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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信范文

    我也需要一份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范本啊

    委 托 书委托人:(单位名称)受托人: 经办人名字 身份证号: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我单位现委托(经办人名字)同志作为我单位的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办理机构代码证并签署和处理相关文件,在其办理机构代码证的整个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单位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授权有效期2011年x4月x日至2011年x月x日止。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x月x日。

    个体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

    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

    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

    用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申请证书、到期换证、变更、换证须提交材料

    1、企业单位:

    1.1企业法人: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企业分支: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机构年审过的代码的复印件(含盖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国税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个体工商户: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必须有核准的字号名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所开局的个体工商《开业准许通知书》。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

    各类组织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区新疆机构、国外、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非政府组织的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

    持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书,到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作用

    代码证对一个单位来说作用非常重要,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转帐问题,需要向银行申请一个基本账户,作为结算账户,只有在这个基本账户的基础上,企业才能申请一般帐户,才可以购买现金支票。而申请办理这两种账户的时候都必须向银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同样对一个企业来说要想经营,就需要先去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同时申请购买发票。而企业税号的15位数字中,前6位是行政区划号段,后面9位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号,也就是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必须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可以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防止个别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为国家从源头治理税源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在车辆落户、申请人事调动、办理员工社会保障时都离不开代码证,可以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代码证在国家行政管理和维护经济秩序以及宏观调控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2015年1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制度实施,企业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作单位名称”和“工作单位机构代码”如何填写?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工作单位名称”应从下拉菜单内选,如菜单内没有所要选择的单位名称,则点击“手工输入”键,手工输入正确的工作单位名称。

    对于在校研究生,请选择或填写实习单位名称。 考生在菜单中选择“工作单位名称”后,系统将自动识别相应的“机构代码”,无须填写。

    如“工作 单位名称”为手工输入的,则需手工输入“机构代码”。“机构代码”填写请参照卫生机构(组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机构编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什么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变更、到期换证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单位: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的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二)、事业单位: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单位年检过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三)、社会团体:

    1、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副本的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单位年检过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四)、行政机关:

    1、 “三定”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复印件;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五)、工会: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副本的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六)、民办非企业:

    1、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七)外地(省)驻疆机构:

    1、外地(省)驻疆办事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单位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八)法律(律师)公证机构:

    1、法律(律师)公证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九)其他机构:

    1、执业证或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注:非法人单位还需提交上级单位年检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材料时,请用A4纸,必须复印清楚,每个证件一张。)

    新办《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哪些资料?

    各类机构新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应携带材料详单办理指南 一、外商投资企业携带材料详单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或计划部门的项目批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的各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 有效身份证明(大陆公民为有效《身份证》; ② 香港、澳门居民为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③ 台湾同胞为有效期内的《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 ④ 外国公民为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具体办理步骤: 【步骤一】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上述材料后,质监部门先予赋码(不发代码证书)并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步骤二】外商投资企业持《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等有关资料到对外经济管理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步骤三】外商投资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单位行政公章; 【步骤四】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和单位行政公章再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企业法人(有限公司类)携带材料详单 (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4)《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单位行政公章; (7)生产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对其现有产品的标准文本进行有效确认的证明材料; (8)流通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按照国家标准填写的分类编码; (9)单位内设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经办人移动电话。 三、企业法人(国有、集体类独资企业)携带材料详单 (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上级主管部门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5)单位行政公章; (6)生产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对其现有产品的标准文本进行有效确认的证明材料; (7)流通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按照国家标准填写的分类编码。

    (8)单位内设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经办人移动电话。 四、企业非法人(分公司及企业分支机构)携带材料详单 (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上级主管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行政公章; (5)生产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对其现有产品的标准文本进行有效确认的证明材料; (6)流通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按照国家标准填写的分类编码; (9)单位内设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移动电话。

    五、个体工商户携带材料详单 (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行政公章; (4)生产性经营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对其现有产品的标准文本进行有效确认的证明材料; (5)流通性经营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按照国家标准填写的分类编码; (6)业主、经办人移动电话。 六、事业单位携带材料详单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单位行政公章; (4)上级主管部门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单位内设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移动电话。

    七、机关法人携带材料详单 (1)批准该机关成立的批准文件(或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有主管部门的,携带主管部门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单位行政公章; (5)单位内设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移动电话。 八、机关非法人携带材料详单 (1)批准该机关成立的批准文件(或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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