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进厂检验报告单范文
原材料进厂验收检验结论
授权检验员应如实记录检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应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所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或验证,并标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授权检验者。
1、目的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2、范围适用于进货、过程、最终检验的控制。
3、职责和权限工厂归口负责进货、过程、最终检验以及负责各工序的自检。技术部负责制订检验用的文件。
4、程序概述4.1技术部制定《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文件编号为GZ-B/1-2008),对所检验的原材料提供依据的文件和建立的质量记录作出规定。4.2进货检验和试验a)原、辅材料进厂后需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或加工。
确定进货检验或验证的方法时应考虑对提供原材料的分供方的控制程序,并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b)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或来不及按规定完全验证时,应经授权人员批准并做了标识和记录后允许紧急放行。
在有关文件中应规定允许紧急放行的范围。c)检验员应严格按《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规定对购进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的材料不得入库或投产。
4.3过程检验和试验a)各工序的操作工负责对各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专检,自检不列为公司正式的检验工作。b)应确定过程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只有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方可入库或转序。
c)在所要求的过程检验或验证完成前不得将材料放行,公司不允许半成品例外放行。4.4最终检验和试验a)最终检验必须在规定的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都完成后才能进行。
b)最终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形成文件,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全部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c)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活动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得到公司授权人员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4.5检验和试验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4.3要求执行。4.6检验和试验记录a)授权检验员应如实记录检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应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所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或验证,并标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授权检验者。
b)授权检验员应保存执行4.2~4.4条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质量记录。5、相关记录文件《产品首件和中间抽检记录》《产品质量检验记录》《采购/外协/顾客提供产品验证记录》。
原材料进厂验收检验结论
授权检验员应如实记录检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应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所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或验证,并标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授权检验者。
1、目的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进货、过程、最终检验的控制。
3、职责和权限
工厂归口负责进货、过程、最终检验以及负责各工序的自检。
技术部负责制订检验用的文件。
4、程序概述
4.1技术部制定《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文件编号为GZ-B/1-2008),对所检验的原材料提供依据的文件和建立的质量记录作出规定。
4.2进货检验和试验
a)原、辅材料进厂后需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或加工。确定进货检验或验证的方法时应考虑对提供原材料的分供方的控制程序,并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
b)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或来不及按规定完全验证时,应经授权人员批准并做了标识和记录后允许紧急放行。在有关文件中应规定允许紧急放行的范围。
c)检验员应严格按《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规定对购进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的材料不得入库或投产。
4.3过程检验和试验
a)各工序的操作工负责对各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专检,自检不列为公司正式的检验工作。
b)应确定过程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只有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方可入库或转序。
c)在所要求的过程检验或验证完成前不得将材料放行,公司不允许半成品例外放行。
4.4最终检验和试验
a)最终检验必须在规定的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都完成后才能进行。
b)最终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形成文件,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全部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c)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活动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得到公司授权人员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4.5检验和试验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4.3要求执行。
4.6检验和试验记录
a)授权检验员应如实记录检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应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所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或验证,并标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授权检验者。
b)授权检验员应保存执行4.2~4.4条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质量记录。
5、相关记录文件
《产品首件和中间抽检记录》
《产品质量检验记录》
《采购/外协/顾客提供产品验证记录》
关于水电材料、装饰材料进厂验收报告怎么写
如果是长期经营这些材料,需要将验收报告格式化,如果是企业阶段性建筑、装饰装修需要这些材料,其验收报告可以单独出具。
验收报告主要有两份,一是材料品质进厂检验检测报告(可根据规定抽检或全检)-----这是技术性的进厂验收报告,由技术品质(质检)部门实施检测和报告,具体内容和项次以及检测依据和标准、检测方法和手段,根据材料采购合同中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将实际检测结果与合同规定进行比照,判定合格不合格或项次合格不合格,据此填写检测报告。二是,材料数量(重量)、包装、运输和到货时间等内容的进厂验收报告-----这是形态性的进厂验收报告,由收货人和仓库管理部门实施检测和报告。
内容一般包括:供货单位、货号及合同号、品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包装形式和完好状态、承运单位承运人承运形式承运质量、到货时间、存货地点(柜架号)、发票及发货清单等。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有哪些?
4.1.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1.3.1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1)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配各种受力钢筋应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应由施工单位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进场数量。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并做出鉴定处理结论。(3)使用进口钢筋应有商检证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进场后应严格遵守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检验,其各项指标符合国产相应级别钢筋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根据其应用范围用于工程。当进口钢筋的国别及强度级别不明时,可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钢筋级别,但不应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冷拉钢筋、冷拔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母材的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冷拉、冷拔、冷轧后的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5)预应力砼工程所用的热处理钢筋、钢绞线、碳素钢丝、冷拔钢丝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无粘结预应力筋(系指带有专用防腐油脂涂料层和外包层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现场抽样检验的力学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JG3006的要求。防腐润滑脂应提供合格证,其有关指标必须符合《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3007标准的规定。
(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标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无合格证时,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的质量检验和合格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 (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后方可用于工程。
(9)钢材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1-1~12格式内容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10) 钢材进场后的抽样检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不大于60t为一批。
2)钢结构工程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以同一牌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不大于60t为一批。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及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不大于60t为一批。
4)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以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钢绞线、钢丝束不大于30t为一批。5)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以同一类产品、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验收批。
外观检查抽取10%,且不少于10套。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硬度检验抽取5%,且不少于5套。
静载锚固能力检验抽取3套试件的锚具、夹具或连接器。6)冷轧带肋钢筋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交货状态的钢筋为一验收批,每批不大于60t。
取样数量:弯曲试验每批2个,拉伸试验每盘1个。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每批抽检9件圆管试样(12件扁管试样)。
8)其它建筑用钢材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组批。(11)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时,如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应根据不同种类钢材的抽样方法从同批钢材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该项目的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材即为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品的钢材必须有处理情况说明,并应归档备查。
(1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Ⅱ 核查办法(1)按照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质控(建)表4.1.3.10),核查钢材出厂合格证(商检证)与进场检验报告是否一致,有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是否按批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3)核查合格证、检验报告中各项技术数据、信息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及计算结论是否正确,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检验后使用,先鉴定后隐蔽的原则。
(4)核查钢筋代换使用是否有设计签证。Ⅲ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承重构件的受力钢筋(含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2)应见证的钢材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