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农村c.d级危房改造整改范文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格式: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标题居中)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正文:申请内容以及原因。

    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乡xx村xx屯某某 x年x月x日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扩展资料: 危房改造补助确定程序 1、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①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③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2、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

    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4、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①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②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

    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③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6、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参考资料: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通知。

    危房未迏到c、d级如何改造?

    一、关于危房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危房改造主要包括:C级危房的维修加固和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

    C级的宏观表征为: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多数承重构件或抗侧向作用构件出现裂缝,部分存在明显裂缝;不少部位构造的连接受到损伤,部分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经鉴定加固后可继续使用。 D级的宏观表征为:地基基础出现损害;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结构构造及连接受到严重损坏;结构整体牢固性受到威胁,局部结构濒临坍塌。

    危房具体鉴定由当地房产部门认定,但真正纳入危房改造范围,还需要满足改造对象认定条件。二、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农村新报讯(记者吴文娟、通讯员胡贵玉)C级(局部危险)危房改造每户最高可以补6000元,D级(整栋危房)最高可以补3万元。

    18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今年,中央财政户均补助6000元,县(市、区)财政配套补助户均不低于2000元。

    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原则上,C级危房改造每户补助累计不超过6000元,D级不超过3万元,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测算确定。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去年我省有不少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

    今年各地要从严控制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

    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 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 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 其他贫困户。

    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1. **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2. 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

    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3.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如何写危房改建申请书

    业主可以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为C、D级的为危房,市房管局会同规划部门、房屋所属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属于C、D级危房的,才可以向规划部门提出危房改建申请。

    基建报批这样走程序

    之后,业主拿着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改建,经规划部门审核(进行地形、区位勘察,确认属于非近期改造片区及符合其他条件)后发放《城镇个人建房申请表》和《规划设计意见单》。

    业主拿规划局发放的《规划设计意见单》,按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业主拿设计方案和有关报件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房管、消防、抗震等部门审核后(涉及文物保护的并报文物管理部门审核),规划部门在核准该设计方案及其他要求后核发基础放样红线图。基础完工并经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信息中心核样合格后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部门组织核发个人建房《建设许可证》,或采取并联审批方式,即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集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合审批。

    另外,业主也可以采取在规划部门开设的网站(待网站系统设置完成后)上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有关危房改建申请信息、事项,上传有关材料,规划部门在初审后预约服务(进行勘察、审查),发放《城镇个人建房申请表》和《规划设计意见单》。

    注意这些限制条件

    在私有危房改建中,方案要符合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规划部门可根据片区建筑状况,要求改建、翻建房屋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部分房屋屋面采用坡屋顶。

    属于近期确定的改造片区范围内的建筑,不允许翻建,只能进行局部维护或加固维修,属于“四山两江”保护区范围内的危房原则按原面积、原层数翻建(控制在两层以内),并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近期改造片区由市政府确定后公布,并由规划部门在网上公告及制作区域图供申请人查询。

    私有危房改建审批时,有几点原则必须遵守:

    原危房为一层建筑的,原则上可按原占地面积翻建为两层,建筑限高7米(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

    原危房为两层的,原则按原占地面积翻建两层,在市区没有其他住房的住户,也可按人均住房30平方米,计算户籍人口所需面积批准翻建(户籍人口由所在居委会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但最多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限高10.5米(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

    原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危房可按原占地面积翻建三层;原个别一、二层房屋占地面积较大、翻建后密度降低,业主能按规划要求留出更多绿地、建筑间距、道路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按照景观要求,可按原建筑面积在合法土地范围内按原建筑面积翻建(但不得多于三层,建筑限高10.5米)。

    2017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12)

    热心网友 2016-12-29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通知明确,2016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通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6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