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发性公文范文
什么叫普发性公文
主送是邮件内容的被告知人或执行人,而抄送是指需要了解此件事情的人,相当于是发提醒。
通常的习惯是:主送给执行人,抄送给自己和执行人的上司以及与邮件内容息息相关的同team的人。 抄送的好处有:1.被抄送人一般不会参与讨论,但如果他们发现问题会随时告知。
2.被抄送人如果是领导,可以让他知道自己在工作,而不是偷懒等等。 纯属个人想法,仅供参考。
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是公务文书格式的重要内容。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选准文件主送的对象收文机关主要分为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主送机关对收到的文件负有主、答复之责,抄送机关只有了解与配合执行之责。因此,行文首先要选准主送机关。
要选准主送机关还要注意如下几点:(一)是避免出现行文中的党政不分现象。行政机关与党委机关分属于不同的组织系统,自上而下各有各的隶属关系,各有各的职权范围。
(二)是仔细斟酌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三)是联合向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基本上与发文机关一一对应。
若干个同级部门联合向下行文,其主送机关通常应是与发文部门一一对应的下级部门。行。
二、选对主送机关的形式确定文件的主送机关后,还要正确选择标注主送机关的形式。主送机关常见的标注形式有三种:一是全称。
只要主送机关名称不是很长,都可以采用这种形式,但普发性文件除外。二是规范化简称。
这种形式可以浓缩那些常用但是较长的机关名称,使之简练上口。三是统称。
统称就是同级或者同类型机关概括性的总称,一般用于下行文。统称具体又分两种:一种为“泛称主送”;另一种为“递降称主送”。
“泛称主送”是下行普发文件经常使用的主送形式。它时常涉及到同一级不同类的若干机关,必须注意排列顺序。
一般来说,它有如下排列原则:首先是“先外后内”,即把同是下一级的各地方政府放在前,本机关的职能部门放在后。其次是依党政军群之先后顺序。
这个原则在党的文件中体现最明显。在“泛称主送”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有规律的。
通常是同级同类机关之间用顿号,同级不同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主送机关结束之后用冒号。至于“递降称主送”的排列,起突出作用的还是按级别排列的原则。
一个文件的主送机关采用何种形式标注,取决于行文方向、主送机关数量、主送机关名称的长短等多种因素,文秘人员必须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三、选好主送机关的位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为公文的主送机关安排了前后两个位置:一是在正文之前、公文标题下空1行处。
二是在文件的版记处。四、公文并非都标注主送机关公文的一些文种通常是不需要标注主送机关的,例如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周知性文件如公告、通告、通告,规范性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法,计划性文件如方案、规划、计划,还有决议、决定、会议纪要,等等。
抄送 网络抄送 抄送,CarbonCopy,又简称为CC。在网络术语中,抄送就是将邮件同时发送给收信人以外的人,用户所写的邮件抄送一份给别人,对方可以看见该用户的E-mail。
同收件人地址栏一样,不可以超过1024个字符。一般来说,使用"抄送"服务时,多人抄送的电子邮件地址使用";"分隔。
公文抄送 公文的抄送是将文件在主送的同时发送给与公文有关需要知晓或遵照执行的单位,抄送单位是公文结构的组成部分。行政机关的公文使用抄送比较频繁,但由于抄送单位居于公文的文尾,所列单位不属于文件的主要或直接承单位,在文过程中往往容易被遗漏或处理不当,影响了文件贯彻执行的效果。
为此,公文的抄送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恰当的把握。一、抄送文件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法》的规定和公文运用中的实际情况,抄送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上行文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受双重或多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在主送一个机关的情况下,将其他上级机关列为抄送机关;二是因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三是向有关上级机关或领导人报告情况时,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领导或不相隶属的机关。
2.在平行文中,依照管理职权范围函复平级机关审批事项,涉及重要的政策性规定或执行面较广的,应抄送上级机关,必要时也应抄送相关的平级单位及本系统的所属机构。如省物价局依职权范围复函批准省交通厅提出的全省春运客运基准价格,应抄送省物价局的上级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给相关的省直单位,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等,并抄送给下级物价部门。
3.在下行文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向下级制发生要行文,应当抄送上级机关、与文件内容有关联的平级机关;二是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该机关的另一上级机关;三是转发上级文件时,一般应抄送被转发的上级机关。4.在联合发文时,如需抄送,应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抄送各联合发文机关对应的上级、平级和下级机关。
二、抄送文件的作用与效力1.备案作用。下级机关发。
什么叫“普发性文件”?
普发性文件指没有特定的主送机关的公开发表告类公文,部分文尾注明:此件发至X级、X区域等,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
此类文件没有落款,如意见、决议、决定、规定等。
扩展资料: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普发性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