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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三公经费自查报告怎么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根据益阳市纪委、益阳市监察局、益阳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学院对2011年以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款学习考察及出国(境)三方面经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长效机制 根据市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书记喻国良为组长、纪委书记李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益阳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从制度上对全院"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

    并多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的学院"三公"经费偏多的情况,要求学院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略) 我学院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集体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主管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必须院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等领导和部门共同签署的接待费用联签单,财务处才予以报销。

    学院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每季度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查,学院在2011—2013年三年来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略) 2011—2013年学院没有公款学习考察及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略) 我学院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学院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学院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九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修订《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规范用车程序,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部门(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

    节假日三天以上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 五是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

    开展“我节约,我文明”节约型校园建设活动,以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办公、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为重点,加强办公室、食堂、教室、实验室和实训中心等重点部门的检查,增强节约意识,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接待,且做到三“不”,即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

    七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八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九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三公经费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义教经费,认真做到勤俭办学,根据各级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义教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教学常规,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改善校容校貌,添置简单的新设施设备,维护破旧受损的设施设备。对有限的义教经费实行公开、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不乱花一分钱,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办实事,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正常开支,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从而有效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我校义教经费的管理使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20xx年度,我校有教职工20人,教学班8个,在校学生345人。其中住校生307人,非住校生38人。

    小学每生每年260.00元的标准对我校划拨义教经费,寄宿制经费120元每人每月。2012年我校义教公用经费预算收入78300元,总支出81636.00元。

    学校从来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一分费用,学生的练习册由中心校代新华书店发(代收),学生的试卷资料由学校自制,作业本及学习用具由学生自行购买。 二、“两免一补”落实情况: 我校337名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和教科书费。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物价局关于教育收费的规章,彻底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制定本校自纠自查工作制度。

    二.自纠自查工作的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教育局、物价局的规章。

    2.按时检查、不定期检查和有投诉则必查相结合,检查有记录,处理有程序。

    3.按时进行上级部门安排的自查、自纠,并及时上报结果。

    4.自纠自查以国家法规、上级部门规章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三.自纠自查工作任务:

    1.查学校收费与收费许可证中规定的项目、标准是否相符合。

    2.查学校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承诺兑现情况。

    3.查学校收费公示的时间、内容与执行的情况。

    4.查学校收费通知单与收费许可,收费公布的项目、标准是否一致。

    5.查收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6.查教育收费缴存财政专户是否按时、如数,有无拖欠、截留情况。

    四.自纠自查工作由学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领导和工作,由组长负责,由副组长具体执行。

    五.自查的时间每学期开学至学期结束,对收费各项工作跟踪进行。

    六.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七.自纠工作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纠工作。

    学校助学金自查报告

    1、学校是否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是否将助学金名额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

    2、学校是否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3、学校是否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将银行卡全部发到学生手中。银行卡没有发到学生手中的原因是什么。

    4、学校是否存在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5、学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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