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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反恐应急预案内容

    企业生产、储存、经营性质不同,规模各异,应编制什么样的预案能满足应急方面的基本要求?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基本内容?预案有多少功能?如何进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恢复?本文做粗浅的探讨,与大家共同学习参考。

    在制定应急预案前首先应对企业生产现状进行危险辩识与风险评价。危险因素是指:能够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损失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够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损害的因素。通常两者不做严格区分。

    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是企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辩识确认危害的存在及其特性,找出引发事故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和特征,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

    一、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原因分为六类:1、物理性危害因素(设备缺陷、电危害、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明火、高温、抛物线、粉尘、作业环境等)2、化学性危害因素(易燃易爆物品、自燃、有毒、腐蚀品)3、生物性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防害动物、致害植物、传染病)4、生理、心理性危害因素(心理异常、健康异常、负荷超限、功能缺陷、禁异作业)5、行为性危害因素(指挥、操作、监护错误)6、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二)按引起事故的诱导性、致害物、伤害方式进行分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12、透水13、爆破14、爆炸(锅炉、瓦斯、容器、危化品)15、中毒16、其他。

    二、风险评价(一)企业基本情况 厂址、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建筑总平面布局、功能区分、道路、危险有害物质设施、动力设备分布情况;生产工艺过程,高温、高压、腐蚀、振动等关键部位,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异常情况;电气设备,高处作业设备,特种单体设备,压力容器情况;作业环境,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粉尘及其它有害因素和作业部位情况;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二)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后果分析1、了解主要泄漏设备及泄漏情况。

    2、分析造成泄漏的原因。如:设计原因,设备原因,管理原因,人为失误;3、分析预产生的后果。

    可燃气体泄漏,有毒气体泄漏,液体泄漏,泄漏后的扩散及范围。(三)危险化学品火灾后果1、燃烧财产、建筑损失2、爆炸3、死、伤人4、气体中毒 三、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是要确定,一旦发生危险事故,企业哪些地方能受到破坏(一)受事故灾害严重影响的工艺和设备及重大危险源。

    (二)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主要有居民区、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场等。

    (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主要有基础设施、变配电站、建筑物。

    (四)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企业所在地理条件、气象条件、四周环境等。

    四、应急资源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应急资源主要指:城市应急救援的力量,如公安、部队、消防、医疗救护、劳动、环保、安监、救援专家,水、电、气、热管理部门及通讯、车辆装备设施和企业应配备的必须设备和物资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监测、检测设备、,应急电力设备,重型起重设备等。应急能力评估,主要用于评估资源的准备状况和从事应急活动所具备的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有效性,提高企业应急水平。

    企业应急评估可与应急资源准备情况结合起来。五、应急预案编制 编制应急预案必须考虑企业的现状和需求,在事故风险分析的结果上,大量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资料,以尽可能的减少工作环节。

    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六项内容:(一)方针与原则 无论是何级何类的应急救援体系,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方针与原则,作为开展应急工作的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应急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应急的策划和准备、应急策略的制订和现场应急救援及恢复,都应围绕方针和原则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也是预防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做好预先有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及时实施补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策划 应急预案最重要的特点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应急策划必须明确预案的对象和可用的应急资源情况,深刻分析评价潜在事故类型及其性质、区域、分布、事故后果。

    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评估企业中应急救援的力量和资源情况,为应急准备提供建设性意见。应急策划时,还应列出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定预案的依据。

    因此,应急策划包括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和法律法规三个要素。(三)应急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策划的结果,要明确所需要应急组织及其职责权限,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的准备、预案的演习、公众应急知识培训和签订必要的互助协议等。

    (四)应急响应 企业应急响应能力的体现,是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核心功能和任务。这些核心功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关联性,构成应急响应的整体,共同完成应急救援的目。

    应急响应预案要怎么写?请给我推荐一些模板

    XXX事件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简述本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2、分级(对本类型事件进行定义和分级)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明确对本类型事件危险源监测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3.2预警(明确本类型事件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

    3.3预警解除

    4、应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本类型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

    5、应急准备(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分工和职责,相关应急资源准备等)

    6、应急处理(应急上报的渠道、程序、内容;应急行动、现场救援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等)

    7、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条件,事件调查及总结事项等)

    8、附则(本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及所涉及的相关术语解释)

    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核安全辐射环境状况 全国辐射环境质量 2003年度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表明,北京、天津、重庆、吉林、河北、浙江、贵州、宁夏、南京、济南、青岛、福州、南宁、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包头、伊宁等省、市辖区内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7.5~69.8nGy/h,在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本底水平值42.9~92.6nGy/h范围内。

    北京、包头、石家庄、南京、长沙、南宁、贵州、乌鲁木齐等省市空气中氡浓度为6.0~51.0Bq/m3,与历年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其中室内氡浓度低于国家颁布的《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但包头市环境空气中罽子体与氡子体α潜能之比为0.72,为我国平均水平的3.6倍,上海、天津、石家庄、青岛、杭州、西安等市环境气溶胶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保持正常水平。 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 2003年,浙江秦山核电基地与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安全、正常运行。

    秦山核电基地各核电厂全年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略有升高。在秦山核电基地气载流出物排放的主导方位气氚含量为<5.2~386.7mBq/m3·air,平均值为128.5±107.8mBq/m3·air,略高于运行前本底值。

    在其他各种环境介质中,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涨落范围内。 2003年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和空气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仍保持在核电站运行前的天然本底水平。

    在西大亚湾海域中,除海水氚的含量为<1.3~70.7Bq/L外,其余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涨落范围内。在海洋水生生物牡蛎样品中,可监测到核电厂排放的关键核素110mAg,其范围为0.06~0.27Bq/kg·鲜,年平均值为0.14Bq /kg·鲜。

    在其他各种环境介质中,核电站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涨落范围内。 电磁辐射污染源 监测结果表明,除个别移动通信基站架设天线的楼顶平台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外,绝大部分基站周围建筑物室内及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限值;部分500kV高压输电线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广播电视发射台,周围距天线较近的部分高层建筑楼顶平台和居民住宅窗口等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而距发射塔天线较远、楼层较低或不直接面向发射塔的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标准。

    措施与行动 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 2003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中的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和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复审,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和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复审,其中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还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 测量培训和比对 2003年,组织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和无线电干扰测量培训和比对活动,全国共有25个省市90名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和比对活动。

    核与辐射事故、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浙江、广西、江苏、宁夏、安徽、贵州、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制了本辖区《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新疆、黑龙江、河南、浙江、广西、江苏、宁夏、四川、山西、陕西等省、市、自治区分别编制了本辖区《处置核和辐射恐怖事件实施方案》。

    加强对放射源安全的统一监管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中央编办发文明确由环保部门(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理顺了放射源安全管理体制。 反恐演习 2003年,为验证《国家环保总局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检验反恐应急响应组织的快速及时的响应能力,检验反恐应急、应急通信系统的有效性、反恐现场监测和事故评价能力,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2003年2月25日和2003年9月27日组织了两次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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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一般是量化的,能够做到的。

    无事故,或事故损失是个不确定的,你无法肯定做到。

    你能做到的是: 发生紧急情况,应急响应的时间,报告报告时间,抢救时间等等,

    你还能做到,应急设备,应急物资的准备充分,可以量化,应急人员的数量和技能训练。应急演练的次数等等。

    因此,虚的,就是在发生事件,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下,尽量让其不演变等事故,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

    实的目标可以从你能量化做到的目标中,酌情选择和确定。

    《新疆反恐法》第91条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与公告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四章情报信息第五章调查第六章应对处置第七章教育管理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第四条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坚持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先发制敌、保持主动,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应当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依法打击、宽严相济,尊重习俗、保障人权。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恐怖活动:(一)与境内外恐怖活动组织、个人勾连或者接受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个人指使、派遣、资助,实施或者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的;(二)为组建恐怖活动组织、发展成员或者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而组织、纠集他人宣扬、传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三)为实施恐怖活动,建立训练场所或者组织、纠集他人进行体能、技能训练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为实施恐怖活动、为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输送人员的;(五)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组织、煽动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六)利用手机、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或者音频视频资料、电子文稿、音像制品、印刷品等,宣扬、传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传授恐怖犯罪方法的;(七)其他恐怖活动。

    第七条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防范和惩治极端主义活动是反恐怖主义的重要治本之策。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

    第八条自治区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部署,统筹规划、指挥协调全区反恐怖主义工作;各州市(地)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各县市(区)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生产建设兵团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自治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工作,紧急情况应当立即上报,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九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成员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做好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

    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第十条实行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

    各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应当建立任务明确、层级清晰、相互承接、到岗到人的责任体系。第十一条对于报告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活动情报信息线索,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或者在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因反恐怖主义工作需要,逐级报请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第二章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与公告第十三条自治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自治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外事侨务部门和各州、市(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自治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是否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由自治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扩展资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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