企业应对机制和优惠政策的战略管理对于企业而言,在充分了解和把握本次优惠政策清理的内容后,应进一步分析本企业的实际享受或适用的优惠政策的归类,明确合法合规的、可能保留的、逐步调整的、确定会被取消的等多个类型,以便尽快做好进一步的经营决策。
1、谨慎期待过渡政策,严格申请优惠的类型。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时,为保证经济和企业运营的稳定性,中国出台了很多的过渡性政策。但本次清理工作,我们认定不会存在太多的“过渡性政策”。其原因在于本次清理工作的对象,多为不合法或不合规的优惠政策。对于违法违规的政策,继续“过渡适用”缺乏法律依据。
从财税体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的规划来看,税收优惠将逐步的法律、法规化,企业更多的应该申请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优惠政策。
2、集团组织架构的调整。对于集团型企业而言,税收优惠管理往往要重点考虑集团整体税负。在不合法或合规的优惠政策被清理后,集团需考虑现存税收优惠享受主体能否承担更多的经营职能,将相关业务向此类公司转移,以期合法合理的稳定税负,避免过大的税负负担波动。
3、产业优惠成为趋势,区域性优惠递减。根据《通知》的精神,本次所谓的优惠清理,其重点对象是区域性的“优惠政策”,而如新兴产业如TMT行业等等,依然是国家税收、财政优惠政策所支持的重点行业。因此,产业优惠政策逐步替代区域性优惠政策,成为国家财政和税收优惠体系的重点内容。
如果企业属于新兴类行业,则应考虑如何更好地规划和利用好相关税收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类优惠政策,并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和严格的内控管理,在优化税负的同时降低潜在的税务风险。
4、经营地点调整。虽然区域性优惠政策可能面临大幅度的删减,但考虑到部分政策制定本身合法合规,企业可酌情向此类地区迁转。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
在实践中,民族自治地区的不少优惠政策是满足合法和合规性要求的。从税收角度考虑,此类地区在本次优惠政策清理后,或将可能成为备受关注的境内投资首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