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交底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3.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7.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
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电焊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e.更换保险装置时;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11.焊工高处作业时: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
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12.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13.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14.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15.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
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电焊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1.电焊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防雨、砸棚、电焊机底部应垫防潮物,并在固定的焊机旁配备防火器材;2.焊机本身防护罩配有漏电保护节能器,零部件齐全,接、拆电源应有专业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动电),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线不得超过30米;3.在焊接时输出、输入线压接牢固,。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交底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结合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编制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材料。
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安全防护措施的正确操作; 7.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8.发现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9.其他。 三、安全技术交底基本要求 1.实行逐级交底: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部、项目部向施工班组、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3.安全技术交底要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从防护上、技术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要求;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专职安全员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进行。
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工程项目,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基本项目 1.基础工程:包括挖土工程、回填土工程、基坑支护等。
2.主体工程:包括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工程、楼板安装工程、钢结构及铁件制作工程、构件吊装工程等。 3.屋面工程:包括钢筋砼屋面施工、卷材屋面施工、涂料防水层施工、瓦屋面施工、玻璃钢型屋面施工等。
4.装饰工程:内外墙装饰等。 5.门窗工程:包括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钢门窗工程等。
6.脚手架工程:包括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7.临时用电工程。
8.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塔吊、无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卷扬机等机械设备的拆装、使用。 9.施工机具及设备:木工、钢筋、混凝土、电气焊等机具设备的安装、使用。
10.水暖、通风工程。 11.电气安装工程。
12.防火工程:包括电气防火、木工棚(车间)防火、职工宿舍防火及建筑材料防火等。 13.其他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
2. 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施工,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人员工具要放入工具袋,拆除的屋面瓦要及时用保险绳放到地面,不得顺意抛掷,防止滑脱伤人,
3. 施工现场发现的各种管线必须认真保护,经车间和设计部门确认后才能进行拆除,现场切割金属构件必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大于5.0米,现场必须要专人进行监护,
4. 拆除工作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地清,每天专人进行现场环境的清理
建筑工程中的安全交底的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要在新开项目开工前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实施。被批准后的安全技术交底方案,由项目总施工长或施工员组织并主持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交底会必须事先通知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参加。大的新开施工项目施工前交底项目总工、总施工长等必须参加(具体由项目总工确定)。安全技术交底是由技术人员对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人员的交底。为此,施工员对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结果负责。技术、质量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对实施过程控制负责。如果出现问题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安全人员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因不能很好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及相关管理人员,视损失程度将分别责任予以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专职质量安全人员对其违章作业、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权做停工罚款处理,以减轻后果和影响。
1.交底的具体要求:
(1)逐级交底制度,由总承包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
(2)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交接底应当书面形式。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规程;
(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3.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单独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双方在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主要是防止走过场,并有利于各自责任和确认。
施工安全措施的范本
安全施工措施目 录一、工程概况二、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三、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四、工程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内业资料与档案管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单位:3、代建单位:4、设计单位:5、建设规模: 2000万元6、建设面积:10212.74M 7、层数:六层 总高度:22.5M8、施工工期:180天日历日9、建筑等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0、建筑防火分类:二类多层建筑。11、上部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7.5度,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框架结构。12、建设地点:厦门集美区理工路600号二、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厦门市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施工措施。
凡在本工程进行建设施工活动以及与本工程施工活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安全施工措施。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本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同时委托厦门合道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报告有关部门。
该工程的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该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材料、设备不得占压地下市政管线。
第一章建设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一)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制定合理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二)建设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三)在施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相关的安全防护条件,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四)建设单位单独发包或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五)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等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六)建设单位不得干预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更不得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七)建设单位己将工程所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除废弃物,并以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提供给施工单位.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一)在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寻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源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二)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三)监理人员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一)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指导工作;项目经理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并落实专项的施工。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有很多的 给个你参照一下吧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记 录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层模板工程面 积: 安全负责人:工 长:班 长:交底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上班;2、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不得擅自拆除现场脚手架及作业面防护的任何部件;4、工作前先检查工具是否牢靠,并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5、吊运大模板应检查挂钩是否牢固,大模配件是否插放稳定;临时堆放自稳角为70~80o;在现场安装时,其支撑必须牢固,位于外架时应垫设10*10木方;6、门窗洞口定型模板应加设临时支撑或用8#22股铅丝绑扎在钢筋骨架上,防止倾倒;7、拆除墙体大模板应使用长撬棍,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未固定或正在吊运的大模板上;8、模板应逐块拆除,拆除梁底模应预设立杆支撑;9、拆完的模板应及时吊运至地面归堆、起钉、清理、修整;10、注意现场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护,防止现场朝天钉伤人。
工地负责人 班组名称及 人 数 日 期填写一式四份,交班长、工地安全员、公司安全科各一份。
求安全技术交底大全
***局*公司**分公司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 施工现场第一条: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承担工程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及保护环境的有关要求,并应对工人讲解保护环境、安全操作方法。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要求。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及各种设备的操作工、登高架设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上岗操作。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按规定悬挂现场安全规定、制度、安全纪律知识等标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及高空临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安全标志。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第六条:施工现场交通要道要有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 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施工人员操作前要进行岗位检查;下班时应收集好工具,清理操作现场,清除不安全因素。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操作场所,严禁吸烟,不准擅自移动现场的消防器材,更不准挪做他用。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即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本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1. 机电设备第十一条: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安装好后,使用前必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凡故障设备及在修设备,均不能投入运转使用。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第二十条:X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第三节 高空作业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二十三条: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脚手架上等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乘坐吊篮或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攀登。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第二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时,发现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直立梯使用的工作角度以75正负5度为宜,禁止二人。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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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
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安企业居多,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 1.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指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中,人与相关物体结合时违背客观事物规律而产生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了灾变的普遍性表现形式。
掌握了规律,就能有效地予以预防和控制。 1.1 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 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类别大约为如下九种: 1.1.1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1.1.2 脚手架上坠落; 1.1.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1.1.4 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1.1.5 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1.1.6 登高过程中坠落; 1.1.7 梯子上作业坠落; 1.1.8 屋面作业坠落; 1.1.9 其他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1.2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1.2.1 个性原因 个性原因,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例如: a. 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足;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b.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c.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d.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1.2.2 共性原因 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
a.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
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 b.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
其表现是: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或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 c.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
其表现是: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