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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五保医院申请书范文

    五保户申请书怎样写

    一、五保户申请书要写明四点1、写明身份2、写明年龄3、家庭情况4、生活现状二、申请书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尊敬的民政办:本人xxx,农业户口,今年64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xxxxxxx。

    本人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去年被诊断出患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症,分别于去年底和今年初两次入住人民医院进行保守药物治疗,但效果不明显。

    在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接受手术治疗。手术后出院回家卧床休养,靠年迈的哥嫂照顾饮食起居。

    最近又不幸患上骨结核病,随着病情加重,大小便失禁,体重骤降,无法进食,高烧、呕吐不止,生命垂危,不得已再次入院治疗。经医生诊断,此病需长期服药治疗并难以恢复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后续治疗费用无法估计。

    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和低保费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一年多来患重病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以帮助我度过风烛残年!此致敬礼申请人:请民政审批三、申报材料(一)申请人(户主)申请书;(二)因大病、重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原始票据;(三)患者本人在相关部门已报销的医疗费用证明;(四)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票据和证明材料。

    办事处理流程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农村低保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由所在地村委会或敬老院直接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低保户医疗补助申请书

    申请救助的理由(家庭人员基本情况、经济状况以及病情)X申请书 尊敬的xx领导: 我因为……………………………………………………………………………………………………………………………………………… 所以,我想申请医疗救助,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附:医疗救助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到你。

    1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于次年 1 月 , 持身份证、《**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户口薄、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飞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 农业户籍的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满 5 年的配偶还必须提供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申请 , 填写《**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由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初审后分批上报街道办事处或乡 ( 镇 ) 人民政府。 2 、经街道办事处或乡 ( 镇 )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

    3 、经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交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医疗费救助金额 , 并返回社区公示 7天。 4 、经公示无异议的 , 由区民政局汇总上报至市民政局 , 由市民政局逐级下拨医疗救助金 ,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5、 对持有《**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成员,当年自负医疗费在500元以上即可实施提前救助,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可救助额度予以全额支付;对持有《**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成员,当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 1 万元或当年已死亡人员可提前予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按经医保机构核定的应救助额的 80% 预付,次年结清。

    低保和五保都是什么?怎么申请?都是由哪个部门负责?能否同时申请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五保是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即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五个方面,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申请的方法: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由户主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①申请书。不识字的农村居民,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主任或村民小组组长或其它村民代为书写,申请人盖章。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夫妻一方为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④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家庭中有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和重大疾病患者的,需提供残疾证和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鉴定证明。⑤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协议离婚的还需同时提供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协议书。⑥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⑦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由民政部门负责。不可以同时申请。

    低保户住院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范文,请酌情修改!

    医疗报销申请书

    尊敬的同志:

    你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母亲现居住在外婆家,是低保户,母亲于2009年12月在广州突患精神病,从高处跳下致脚部受伤,手术打入钢板,术后住进北碚精神病院两次,现在在青木关医院做手术取出钢板,医院以情况不明(我母亲第一次手术时没有参加医疗合作保险,今年才参保)和我母亲属于自残行为拒绝报销。

    我想询问一下:我母亲虽是从高处跳下,但是那是因为她已经患精神病,我觉得对于精神疾病患者,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算为自残行为。但是医院的说法是我母亲跳楼那是在办理精神鉴定之前跳下去的,而且办理精神残疾鉴定需要一年的病史,那岂不是精神病患者从第一次患病到办理残疾鉴定那段时间里,在无意识情况下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都是属于医疗合作保险里面不被保护的范围?

    不知道我母亲这个情况是否能进入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能否报销相关住院费用?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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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合作医疗需要提供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罗定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住院收费收据。

    4、病人费用汇总表。

    5、身份证或户口部。

    6、合作医疗证。

    7、合作医疗发票。

    8、村委会核实证明。

    9、属创伤类和无发票原件的,镇合管办要出核实证明与原件相符印章。

    二、申请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程序:

    1、爱惠人病愈出院索取住院诊断证明,住院医药发票,医嘱费用明细表,出院后一个月内带备住院资料和参加合作医疗资料、身份证或户口部并填写好合作医疗补助呈批表,由村委会审查并公示5天后加具意见。

    2、由镇合管办审核。

    3、镇合管会领导审批。

    4、合管办开出取款支票由受惠农民带备身份证件到财政结算中心加盖印鉴后并到指定信用合作社提取补助金额。

    申请书申请低保住院救助怎么写

    申请低保住院救助篇一:

    尊敬的领导:

    我叫***,家住*****(你的情况)。因家庭****(说你的困难),已于**年**月被批准为低保户。

    几天前我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诊断为高血压、等病症。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低保金只能维持生活,不能进行相应的治疗,而我(写写你对你的家庭的重要性,如果不能及时治疗,延误病情对家庭的后果等困难),特向国家申请医疗救助金。

    申请人:***

    XX街道(社区):

    如下是一个下岗职工在县政府官网咨询“有大病如何申请困难补助”的民政局的回复:

    根据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文件规定,低保对象可申请医疗救助。

    一、救助标准为:按个人自付部分的30%给予救助。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并提交医院正式医疗收费收据,疾病证明等相关资料;

    2、送交居委会评议;

    3、街道办审核;

    4、县民政部门审批。

    篇四:

    XX民政部门:

    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你自己的名字

    医疗救助申请范文

    医疗救助申请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应当是持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农村低保证 (城市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二、办事规程(一)个人申请。

    由申请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二)村 (居) 民代表会议评议。

    村(居)委会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召开代表会议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评议,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贫困程度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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