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纳税评估报告范文
纳税评估报告怎么写
纳税评估报告是税务局纳税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出具的书面汇报材料,现发一个评估案例,供参考《某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报告》案例一、企业基本情况 潜江某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某仓储),是武汉某仓储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仓储)的子公司,属大型超市,注册资金500万元,由武汉某连锁仓储和武汉某集团共同投资。
潜江某仓储自2004年11月成立,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经营范围是:其他食品、酒、粮油、肉、蛋、乳及其制品、水产品、水果蔬菜、音像制品、百货、文化用品、针织品、体育用品、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摩托车、服装、鞋帽、其他日用品、花卉、摄影、照像器材、通讯器材、零售;金银饰品、烟、建筑材料、油漆、粘胶零售。二、评估对象确定2007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为3513.85万元(其中:按17%税率征收销售2444.15万元,按13%税率征收销售1069.70万元),销售成本3097.36(抵扣为17%销售成本2092.74万元,抵扣为13%销售成本1004.62)万元,经营费用419.63万元,管理费用56.43万元,财务费用2.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9万元,按17%、13%的税率计提销项税额555万元,按增值税专票、农副产品收购小票抵扣进项税额516万元,应交税额39万元,已缴纳增值税39万元。
税负为1.11%。低于市局税负发布值1.8%,因此该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
三、案头分析(一)、用销售毛利率法进行数据测算、对比分析:销售毛利率=(∑评估期商品销售收入-∑评估期商品销售成本)÷∑评估期商品销售收入*100%销售毛利率(3513.85-3097.36)/3513.85*100%=11.85%⒈适用17%税率征收税负率计算:(2444.15-2092.74)/2444.15*100%*17%=2.44%其应纳增值税:2444.15*2.44%=59.64万元⒉适用13%税率征收税负率计算:(1069.70-1004.62)/1069.70*100%*13%=0.79%其应纳增值税:1069.70*0.79%=8.45万元 ⒊测算期应纳税额差异额=(59.64+8.45)-39=29.09万元⒋测算综合税负率=(59.64+8.45)/3513.85*100%=1.94%考虑库存商品和经营费用的运杂费、外购包装物、外购低值易耗品、电费对税负影响,该公司税负率应接近发布值1.8%才算合理,1.11%的税负率明显偏低。(二)、用费用倒挤法模型进行数据测算:⒈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Σ经营费用=486.36万元⒉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17%=334.98*17%=56.95万元⒊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13%=151.38*13%=19.68万元⒋应纳税差异额=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申报应纳税额=56.95+19.68-39.00=37.63万元⒌测算综合税负率=76.63÷3513.85*100%=2.18%由以上两个模型测算看,该企业的销售毛利率11.85%,推算出税负应接近发布值才算合理,根据经营期的经营费用测算企业应纳税额为76.63万元,而企业申报应纳税额39万元,应纳税额差异较大。
作为一家比较成熟的国内知名连锁商贸企业,该公司有自己一整套独特的经营和核算模式,绝大部分商品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鲜活产品本地自采,根据以销定进的原则申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计算及认证抵扣不会出现问题。
通过对企业行业特点、经营方式以及商务活动的了解观察,结合纳税申报会计报表等资料进行分析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疑点:1、该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需要核查应收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落实销售收入的情况;2、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项税额方面是总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预估开票,是否有多抵扣税款情况;3、是否对将定点收购对象及收购协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所取得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的抵扣凭证是否有超范围抵扣;4、对所有租赁厂商中涉及使用水电金额进行转出进项税额是否按照实际使用水电划转进项税额。5、超级市场产废收入是否申报纳税。
四、约谈举证评估人员按规定程序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税务约谈,要求对上述五个方面问题进行举证自查。一、该企业自查出有两个方面可能影响税负问题:1、公司与潜江移动公司在春节期间开展了大客户团购合作业务,向移动公司提供金龙鱼4L调和油,合同金额600余万元。
由于移动公司此次活动范围大,营销费用超标,销售款项不能及时到位,该公司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当期进行了进项抵扣,而收入确认滞后,造成税负偏低。2、每月25日前,总公司根据卖场的销售情况推算本月实现销售商品的进项税,开具给各子公司进行抵扣。
为了保证正常申报缴纳税款,这样预估开具的进项税和当月实际发生的进项税就会存在一定的时间性差异估计金额是50万元;二、该企业对于其它三个方面问题做出如下说明:一是否对将定点收购对象及收购协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所取得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的其它抵扣凭证是否有超范围抵扣。主管会计将定点收购对象及收购协议都已报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二对所有租赁厂商中涉及使用水电金额进行转出进项税额是否按照实际使用水电划转进项税额。卖场水电费均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安装相应的水电表来计量,每月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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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
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
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二、调查分析 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
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 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
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
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
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 2、调查测算过程。
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 三、询问核实 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 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 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 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
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
刘某解释: 1、电费消耗量过大。一是因为附近的养殖户排水用了厂里的电;二是因为05年6月份暴雨天气厂区防洪排水用电量较多。
2、对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收入不配比的问题含糊解释为亏本经营。 3、工资支出过大是因为用的都是当地人,工资支出就大。
4、电费未记账问题是发票未及时给会计记账,时间长发票找不到了。 针对刘某的解释,税务人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
通过现场察看和逐户询问周围养殖户得知,养殖户的用电线路和砖瓦厂的用电线路为两条线,根本不存在养殖户用砖瓦厂电的问题;05年6月份暴雨天用电情况确实存在,对账面6月份用电量18891度应与其它月份区别对待;通过对该建材厂普通工人的询问得知,其大部分用的是外地工人,工资也与其他单位差不多,不存在当地人多要工资的问题。 询问全部制作了询问笔录,并让当事人签了字。
四、评定处理 在税务人员详实的调查资料面前,刘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少报产量及收入不入账的事实,而该厂隐瞒收入行为预计少缴各项税金费及附加达35万元左右。 五、征管建议 1、税务人员必须发扬钉子精神,与时俱进,钻研业务,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
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新行业、新情况不断涌现,税收工作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征管工作面临着诸多新要求,纳税人账务不实,税负不均,不做账或做假账情况较为普遍,新形势对税务人员提出新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只有加快相关涉税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持续学习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税收职责和使命。 2、开展行业专项评估,建立行业税负监控指标体系,是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重要手段。
任何特定的行业,都具有其特殊的工艺流程和成本特点,通过行业评估,比对企业之间相关涉税资料,可解决很多案头评估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行各业的专项评估,逐步收集各行业相关指标,并通过不断积累形成海量数据,建立本地化的行业税负监控指标体系及行业数据库,通过对海量数据实行电子化的纵横比对,采取人工评估及电子评估相结合的科学评估方法,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的纳税评估工作。 3、通过此案例,我们认识到,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是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在财务管理上,联合财政及国税部门,实行定期辅导,逐步使广大纳税人走上依法纳税的轨道;在税收管理上,必须。
纳税评估报告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购进设备当然应该有发票入账,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到税务机关代开(多数销售旧设备的的都可以免税的).如果实在不行,只有用验资时的评估报告代替了. 申请一般纳税人一般要做好以下准备:有固定的生产场地证明,如产权证、租房协议等:建立账簿核算,产生会计报表;专用发票保管的条件:就是铁门、铁窗、保险柜等;专业会计人员的资格证明、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在一个月内办好,如果您单位很急,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抓紧办理。 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都是临时一般纳税人,期限一般为半年。
期满后附合条件的申请直接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只是形式而已)。
纳税评估报告怎么写
纳税评估报告是税务局纳税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出具的书面汇报材料,现发一个评估案例,供参考 《某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报告》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潜江某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某仓储),是武汉某仓储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仓储)的子公司,属大型超市,注册资金500万元,由武汉某连锁仓储和武汉某集团共同投资。
潜江某仓储自2004年11月成立,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经营范围是:其他食品、酒、粮油、肉、蛋、乳及其制品、水产品、水果蔬菜、音像制品、百货、文化用品、针织品、体育用品、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摩托车、服装、鞋帽、其他日用品、花卉、摄影、照像器材、通讯器材、零售;金银饰品、烟、建筑材料、油漆、粘胶零售。二、评估对象确定2007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为3513.85万元(其中:按17%税率征收销售2444.15万元,按13%税率征收销售1069.70万元),销售成本3097.36(抵扣为17%销售成本2092.74万元,抵扣为13%销售成本1004.62)万元,经营费用419.63万元,管理费用56.43万元,财务费用2.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9万元,按17%、13%的税率计提销项税额555万元,按增值税专票、农副产品收购小票抵扣进项税额516万元,应交税额39万元,已缴纳增值税39万元。
税负为1.11%。低于市局税负发布值1.8%,因此该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
三、案头分析(一)、用销售毛利率法进行数据测算、对比分析:销售毛利率=(∑评估期商品销售收入-∑评估期商品销售成本)÷∑评估期商品销售收入*100% 销售毛利率(3513.85-3097.36)/3513.85*100%=11.85% ⒈适用17%税率征收税负率计算:(2444.15-2092.74)/2444.15*100%*17%=2.44% 其应纳增值税:2444.15*2.44%=59.64万元 ⒉适用13%税率征收税负率计算:(1069.70-1004.62)/1069.70*100%*13%=0.79% 其应纳增值税:1069.70*0.79%=8.45万元 ⒊测算期应纳税额差异额=(59.64+8.45)-39=29.09万元 ⒋测算综合税负率=(59.64+8.45)/3513.85*100%=1.94% 考虑库存商品和经营费用的运杂费、外购包装物、外购低值易耗品、电费对税负影响,该公司税负率应接近发布值1.8%才算合理,1.11%的税负率明显偏低。(二)、用费用倒挤法模型进行数据测算:⒈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Σ经营费用=486.36万元 ⒉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17%=334.98*17%=56.95万元 ⒊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保本销售收入*13%=151.38*13%=19.68万元 ⒋应纳税差异额=评估期应纳税额-评估期申报应纳税额=56.95+19.68-39.00=37.63万元 ⒌测算综合税负率=76.63÷3513.85*100%=2.18% 由以上两个模型测算看,该企业的销售毛利率11.85%,推算出税负应接近发布值才算合理,根据经营期的经营费用测算企业应纳税额为76.63万元,而企业申报应纳税额39万元,应纳税额差异较大。
作为一家比较成熟的国内知名连锁商贸企业,该公司有自己一整套独特的经营和核算模式,绝大部分商品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鲜活产品本地自采,根据以销定进的原则申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计算及认证抵扣不会出现问题。
通过对企业行业特点、经营方式以及商务活动的了解观察,结合纳税申报会计报表等资料进行分析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疑点:1、该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需要核查应收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落实销售收入的情况;2、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项税额方面是总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预估开票,是否有多抵扣税款情况;3、是否对将定点收购对象及收购协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所取得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的抵扣凭证是否有超范围抵扣;4、对所有租赁厂商中涉及使用水电金额进行转出进项税额是否按照实际使用水电划转进项税额。5、超级市场产废收入是否申报纳税。
四、约谈举证 评估人员按规定程序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税务约谈,要求对上述五个方面问题进行举证自查。一、该企业自查出有两个方面可能影响税负问题:1、公司与潜江移动公司在春节期间开展了大客户团购合作业务,向移动公司提供金龙鱼4L调和油,合同金额600余万元。
由于移动公司此次活动范围大,营销费用超标,销售款项不能及时到位,该公司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当期进行了进项抵扣,而收入确认滞后,造成税负偏低。2、每月25日前,总公司根据卖场的销售情况推算本月实现销售商品的进项税,开具给各子公司进行抵扣。
为了保证正常申报缴纳税款,这样预估开具的进项税和当月实际发生的进项税就会存在一定的时间性差异估计金额是50万元;二、该企业对于其它三个方面问题做出如下说明:一是否对将定点收购对象及收购协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所取得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的其它抵扣凭证是否有超范围抵扣。主管会计将定点收购对象及收购协议都已报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二对所有租赁厂商中涉及使用水电金额进行转出进项税额是否按照实际使用水电划转进项税额。卖场水电费均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安装相应的水电表来计量,每月按时缴。