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职责范文
林业局具体岗位是什么?
主要科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计划财务科】 【营林科】 【林政科】 【森林防火办公室】 【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监组与其合署办公)【林场科】 【公安局森林分局】(简称森林公安分局) 【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绿委办)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林业局的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搞好林业发展规划。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林场、苗圃的建设、经营及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査、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査、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加工、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初审,承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的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护林员是指巡护森林的人员。其职责是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护林员基本要求和标准有:
1. 要身体健康。
2. 要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 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因为护林员负有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及时阻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责任。
4. 要有相当的护林防火、安全防范专业技术。
5. 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为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这里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中空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宜林地。
林业局的工作有哪些?
林业局工作职责如下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森林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并负责其业务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护林员岗位责任制
一、积极配合分场场长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做好责任山场竹木的守护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场情况,每月对巡山护林、失盗木竹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四、认真做好看护山场的防火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分场的责任山场出现失盗情况,要及时反映汇报,保护现场,摸清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失盗原因。
六、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书面请假,不超假,模范遵守场规场纪。 七、按规定在分场住宿,不擅自离场外出。
八、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物,遵纪守法。 九、团结互助,尊敬领导,做一名优秀的护林员。
补充: 1、护林员是指巡护森林的人员。其职责是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2、护林员分为自然村级护林员、行政村级护林员、林场护林员和国际专业护林员等。
林业干部职工的职责是什么
林业干部职工主要负责所属辖区的林业生产、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防火防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2、拟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参与生态示范市(县)创建工作。4、组织森林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6、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办理、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凭证运输;指导森林公安、森警大队、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8、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筹集和管理各项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及绿化示范村镇建设;指导、协调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11、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林业局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林业局包括七个机构,不同机构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植树造林与产业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林业及其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林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科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拟定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的申报;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负责林业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督促查处林政案件;指导并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管理全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组织拟定林业发展和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林业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财务、统计和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资金管理、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实施;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五)森林公安科组织拟定全市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森林防火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全市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七)林业改革发展科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市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林业局专职纪检监察员。
林业干部职工的职责是什么
林业干部职工主要负责所属辖区的林业生产、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防火防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参与生态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4、组织森林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
6、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办理、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凭证运输;指导森林公安、森警大队、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8、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筹集和管理各项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及绿化示范村镇建设;指导、协调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
11、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国家林业局的职责是什么,
1、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