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律师函范文
谁有“社会保险代理协议书”的范文
委托代理社会保险协议书
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和委托代理社会保险单位
(以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受乙方委托,依据北京市颁布的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聘用人员代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2. 向乙方及时宣传北京市有关人事劳动政策的规定并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3. 不负责乙方委托代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二、乙方责任:
1. 需配置一名专职负责人员,协同甲方共同办理好本单位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及相关业务;
2. 按办理社会保险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材料;
3. 如不按期缴费以及出现瞒报、错报、误报等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解散、破产、撤消、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
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所造成的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
5. 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办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1) 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单位缴纳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500元/年;
(2) 在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超过10人的,每超出一人在500元/年的基础上加收10元/年;
(3) 非本中心存档人员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每人收取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240元/年;
(4) 非本中心存档的参保人数超过10人的,每人收取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200元/年。
6. 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当年的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三、协议中止与解除。
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有权拒付代理社会保险服务费
2.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日不交服务费,甲方则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代理服务;
3. 乙方因故需中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四、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保险代理人离职时有负佣,客户犹豫期内退保,但佣金已发给业务员,
第一 保险代理人离职不能加入新的保险公司
第二 新保险公司有义务调查确认没问题可以入司
第三 这个期间保险代理证会扣押在公司一段时间等问题解决。
第四 犹豫期退保 而发佣金 违反程序 不符合规则。
第五 建议公司以后注意这样问题。
第六 保证金没退 是正常的 需要等几个月才可以。
第七 无理由证明公司内勤刁难离职人员的话,一般按照程序耐心等
第八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律师函-我想知道律师函是怎么写的
给你提供个《律师函》范本参考吧: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致: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
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在2005年成立书刊发行合同,由委托人发行贵司《**时尚》、《**君子》等期刊发行物,委托人收取刊物支付相应款项后却得知上述刊物系冒用某著名刊物刊名出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贵司交付委托人的《佳人时尚》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此事实,已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认定。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鉴于《**时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故贵司与委托人的书刊发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贵司应将所收的刊物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第三、除上述刊物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应由贵司承担,但在双方调解阶段,委托人可以考虑放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便于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退还部分款项计人民币128593。
52元即可。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 2005年 月 日。
保险代理公司法律问题
回答:
1、按照新保险法,只要保险公司承保,就是有效的。现在代理公司也要渠道经营,所以这个也是打擦边球,毕竟,保监会没有明文禁止。再说,保险公司也是会找兼业代理,所以没啥问题,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再较真,保险代理公司还怎么做呢。
2、保险代理公司也是要依据保险法做事的,所以签订代理合同很正常。现在虽然说保监会发文《营销制度改革意见稿》,部分代理公司给核心外勤予以底薪。只要薪资制度保监会认可,就没大问题。你说的这种关系不需要保险公司同意。你是和代理公司形成代理关系的。
保险代理人的心声《平安》
我是重庆PICC财险 我又次去听了一节寿险的课 我觉得有句话很又意思
代理人就像是一个气球 每天一早倒公司 主管和经理就会把你吹大 满怀热情的 出去展业 可你一天下来 一个也没有找倒 反倒是碰了很多钉子 当你全身都是钉子眼的时候你就没有热情了 第二天又去公司 你的经理和主管就又会给你打气 还会在你的伤口处给你补一层 就这样周而复始 不停的碰钉子补停的补 终于又一天你已经全身都是大满了补丁切还是很厚的补丁的时候 就意味着你补在怕钉子 这样你就可以大胆的去展业
要又耐心 记住付出一定有回报 只是时间没有到 其实做保险销售是非常不错的行业 起码我很喜欢我才做的时候也受了很多气 可习惯了就好了
保险公司代理合同
很显然招聘信息可能是假的!寿险公司总是喜欢将业务员换一种说法的!比如:储备主管,储备经理,业务专员等!但是最终都是跑业务!
做业务员?初中毕业就可以考个代理人资格证书,没难度。不过做不做的好业务员就不好说了。
我是保险专业的,毕业后有做过一段时间的保险业务员,然后不做了。现在我同学一般做车险理赔什么的比较常见,做业务员的几乎没有(包括银行保险的都不多)年轻人一开始就做业务没前途的。做业务肯定难,对于一个没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身上没多少钱的人从零开始肯定难的。
寿险公司的业务员主要做的事情就是做业务.包括保险推销和增员,这个是他们的获得佣金的唯一出路.
培训内容一般是:公司文化,保险的基础知识。目的很明显,让你人士接受保险,方便推销保险。
别被那些不良业务员给忽悠了。
做的好的的确有,一千个人可能只有一个。
做业务很难的,因为目前大部分老百姓对保险不是很认同,业务员整体素质比较差。
工作难找,但是还是建议你不要去,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既然是代理合同,直接走就OK了。你的押金什么的也就没有了,但是那有关系吗?
保险代理公司的劳动合同范本
xxxxxxxx公司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
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年 月 日。
如何处罚违规的保险代理人
代理人行为由保险公司授权,所以,如果因为代理人缘故造成客户的损失,是由保险公司出面赔偿的,至於代理人,是由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而至於你问的代理人需不需要对你进行补偿,回答是,没有规定要对你进行补偿,但是他作为个人是可以在自愿情况下补偿你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一开始就欺骗你了,你难道还指望他会在事发后对你进行补偿?no!所以买商业保险的时候,选择一个好的代理人很很重要!选择一个好的公司也很重要,反而大家平时最关注的产品其实是相对而言最不重要的,因为任何产品当时看到的收益都是当时的,而不是永远的,你能肯定的只有也只能是他告诉你的“保底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